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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 21世纪的中国电视,面临着日益成熟的节目市场,该如何以质论价呢?本文结合对各种电视节目形态的具体分析,提出了一个共有的衡量标准──审美价值。从操作层面,作者将审美价值标准概括为“表现人”与“人表现”两大审美指数,并针对不同荧屏节目现象做了深刻而独到的分析。特别是面对着新世纪互联网等高新科技的挑战,电视所具有的规模化影像审美功能,更成为众多媒体中独有的品格。在影像审美中,唤起受众对“人”的特性的体认与呼唤,将成为新世纪民族文化建设中电视所肩负的独特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