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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论证以个人出资为基础的股份制具有公有性质,本文首先对股份制中性论进行了重新评价,它是在马克思思想基础上的理论倒退,是导致我国资本市场困境的理论根源;其次对两种公有制标准的效率进行比较,赞同“所有权主体是全社会群体或是亚群体、小群体,这就是公有制”的观点;最后论证股份公司的法人财产所有权具有公有性质,进而论证以个人出资为基础的股份制也具有公有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