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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个人信息被盗用,致使自己名下挂有5张从未申办过的信用卡,且透支总额高达75122元。
家住北京的李小姐(化名)最近焦头烂额,她名下挂有5张从未申办过的信用卡,在和这些银行的信用卡中心取得联系后,他们均表示卡上的透支欠款一直未偿还,总额高达75122元。并且从8月11日至今,已经有2家银行先后找到自己,要求偿还恶意透支的欠款,否则将诉诸法律。
“可我从没办过他们的信用卡,很明显,我的个人信息被盗用了,而银行的信用卡中心审核不严格,竟然让不法分子轻而易举地得逞。”在李小姐气愤填膺的控诉中,记者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未办信用卡竟欠几万
2008年8月11日清晨,两位不速之客来到李小姐家里,出示某公司的工作证后声称自己受广东发展银行委托向李小姐下发该行信用卡催款通知书,并称如不在本函送达5日内偿还透支的20925.28元钱,该行将采取一切法律措施进行追讨。
睡意朦胧的李小姐听到上述言辞激烈的话,顿时摸不着头脑。“我从来没有办过该行的信用卡,你们搞错了吧?”哪想催款通知书上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竟和自己的一模一样。两位不速之客听到李小姐的辩解后,毫无惊讶之色,司空见惯般地回应:“看样子你的个人信息被盗用了,还是赶紧报警吧。”
附在该行催款通知书后面的是2张催款公司从媒体上摘录的“银行信用卡实判案例”,极具恐吓性。当李小姐质疑二人是如何找到自己的家庭住址时,二人称自己是通过派出所查到的。
送走了二人,李小姐随即拨通广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的电话95508查证,得到了确认。李小姐委屈地向相关工作人员讲述了事情的真相,该工作人员建议她赶紧前往该行的北京办事处签发声明并出示相关身份证明。
关掉电视上正在进行的奥运会比赛,李小姐当即赶往该行北京办事处,在签发声明时,李小姐发现银行保存的办卡资料中的联系地址、手机、固定电话、工作单位、职务和家人姓名均与自己实际情况不符。同时,李小姐要求银行打印了一份对帐单,单子上显示办卡人恶意透支的20925.28元均在中国移动通信某营业厅消费,消费日期分别是2月5日和6日。
个人信用报告上“劣迹斑斑”
本以为此事可以告一段落,哪想在9月10号,李小姐接到了一个令她崩溃的电话,该人在确认了李小姐的身份后称:“你赶紧还钱吧,交通银行都要起诉了。”该人自称是某律师事务所的人。8月份的那次梦魇再次笼罩,失业在家的李小姐越发气愤:“为什么我今年这么倒霉?”
冷静下来后,李小姐打电话给律师朋友求助,对方建议这种情况下最好去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打份个人信用报告,看看名下是否还挂有其他信用卡,如果有,可一并处理。
哪想看到这份信用报告后,李小姐极度郁闷,“我的名下共挂有5张我从未申办过的信用卡且都已恶意透支, 已经上了信用记录黑名单,可谓劣迹斑斑。”这5张信用卡分别来自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欠款总额高达75122余元。
李小姐随后在百度中写入关键词“盗用信息办信用卡”进行搜索,共搜出511篇相关文章。这些文章显示与李小姐有相同遭遇的大有人在,其中天涯社区的一个帖子上这样写道:我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被拒,被告知原因为有恶意透支记录8次,并恶意透支15000元未还。“这个人比我还倒霉,虽然我现在的信用记录劣迹斑斑,但至少目前我还不需要办理贷款,也就不会耽误什么大事。”李小姐说。
据中国银联统计,仅2007年上半年,因伪冒申请信用卡造成刷卡银行的损失占全部欺诈损失的80.68%。全国信用卡诈骗立案1171起,涉案金额达4461多万元。
部分银行并未严格审核
据李小姐透露,她的个人信用报告中居住信息栏里写的是北京市大兴区的一个地址,而该地是她上大学时学校的地址,也是她来北京后办的临时身份证的地址,“但这张身份证连同我的钱包早在2004年年底就已经被偷了”。李小姐还告诉记者,该身份证被偷后的第二天,她就在位于案发地的海淀区某派出所报案了,该派出所当时还为此事立案调查,只是至今未果。
由此来看,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持有李小姐那张丢失的身份证。“但必须说明的是,这张身份证被偷之前,我的户籍地址就已经迁移到了西城区,我随后办理的二代证上的地址写的也是西城区,和大兴区毫无关系。”李小姐补充道。
李小姐同时提供了几个细节:信用报告上显示,办卡人的工作单位是北京网域时代技术有限公司,而李小姐从未在该公司工作过,另外,职务和年收入两项信息栏里都显示“无”。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个人申领银行卡时,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方能开立记名账户。也就是说,银行在接受申请审核资料时,必须核对申请资料是否与申请人一致。但从李小姐的遭遇可以看出,部分银行并未严格审查。
记者就此采访了在某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的朋友,她也承认与住房按揭贷款相比,信用卡的审核较为宽松,因为涉及金额相对较小,而业务量又很大,如果每张卡都需要银行工作人员面访、上门、入户,对银行来说是不现实的。这也就给不法分子留下了钻营的空子。“可是当有人恶意透支时,银行就知道上门找人了,而且这么准确地直接找到了我家,连我家电话都找到了。他们早这样不就好了。”李小姐说该话时相当气愤。
