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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有诗为证》,我想起余华《十八岁出门远行》——“我”第一次出门接触社会,便陷入社会的险恶与人心的丑陋之中,美好的期盼在远行之始便破碎一地。在《有诗为证》中,这种由美好向丑陋的转化同样使得“我”的精神世界发生巨变,最终令“我”走向了毁灭的悲剧。在这篇作品中,余同友书写了一个男人内心深处对美的执着与渴望,呼唤我们时代的诗意,传达出对美的丧失的愤怒,以及对周遭大量丑的萦绕的反感与抵抗。美的丧失与丑的萦绕是造成小说中“我”精神分裂的主要原因,更是这篇小说的核心密码。
《有诗为证》在叙事上颇具特色。作品中的“我”在公交车上捡到一本诗集,并因为里面的诗句而不断回忆起往日时光。显然,“诗集”作为一个最为重要的道具与意象,它承接着所有故事的发展与起落。也正是因为“诗集”的存在,使得《有诗为证》在叙事上呈现出三个明显的特征。一是小说文本与诗歌文本的互文。在小说中,诗人老黄创作的《8月25日晚乘117》与诗集里手写的《不!那是一匹黑色马》你们的车灯没关》《咒语》等诗歌文本与小说文本互为观照,形成了一种文本内互文性。《不!那是一匹黑色马》中“我”驳斥王小二,坚信那是一匹黑色马的姿态与小说文本中的“我”对美的执着与渴望相互辉映。《咒语》中“我”用咒语杀死一株豹纹竹芋,这一“最后的秘密”与小说文本中的“我”杀死妻子伍小卷相互观照。二是现在与过去的交替。小说文本一边是“我”此刻的生活状态,一方面是在读诗的过程中,回忆起小时候看魔术、大学时候追求初恋、观看艳舞表演与人打架等事件,现在与过去在小说中交替呈现,紧密相连。三是最后抖露的“包袱”令整篇小说亮色大增——原来“我”捡来的诗集正是“我”自己写的,原来“我”离家出走失联的妻子正是“我”杀死的。随着谜底的揭晓,小说的意义指向顿时清晰、广阔起来。“我”一边寻找诗集主人却“遗忘”这是由“我”所写,“我”反复拨打妻子电话却“遗忘”妻子已经被“我”杀死。“我”精神分裂症这一事实的确定,颇具魔幻色彩,出人意料,却又合乎逻辑情理。小说前半部分所叙述的片段因这一谜底的揭开而有效凝结为一体,小说的力量陡然涌现而出。
《有诗为证》中现实中的“我”身上始终弥漫着一层灰色的阴霾。“我35岁了,已经是个大叔了,可我这一辈子竟然从来没有捡到过一件财物,除了小学时捡到过同桌的半块橡皮擦,所以那天在公交车上捡到那本笔记本算是平淡人生中的一个意外。”35岁,正应当是一个男人精力最佳、最具男性魅力的时候。然而“我”的精神状态却始终是灰暗的——“大叔”“平淡人生”,以及之后反复出现的“疲惫”“迷迷糊糊”“一心想睡一觉”“我很烦”等等。这与曾经的“我”截然不同,二者相比,可谓是天壤之别。曾经的“我”就是喜欢说“不”,坚信一切美的存在——戴礼帽的男人的表演是魔术,而绝不是玩杂耍;暗恋的女生如同仙女一般纯洁而美丽。在我看来,造成小说中的“我”如此精神状态的根本原因,便是美的丧失与丑的萦绕。
“我”的内心一直有一颗善于发现美并期盼拥抱美的心灵。正是因为如此,表演者从口中不断拉出的彩条在“我”眼中如同彩虹,是美丽的魔术,而不是王小二口中的杂耍;当有人大力诋毁这一美丽的魔术之时,“我”不惜与他人大打出手;当初恋女神口中说出“一泡屎”的时候,“我”断然割断对她的爱慕。可以说,这一时期的“我”身上存留的是人爱美的天性。然而,伴随着美的不断丧失,丑陋之物的不断出现,“我”心中烦闷,最后性情大变,逐步走向毁灭。
在小说中,“丑陋”“脏”“恶俗”“腔肠动物”等词语不时出现。“我”对丑有着极强的抵触,因而在得知小卷已不是处女时,“我”默默无言;与小卷做爱时,“我”感觉是与一群腔肠动物共处,恶心到干呕;小烟在“我”看来是丑陋的,因而抱在一起连性欲也没有。当小卷带回一株丑陋的豹纹竹芋(且这是南美男子送给小卷的),并为这一盆植物而呵斥于“我”时,“我”想到曾看见小卷与南美来的傻大个拥抱、告别,这种对周遭萦绕的丑的抵触达到了顶点。于是“我”将小卷杀害,仿佛杀死了小卷,杀死了豹纹竹芋,便杀死了所有的丑。事实上,在“我”的心中,小卷由曾经的女神变为了“不贞”的丑陋之物——正是因为对美的极致追求与对丑的极致厌恶,才导致了“我”精神的分裂与悲剧的形成。
期盼美,然而美在不断丧失;厌恶丑,然而丑无处不在,萦绕不绝。所以,“我”杀人即杀丑。“我”杀死植物,不是用烟,而是用咒语——这咒语便是“我”心中对美的深深执念与对丑的极致厌恶。小说标题是《有诗为证》,而诗是美好的化身,“我”要用它证明“我”杀人杀丑的合理性。“我”精神分裂症患者与杀人者这一身份的确立,使得《有诗为证》这一小说指向了更为宽广的所在。论述至此,“我”的杀人举动已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事件,而带给我们哲学与美学意蕴的深层思索。由此,《有诗为证》也从个体事件超脱而出,成为一个带有丰富意义指向的文本。
