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应该是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相结合。在环境侵权行为归责的适用上,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时,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的违法性要件,即为适用无过错责任的特别规定,该违法性应作形式上违法解;凡无特别规定的环境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其违法性要件作实质性违法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