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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地正在试点推进村社集体资产股权化改革。这一落实农民财产权的改革是农民安心转户进城、实现其财产性权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相对富裕、市场经济程度较高的城乡接合部地区显得尤为迫切。城乡接合部地区的集体资产改革,需直面现实的城乡二元体制:集体资产改革后“企业办社会”到底行不行、集体资产利益在户籍“变与未变”中如何求平衡等都在考验着这项改革能否成功、是否彻底。
“企业办社会”到底行不行?
村社集体资产改革中,很多地方相应成立了集体资产管理公司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一些转非群众眼中,这样的资产管理机构还要承担村社公共服务、村民福利待遇开支,留有明显的农村“尾巴”、政府公共投入的责任没跟上,“集体办社会”的过渡期色彩明显。
在各地,集体资产管理机构每年要提取一定比例公益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福利开支。例如,广东省东莞市市镇口股份经济联合社在年终收益分配时,首先提取20%公益金,用于集体公益福利设施建设,包括兴建学校、福利院及修建道路、环卫设施等。重庆沙坪坝区童家桥村在建立集体资产管理公司后,也规定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公益金,专项用于村内农民养老、医保补助、农业人口计划生育补贴。
“集体资产公益金补助对象是农业户籍人口,已转非群众享受不了。不少人觉得公益金其实是变相的‘企业办社会’,应该取消。”童家桥村党委书记陶兴红说,村里已转非人口4000多,保留农业户籍人口只有800多。随着改革的深入,让少数人享受集体资产提供的公共福利,让多数人觉得不公平。
同时,集体资产管理机构是否需要继续承担村社公共服务、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能,不同的人有不同意见。据了解,城乡接合部道路修建、管护、农村便民服务中心等公益设施建设,主要还是由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投入。集体资产改革时,有的村社也设立了“集体股”,以专门解决集体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开支的需要。
不少群众表示,“集体股”的设置摊薄了本该属于自己的股份权益,政府对城乡接合部地区公共服务投入责任应及时跟上,而不应该继续由村社集体来承担。由于“集体股”的设置引发了不少争论和矛盾,一些东部发达省市在集体产权改革中允许不设置“集体股”,但农村公共服务如何提供却没有明确规定。
利益在户籍“变与未变”中如何求平衡?
与远郊普遍存在集体资产“空壳村”并存的是,在城市近郊,受乡镇企业发展、土地升值等因素影响,不少村社集体资产积累较多。在城镇化进程中,因户籍改变,导致分配的不同,已经成为改革中的敏感话题。
从北京、广东、重庆等地村社集体资产股权划分实践来看,由于国家没有统一标准要求,不少村(下转28页)
(上接21页)社在股份设置上,主要依据人口数量和在农业集体劳动时间这两个标准,分别设置“人口股”和“农龄股”:“人口股”体现集体经济保障功能,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籍性质及家庭承包土地数量等要素配置;“农龄股”体现对集体经济的贡献,主要根据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时间及贡献配置。
在东部沿海地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的城乡接合部村社,经多批次征地拆迁“农转非”,保留农村户籍的人已成少数,而“农转非”人口比例非常高。不少“转非”群众就认为,保留了农村户籍的人,现在因为“农龄”长就能多占股份、多分红,这是不公平的。由于群众在股权划分的问题上僵持不下,不少村社集体资产改革推进有难度。
“由于受到征地、‘农转非’等因素影响,不少人在集体资产改革前就已转户进城,不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龄’相对较短。转户时间越长,所获股份就越少。”重庆市九龙坡区农经站站长何流说,有些“农转非”群众认为,用这种方式确定股份,自己吃了亏,觉得心里不平衡。
发扬民主、发挥民智,稳妥处理过渡期难题
目前一些地方遇到集体资产改革后“企业办社会”到底行不行、集体资产利益在户籍“变与未变”中如何求平衡等问题,这是在城乡二元结构仍然存在的大背景下改革遭遇的现实问题。
在不少专家看来,目前一些村社集体资产公司仍然承担着公共服务的职能,在一定程度上是妥协的结果,处于一种过渡阶段。以前由政府财政主要承担的公共服务没有延伸到农村地区,不少项目由村社经济组织来承担。当前,处于改革进程中的农村集体资产公司,肩膀上承担着两大职能:一方面,要对集体资产进行经营管理,确保保值增值;另一方面,要继续兼顾农村养老、扶弱、济贫等社会公益事业,尚不能与一般性质的企业画上等号。事实上,“企业办社会”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据了解,在改革过程中,只要干部做到公道、正派,不贪私利,群众充分协商,不少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是可以得到有效破解的。重庆市农委经管处处长黄君一认为,农村改革不能期望一蹴而就、一步到位,在一定时期有过渡性的色彩是正常现象。要实现稳妥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关键在于政府不能包办代替,即“工作到位不能越位”,而要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在成员资格确认、量化确股、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严格实行群众自主协商、民主决策。
“企业办社会”到底行不行?