当然,并非所有的银行都如此不负责任,在李小姐的个人信用报告上,记者看到,办卡人也向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以及兴业银行申请办理过信用卡,均未审批下来。经李小姐打电话证实,这几家银行在办卡过程中发现办卡人的信息有误从而及时制止。
说到这里,李小姐回忆起了今年1月份接到过民生银行一个电话,该行称李小姐正在申办信用卡,打电话证实一下。李小姐听后当时否决,“看来民生银行办卡时比较谨慎,所以我现在用的惟一的一张信用卡就是他们的。”
到底该由谁来报案
8月11日,根据广东发展银行的要求,李小姐需自行报案,无奈之下,李小姐拨通了110,110人员得知情况后让李小姐在朝阳区经侦支队报案。但是经侦支队的工作人员称这类案件属信用卡诈骗,应该由银行来报案,李小姐的职责是告之银行这些信用卡不是自己申办的。
李小姐随即将上述话转达给了该行信用卡中心,但该中心坚持让李小姐自己报案,并称朝阳区不接受报案,案发地发在的区未必不接受。就该由谁来报案的问题,李小姐和银行纠结多时,未果。
8月13日,广东发展银行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询问案件进展,得知李小姐并未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后,该人员威吓道:“你不报警就起诉你。”李小姐顿时火冒三丈,和该人员在电话中争执起来,最后以双方都扔掉电话了事。
9月11日,也就是在看到信用报告后的第二天,李小姐分别与其他4家银行取得了联系,根据他们的要求,一一传真声明和身份证复印件过去。这4家银行均要求李小姐自行报案。得知李小姐报案被拒后,深圳发展银行与之前的广东发展银行态度相同,其他3家银行称他们会出面处理,但是至今无新进展,也就是说李小姐的个人信用报告上依然“劣迹斑斑”。
“让我更郁闷的是,在我向这几家银行做完声明后,9月20日,我又接到了中信银行的律师函,让我在三日内偿还欠款,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并查封我的资产。难道我之前和这家银行的交涉都白做了吗?”李小姐一脸无奈。
银行能否免责
在和银行交涉的过程中,李小姐发现,这些银行一直在推卸责任,其中广东发展银行还埋怨李小姐丢过身份证。“丢身份证是我愿意的吗?而且我已经及时报警了。”
记者就李小姐的责任问题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教授霍玉芬,她强调:“如果真如李小姐所说,那么在此事件中她是个受害者,她的个人诚信记录已受到很大影响。调查结果出来后,一定要让发卡行出面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申请,撤销她的信用不良记录。”
此外,银行方面存在诸多漏洞。就此问题,霍玉芬教授结合申办信用卡的具体情况谈了以下三点:
首先,现在申请信用卡,大多是通过邮寄资料的方式进行,这就造成只要拥有某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此人名义申请信用卡。其次,银行只会通过申请人留在申请表上的个人基本资料进行身份核对,但到底申请人填写的资料是否属实,银行无从查证。再次,因为工资和业绩挂钩,营销人员都会想方设法甚至省略审查步骤找人办理信用卡,而最终审核者和申请者往往并不会面对面地交流。
“因为银行方面的这三点工作漏洞,不法分子盗用李小姐的个人信息成功办出了多张信用卡,所以,在此事件中,银行方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霍教授说。
除了专家说法外,记者还注意到《扬子晚报》10月11日刊发过《捡人身份证办卡猛刷 冒名者和银行被判赔偿》这样一篇报道。报道中的汪先生和李小姐有相同遭遇,汪先生一怒之下将冒名顶替者和银行一起告上法庭。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审理后判决,“李鬼”跟不称职的银行都有责任赔偿汪先生损失。
对此,法院的理由是,发卡行没有当面审核而是仅通过电话审核,客观上为使用他人身份证并伪造收入证明的申请者提供了可乘之机。据此判定该行信用卡中心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在汪先生的权益受损的过程中有过失。尽管银行已经删除汪先生的不良信用记录,但伤害已经造成。被告刘浩和银行共同负有赔偿责任。
谁来保护个人信息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首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提出了拟将追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刑事责任的建议。与此同时,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也已呈交国务院。在这份草案中,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范围“不只保护个人隐私”,还包括手机号、住址、医药档案、职业情况等。只要对方透露了你的信息,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属违法。
在法律缺席了很久之后,处罚最严厉的刑法的出手无疑将极大地扭转这段时间以来个人信息频频遭泄或遭盗用的窘状。但是,仅有刑法的保护,就可以毫无顾忌了吗?