責任编辑 李国彬
《有诗为证》在叙事上颇具特色。作品中的“我”在公交车上捡到一本诗集,并因为里面的诗句而不断回忆起往日时光。显然,“诗集”作为一个最为重要的道具与意象,它承接着所有故事的发展与起落。也正是因为“诗集”的存在,使得《有诗为证》在叙事上呈现出三个明显的特征。一是小说文本与诗歌文本的互文。在小说中,诗人老黄创作的《8月25日晚乘117》与诗集里手写的《不!那是一匹黑色马》你们的车灯没关》《咒语》等诗歌文本与小说文本互为观照,形成了一种文本内互文性。《不!那是一匹黑色马》中“我”驳斥王小二,坚信那是一匹黑色马的姿态与小说文本中的“我”对美的执着与渴望相互辉映。《咒语》中“我”用咒语杀死一株豹纹竹芋,这一“最后的秘密”与小说文本中的“我”杀死妻子伍小卷相互观照。二是现在与过去的交替。小说文本一边是“我”此刻的生活状态,一方面是在读诗的过程中,回忆起小时候看魔术、大学时候追求初恋、观看艳舞表演与人打架等事件,现在与过去在小说中交替呈现,紧密相连。三是最后抖露的“包袱”令整篇小说亮色大增——原来“我”捡来的诗集正是“我”自己写的,原来“我”离家出走失联的妻子正是“我”杀死的。随着谜底的揭晓,小说的意义指向顿时清晰、广阔起来。“我”一边寻找诗集主人却“遗忘”这是由“我”所写,“我”反复拨打妻子电话却“遗忘”妻子已经被“我”杀死。“我”精神分裂症这一事实的确定,颇具魔幻色彩,出人意料,却又合乎逻辑情理。小说前半部分所叙述的片段因这一谜底的揭开而有效凝结为一体,小说的力量陡然涌现而出。
《有诗为证》中现实中的“我”身上始终弥漫着一层灰色的阴霾。“我35岁了,已经是个大叔了,可我这一辈子竟然从来没有捡到过一件财物,除了小学时捡到过同桌的半块橡皮擦,所以那天在公交车上捡到那本笔记本算是平淡人生中的一个意外。”35岁,正应当是一个男人精力最佳、最具男性魅力的时候。然而“我”的精神状态却始终是灰暗的——“大叔”“平淡人生”,以及之后反复出现的“疲惫”“迷迷糊糊”“一心想睡一觉”“我很烦”等等。这与曾经的“我”截然不同,二者相比,可谓是天壤之别。曾经的“我”就是喜欢说“不”,坚信一切美的存在——戴礼帽的男人的表演是魔术,而绝不是玩杂耍;暗恋的女生如同仙女一般纯洁而美丽。在我看来,造成小说中的“我”如此精神状态的根本原因,便是美的丧失与丑的萦绕。
“我”的内心一直有一颗善于发现美并期盼拥抱美的心灵。正是因为如此,表演者从口中不断拉出的彩条在“我”眼中如同彩虹,是美丽的魔术,而不是王小二口中的杂耍;当有人大力诋毁这一美丽的魔术之时,“我”不惜与他人大打出手;当初恋女神口中说出“一泡屎”的时候,“我”断然割断对她的爱慕。可以说,这一时期的“我”身上存留的是人爱美的天性。然而,伴随着美的不断丧失,丑陋之物的不断出现,“我”心中烦闷,最后性情大变,逐步走向毁灭。
在小说中,“丑陋”“脏”“恶俗”“腔肠动物”等词语不时出现。“我”对丑有着极强的抵触,因而在得知小卷已不是处女时,“我”默默无言;与小卷做爱时,“我”感觉是与一群腔肠动物共处,恶心到干呕;小烟在“我”看来是丑陋的,因而抱在一起连性欲也没有。当小卷带回一株丑陋的豹纹竹芋(且这是南美男子送给小卷的),并为这一盆植物而呵斥于“我”时,“我”想到曾看见小卷与南美来的傻大个拥抱、告别,这种对周遭萦绕的丑的抵触达到了顶点。于是“我”将小卷杀害,仿佛杀死了小卷,杀死了豹纹竹芋,便杀死了所有的丑。事实上,在“我”的心中,小卷由曾经的女神变为了“不贞”的丑陋之物——正是因为对美的极致追求与对丑的极致厌恶,才导致了“我”精神的分裂与悲剧的形成。
期盼美,然而美在不断丧失;厌恶丑,然而丑无处不在,萦绕不绝。所以,“我”杀人即杀丑。“我”杀死植物,不是用烟,而是用咒语——这咒语便是“我”心中对美的深深执念与对丑的极致厌恶。小说标题是《有诗为证》,而诗是美好的化身,“我”要用它证明“我”杀人杀丑的合理性。“我”精神分裂症患者与杀人者这一身份的确立,使得《有诗为证》这一小说指向了更为宽广的所在。论述至此,“我”的杀人举动已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事件,而带给我们哲学与美学意蕴的深层思索。由此,《有诗为证》也从个体事件超脱而出,成为一个带有丰富意义指向的文本。
責任编辑 李国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