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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于天木 若拙 / 执行:若拙
自2013年7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该法首次将“常回家看看”精神赡养写入条文,也就是说即日起,老人可以因子女不常回家看看作为单独的诉讼请求将他们告上法庭。
克隆人据说已经呼之欲出,但在真正实现这个“孙猴子拔猴毛”的惊世戏法之前,人都是有父母的。“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这是孔子跟弟子在一起自述人生理想时的夫子自道。读起来,令人安心。
从吴虞1917年的《家族制为专制主义之根源论》、傅斯年1919年控诉家庭的《万恶之源》,到此次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否则涉嫌违法,家庭观念的百年轮回,正是中国人命运多蹇的核心镜像。想起来,又令人感慨。
那场造成无数惨剧的“人伦革命”,是终于过去了。近百年后,网友们有了闲心大玩嘲讽接龙:“请假不准,老总犯法吗”;“回家买不到火车票,政府负责接送吗”;“一直跟老人居住,有奖金吗”……
其实,法律并没荒唐到这个地步。对那些没法常回家看看的人,立法者们留了个“或者经常问候老年人”的小窗口。央视前不久曾播过留守老人因没有电话半年未跟子女互通音信的节目,但在这个据说是“端起饭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时代,那毕竟还是少数吧。而且,父母不告,法院不理,相信也不至于有人按图索骥,去问罪于留守老人常年在外打工的子女。
有人说,这是用法律来规范道德,是公权力侵入了私领域。不完全是,因为老年人权益的确需要法律保护;但又何止是!和谐的家庭,不仅是中国人的道德,简直是多数中国人的宗教!每年春运涌动于神州大地的回家潮,便是倦鸟思归,是国人回归终极意义世界的朝圣之旅。(戴志勇)
自2013年7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该法首次将“常回家看看”精神赡养写入条文,也就是说即日起,老人可以因子女不常回家看看作为单独的诉讼请求将他们告上法庭。
克隆人据说已经呼之欲出,但在真正实现这个“孙猴子拔猴毛”的惊世戏法之前,人都是有父母的。“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这是孔子跟弟子在一起自述人生理想时的夫子自道。读起来,令人安心。
从吴虞1917年的《家族制为专制主义之根源论》、傅斯年1919年控诉家庭的《万恶之源》,到此次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否则涉嫌违法,家庭观念的百年轮回,正是中国人命运多蹇的核心镜像。想起来,又令人感慨。
那场造成无数惨剧的“人伦革命”,是终于过去了。近百年后,网友们有了闲心大玩嘲讽接龙:“请假不准,老总犯法吗”;“回家买不到火车票,政府负责接送吗”;“一直跟老人居住,有奖金吗”……
其实,法律并没荒唐到这个地步。对那些没法常回家看看的人,立法者们留了个“或者经常问候老年人”的小窗口。央视前不久曾播过留守老人因没有电话半年未跟子女互通音信的节目,但在这个据说是“端起饭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时代,那毕竟还是少数吧。而且,父母不告,法院不理,相信也不至于有人按图索骥,去问罪于留守老人常年在外打工的子女。
有人说,这是用法律来规范道德,是公权力侵入了私领域。不完全是,因为老年人权益的确需要法律保护;但又何止是!和谐的家庭,不仅是中国人的道德,简直是多数中国人的宗教!每年春运涌动于神州大地的回家潮,便是倦鸟思归,是国人回归终极意义世界的朝圣之旅。(戴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