现在,很多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非常不到位,姓名、电话、住址等完全不设防,随意透露给陌生人,比如,在咨询问题或在办理会员卡时,买车、买房、买保险时,求职者在参加各种招聘会时,往往会不设防地填写非常真实详尽的个人信息。而这些信息,又常因为商家的管理不善,或者恶意泄露而被盗用。
此外,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户口簿四种证件上都记录着详尽的个人信息,一旦丢失,后果严重。专家建议,身份证一定要妥善保存避免丢失。在外办事如果需要复印身份证的,复印好后一定要把复印件要过来,在骑角(斜对角线)处写明身份证用途,如,“仅供办理信用卡用”等,写的时候,要用这行字将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各个项目覆盖住,并在旁边签名,这样别人就无法二次复印后用作他途了。
链接
被人冒用身份办卡,可按以下程序办理:
1.通知信用卡客服人员说明自己未申请过信用卡。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到发卡行找卡业务管理的催收人员(可以先电话联系),书面说明自己被他人冒用身份办卡透支并逾期未还。
2.虚假申请为信用卡欺诈的一大类。分行收到你的情况说明后才会按照相关处理流程做反欺诈调查。每一张信用卡申请表上都有营销人员代码,要求发卡行查出营销人员为何人,这是关键所在。
3.按照银行程序,反欺诈将对涉嫌欺诈的卡片进行调查,如果调查结果显示卡片非客户本人申请,客户也未使用过卡片,客户无须承担损失。
4.调查结果出来后,一定要求发卡行做出情况说明并出面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处申请撤销你个人信息库里的信用不良记录。
家住北京的李小姐(化名)最近焦头烂额,她名下挂有5张从未申办过的信用卡,在和这些银行的信用卡中心取得联系后,他们均表示卡上的透支欠款一直未偿还,总额高达75122元。并且从8月11日至今,已经有2家银行先后找到自己,要求偿还恶意透支的欠款,否则将诉诸法律。
“可我从没办过他们的信用卡,很明显,我的个人信息被盗用了,而银行的信用卡中心审核不严格,竟然让不法分子轻而易举地得逞。”在李小姐气愤填膺的控诉中,记者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未办信用卡竟欠几万
2008年8月11日清晨,两位不速之客来到李小姐家里,出示某公司的工作证后声称自己受广东发展银行委托向李小姐下发该行信用卡催款通知书,并称如不在本函送达5日内偿还透支的20925.28元钱,该行将采取一切法律措施进行追讨。
睡意朦胧的李小姐听到上述言辞激烈的话,顿时摸不着头脑。“我从来没有办过该行的信用卡,你们搞错了吧?”哪想催款通知书上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竟和自己的一模一样。两位不速之客听到李小姐的辩解后,毫无惊讶之色,司空见惯般地回应:“看样子你的个人信息被盗用了,还是赶紧报警吧。”
附在该行催款通知书后面的是2张催款公司从媒体上摘录的“银行信用卡实判案例”,极具恐吓性。当李小姐质疑二人是如何找到自己的家庭住址时,二人称自己是通过派出所查到的。
送走了二人,李小姐随即拨通广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的电话95508查证,得到了确认。李小姐委屈地向相关工作人员讲述了事情的真相,该工作人员建议她赶紧前往该行的北京办事处签发声明并出示相关身份证明。
关掉电视上正在进行的奥运会比赛,李小姐当即赶往该行北京办事处,在签发声明时,李小姐发现银行保存的办卡资料中的联系地址、手机、固定电话、工作单位、职务和家人姓名均与自己实际情况不符。同时,李小姐要求银行打印了一份对帐单,单子上显示办卡人恶意透支的20925.28元均在中国移动通信某营业厅消费,消费日期分别是2月5日和6日。
个人信用报告上“劣迹斑斑”
本以为此事可以告一段落,哪想在9月10号,李小姐接到了一个令她崩溃的电话,该人在确认了李小姐的身份后称:“你赶紧还钱吧,交通银行都要起诉了。”该人自称是某律师事务所的人。8月份的那次梦魇再次笼罩,失业在家的李小姐越发气愤:“为什么我今年这么倒霉?”