村社集体资产改革中,很多地方相应成立了集体资产管理公司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一些转非群众眼中,这样的资产管理机构还要承担村社公共服务、村民福利待遇开支,留有明显的农村“尾巴”、政府公共投入的责任没跟上,“集体办社会”的过渡期色彩明显。
在各地,集体资产管理机构每年要提取一定比例公益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福利开支。例如,广东省东莞市市镇口股份经济联合社在年终收益分配时,首先提取20%公益金,用于集体公益福利设施建设,包括兴建学校、福利院及修建道路、环卫设施等。重庆沙坪坝区童家桥村在建立集体资产管理公司后,也规定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公益金,专项用于村内农民养老、医保补助、农业人口计划生育补贴。
“集体资产公益金补助对象是农业户籍人口,已转非群众享受不了。不少人觉得公益金其实是变相的‘企业办社会’,应该取消。”童家桥村党委书记陶兴红说,村里已转非人口4000多,保留农业户籍人口只有800多。随着改革的深入,让少数人享受集体资产提供的公共福利,让多数人觉得不公平。
同时,集体资产管理机构是否需要继续承担村社公共服务、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能,不同的人有不同意见。据了解,城乡接合部道路修建、管护、农村便民服务中心等公益设施建设,主要还是由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投入。集体资产改革时,有的村社也设立了“集体股”,以专门解决集体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开支的需要。
不少群众表示,“集体股”的设置摊薄了本该属于自己的股份权益,政府对城乡接合部地区公共服务投入责任应及时跟上,而不应该继续由村社集体来承担。由于“集体股”的设置引发了不少争论和矛盾,一些东部发达省市在集体产权改革中允许不设置“集体股”,但农村公共服务如何提供却没有明确规定。
利益在户籍“变与未变”中如何求平衡?
与远郊普遍存在集体资产“空壳村”并存的是,在城市近郊,受乡镇企业发展、土地升值等因素影响,不少村社集体资产积累较多。在城镇化进程中,因户籍改变,导致分配的不同,已经成为改革中的敏感话题。
从北京、广东、重庆等地村社集体资产股权划分实践来看,由于国家没有统一标准要求,不少村(下转28页)
(上接21页)社在股份设置上,主要依据人口数量和在农业集体劳动时间这两个标准,分别设置“人口股”和“农龄股”:“人口股”体现集体经济保障功能,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籍性质及家庭承包土地数量等要素配置;“农龄股”体现对集体经济的贡献,主要根据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时间及贡献配置。
在东部沿海地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的城乡接合部村社,经多批次征地拆迁“农转非”,保留农村户籍的人已成少数,而“农转非”人口比例非常高。不少“转非”群众就认为,保留了农村户籍的人,现在因为“农龄”长就能多占股份、多分红,这是不公平的。由于群众在股权划分的问题上僵持不下,不少村社集体资产改革推进有难度。
“由于受到征地、‘农转非’等因素影响,不少人在集体资产改革前就已转户进城,不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龄’相对较短。转户时间越长,所获股份就越少。”重庆市九龙坡区农经站站长何流说,有些“农转非”群众认为,用这种方式确定股份,自己吃了亏,觉得心里不平衡。
发扬民主、发挥民智,稳妥处理过渡期难题
目前一些地方遇到集体资产改革后“企业办社会”到底行不行、集体资产利益在户籍“变与未变”中如何求平衡等问题,这是在城乡二元结构仍然存在的大背景下改革遭遇的现实问题。
在不少专家看来,目前一些村社集体资产公司仍然承担着公共服务的职能,在一定程度上是妥协的结果,处于一种过渡阶段。以前由政府财政主要承担的公共服务没有延伸到农村地区,不少项目由村社经济组织来承担。当前,处于改革进程中的农村集体资产公司,肩膀上承担着两大职能:一方面,要对集体资产进行经营管理,确保保值增值;另一方面,要继续兼顾农村养老、扶弱、济贫等社会公益事业,尚不能与一般性质的企业画上等号。事实上,“企业办社会”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据了解,在改革过程中,只要干部做到公道、正派,不贪私利,群众充分协商,不少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是可以得到有效破解的。重庆市农委经管处处长黄君一认为,农村改革不能期望一蹴而就、一步到位,在一定时期有过渡性的色彩是正常现象。要实现稳妥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关键在于政府不能包办代替,即“工作到位不能越位”,而要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在成员资格确认、量化确股、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严格实行群众自主协商、民主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