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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舆论对社会的影响力增强的新媒介环境下,如何促进传媒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是一个具有实践与理论价值的重要课题。本文认为,新闻与司法两种工作性质的差异、部分媒体的非正当行为、新媒体的介入能力强大,是导致当今传媒容易影响司法的重要原因,而尽快出台"新闻法"、提高新闻工作者的法律素养、增加司法透明度,是促进传媒与司法协调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