冷静下来后,李小姐打电话给律师朋友求助,对方建议这种情况下最好去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打份个人信用报告,看看名下是否还挂有其他信用卡,如果有,可一并处理。
哪想看到这份信用报告后,李小姐极度郁闷,“我的名下共挂有5张我从未申办过的信用卡且都已恶意透支, 已经上了信用记录黑名单,可谓劣迹斑斑。”这5张信用卡分别来自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欠款总额高达75122余元。
李小姐随后在百度中写入关键词“盗用信息办信用卡”进行搜索,共搜出511篇相关文章。这些文章显示与李小姐有相同遭遇的大有人在,其中天涯社区的一个帖子上这样写道:我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被拒,被告知原因为有恶意透支记录8次,并恶意透支15000元未还。“这个人比我还倒霉,虽然我现在的信用记录劣迹斑斑,但至少目前我还不需要办理贷款,也就不会耽误什么大事。”李小姐说。
据中国银联统计,仅2007年上半年,因伪冒申请信用卡造成刷卡银行的损失占全部欺诈损失的80.68%。全国信用卡诈骗立案1171起,涉案金额达4461多万元。
部分银行并未严格审核
据李小姐透露,她的个人信用报告中居住信息栏里写的是北京市大兴区的一个地址,而该地是她上大学时学校的地址,也是她来北京后办的临时身份证的地址,“但这张身份证连同我的钱包早在2004年年底就已经被偷了”。李小姐还告诉记者,该身份证被偷后的第二天,她就在位于案发地的海淀区某派出所报案了,该派出所当时还为此事立案调查,只是至今未果。
由此来看,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持有李小姐那张丢失的身份证。“但必须说明的是,这张身份证被偷之前,我的户籍地址就已经迁移到了西城区,我随后办理的二代证上的地址写的也是西城区,和大兴区毫无关系。”李小姐补充道。
李小姐同时提供了几个细节:信用报告上显示,办卡人的工作单位是北京网域时代技术有限公司,而李小姐从未在该公司工作过,另外,职务和年收入两项信息栏里都显示“无”。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个人申领银行卡时,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方能开立记名账户。也就是说,银行在接受申请审核资料时,必须核对申请资料是否与申请人一致。但从李小姐的遭遇可以看出,部分银行并未严格审查。
记者就此采访了在某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的朋友,她也承认与住房按揭贷款相比,信用卡的审核较为宽松,因为涉及金额相对较小,而业务量又很大,如果每张卡都需要银行工作人员面访、上门、入户,对银行来说是不现实的。这也就给不法分子留下了钻营的空子。“可是当有人恶意透支时,银行就知道上门找人了,而且这么准确地直接找到了我家,连我家电话都找到了。他们早这样不就好了。”李小姐说该话时相当气愤。
当然,并非所有的银行都如此不负责任,在李小姐的个人信用报告上,记者看到,办卡人也向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以及兴业银行申请办理过信用卡,均未审批下来。经李小姐打电话证实,这几家银行在办卡过程中发现办卡人的信息有误从而及时制止。
说到这里,李小姐回忆起了今年1月份接到过民生银行一个电话,该行称李小姐正在申办信用卡,打电话证实一下。李小姐听后当时否决,“看来民生银行办卡时比较谨慎,所以我现在用的惟一的一张信用卡就是他们的。”
到底该由谁来报案
8月11日,根据广东发展银行的要求,李小姐需自行报案,无奈之下,李小姐拨通了110,110人员得知情况后让李小姐在朝阳区经侦支队报案。但是经侦支队的工作人员称这类案件属信用卡诈骗,应该由银行来报案,李小姐的职责是告之银行这些信用卡不是自己申办的。
李小姐随即将上述话转达给了该行信用卡中心,但该中心坚持让李小姐自己报案,并称朝阳区不接受报案,案发地发在的区未必不接受。就该由谁来报案的问题,李小姐和银行纠结多时,未果。
8月13日,广东发展银行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询问案件进展,得知李小姐并未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后,该人员威吓道:“你不报警就起诉你。”李小姐顿时火冒三丈,和该人员在电话中争执起来,最后以双方都扔掉电话了事。
9月11日,也就是在看到信用报告后的第二天,李小姐分别与其他4家银行取得了联系,根据他们的要求,一一传真声明和身份证复印件过去。这4家银行均要求李小姐自行报案。得知李小姐报案被拒后,深圳发展银行与之前的广东发展银行态度相同,其他3家银行称他们会出面处理,但是至今无新进展,也就是说李小姐的个人信用报告上依然“劣迹斑斑”。
“让我更郁闷的是,在我向这几家银行做完声明后,9月20日,我又接到了中信银行的律师函,让我在三日内偿还欠款,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并查封我的资产。难道我之前和这家银行的交涉都白做了吗?”李小姐一脸无奈。
银行能否免责
在和银行交涉的过程中,李小姐发现,这些银行一直在推卸责任,其中广东发展银行还埋怨李小姐丢过身份证。“丢身份证是我愿意的吗?而且我已经及时报警了。”
记者就李小姐的责任问题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教授霍玉芬,她强调:“如果真如李小姐所说,那么在此事件中她是个受害者,她的个人诚信记录已受到很大影响。调查结果出来后,一定要让发卡行出面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申请,撤销她的信用不良记录。”
此外,银行方面存在诸多漏洞。就此问题,霍玉芬教授结合申办信用卡的具体情况谈了以下三点:
首先,现在申请信用卡,大多是通过邮寄资料的方式进行,这就造成只要拥有某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此人名义申请信用卡。其次,银行只会通过申请人留在申请表上的个人基本资料进行身份核对,但到底申请人填写的资料是否属实,银行无从查证。再次,因为工资和业绩挂钩,营销人员都会想方设法甚至省略审查步骤找人办理信用卡,而最终审核者和申请者往往并不会面对面地交流。
“因为银行方面的这三点工作漏洞,不法分子盗用李小姐的个人信息成功办出了多张信用卡,所以,在此事件中,银行方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霍教授说。
除了专家说法外,记者还注意到《扬子晚报》10月11日刊发过《捡人身份证办卡猛刷 冒名者和银行被判赔偿》这样一篇报道。报道中的汪先生和李小姐有相同遭遇,汪先生一怒之下将冒名顶替者和银行一起告上法庭。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审理后判决,“李鬼”跟不称职的银行都有责任赔偿汪先生损失。
对此,法院的理由是,发卡行没有当面审核而是仅通过电话审核,客观上为使用他人身份证并伪造收入证明的申请者提供了可乘之机。据此判定该行信用卡中心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在汪先生的权益受损的过程中有过失。尽管银行已经删除汪先生的不良信用记录,但伤害已经造成。被告刘浩和银行共同负有赔偿责任。
谁来保护个人信息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首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提出了拟将追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刑事责任的建议。与此同时,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也已呈交国务院。在这份草案中,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范围“不只保护个人隐私”,还包括手机号、住址、医药档案、职业情况等。只要对方透露了你的信息,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属违法。
在法律缺席了很久之后,处罚最严厉的刑法的出手无疑将极大地扭转这段时间以来个人信息频频遭泄或遭盗用的窘状。但是,仅有刑法的保护,就可以毫无顾忌了吗?
现在,很多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非常不到位,姓名、电话、住址等完全不设防,随意透露给陌生人,比如,在咨询问题或在办理会员卡时,买车、买房、买保险时,求职者在参加各种招聘会时,往往会不设防地填写非常真实详尽的个人信息。而这些信息,又常因为商家的管理不善,或者恶意泄露而被盗用。
此外,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户口簿四种证件上都记录着详尽的个人信息,一旦丢失,后果严重。专家建议,身份证一定要妥善保存避免丢失。在外办事如果需要复印身份证的,复印好后一定要把复印件要过来,在骑角(斜对角线)处写明身份证用途,如,“仅供办理信用卡用”等,写的时候,要用这行字将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各个项目覆盖住,并在旁边签名,这样别人就无法二次复印后用作他途了。
链接
被人冒用身份办卡,可按以下程序办理:
1.通知信用卡客服人员说明自己未申请过信用卡。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到发卡行找卡业务管理的催收人员(可以先电话联系),书面说明自己被他人冒用身份办卡透支并逾期未还。
2.虚假申请为信用卡欺诈的一大类。分行收到你的情况说明后才会按照相关处理流程做反欺诈调查。每一张信用卡申请表上都有营销人员代码,要求发卡行查出营销人员为何人,这是关键所在。
3.按照银行程序,反欺诈将对涉嫌欺诈的卡片进行调查,如果调查结果显示卡片非客户本人申请,客户也未使用过卡片,客户无须承担损失。
4.调查结果出来后,一定要求发卡行做出情况说明并出面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处申请撤销你个人信息库里的信用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