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河南大学
摘要:“表现性”是格塔式心理学的一个术语。鲁道夫·阿恩海姆对艺术活动中“表现性”的形成、存在以及在事物中的优先地位等方面进行了独特的阐述。他强调“表现性”是知觉对象的视觉式样在观看者的神经系统中所唤起的力量的传递。
关键词:表现性;象征性;格塔式心理学
格塔式心理学主张,在观察现象的经验时要保持现象的本来面目,不能将其分析为感觉元素,并认为现象的经验是整体的或完形的。对于表现性,格式塔心理学认为,多数情况下,人们只是对那些具有表现性的物理活动本身作出反应,而不是着意地去探查这些活动反映出来的心理活动。按照这一标准衡量人体之外的所有事物都具有真正的表现性,而表现性是知觉样式本身所固有的性质。正如初升的太阳和夕阳,将日出代表新生儿,八九点的太阳代表青少年,将夕阳比作风烛残年的老人。并不是因为日出像孩童,日落似老人,而是上升的太阳带来阳光、温暖的色调,表现出着一种积极向上的情绪;夕阳的到来意味着夜幕降临,一天的结束,它降临的趋势传达出一种消极的表现性。而所进行的这些比较,是在知觉到它们的表现性之后才进行的事情。
阿恩海姆認为这种把视觉形象的表现性归结为人类感情的反映的理论,犯了如下两方面的错误:第一,它忽略了表现性实际上取决于知觉式样本身以及大脑视觉区域对这些式样的反应。第二,它过分的限制了具有表现性的事物的范围。阿恩海姆发现,造成表现性的基础是一种力的结构,这种结构之所以会引起我们的兴趣,不仅在于它对拥有这种结构的客观事物本身具有意义,而且在于它对于一般的物理世界和精神世界均有意义。不论是在人类社会中,还是在自然现象中,都存在着这样一些基调。表现性不是由知觉对象本身的这些“几何-技术”性质本身传递的。[1]无论知觉对象是运动的还是静止的,只有当它们的视觉样式向我们传递出“具有倾向性的紧张力”或“运动”时,才能知觉到它们的表现性。
在诸事物中,某些事物之间力的基本式样是一致的,而在另一部分事物(或事件)之间,力的基本式样看上去就极不相似。但只要以事物中那具有表现性的外表做基础,我们的眼睛就能够自动地创造出一种适于对所有的存在物进行分类的林奈分类法。一种真正的精神文明,其聪明和智慧就应该表现在能不断地从各种具体的事件中发掘出它们的象征意义和不断地从特殊之中感受到一般的能力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赋予日常生活事件和普通的事物以尊严和意义,并为艺术能力的发展打好基础。[2]
如果一副艺术品没有再现事实,没有隐含某些观念,就不能把它称为象征性的艺术。以希腊化时期的雕塑名作《拉奥孔》为例,作品呈金字塔型,稳定而富于变化,三个人物的动作、姿态和表情相互呼应,层次分明,充分的体现了扭曲和美的协调。雕像中,拉奥孔位于中间,精神处于极度的恐怖和痛苦中,正在极力想使自己和他的孩子从两条蛇的缠绕中挣脱出来。他抓住了一条蛇,但同时臀部被咬住了;他左侧的长子似乎还没有受伤,但被惊呆了,正在奋力想把退从蛇的缠绕中挣脱出来;父亲右侧的次子已被蛇紧紧缠住,绝望地高高举起他的右臂。那是三个由于痛苦而扭曲的身体,所以的肌肉运动都已达到了极限,表现出痛苦和反抗状态下的力量和极度的紧张,让人感觉到似乎痛苦流经了所以的肌肉、神经和血管,紧张而惨烈的气氛弥漫着整个作品。用于表现这个故事的特定的力的式样,在观赏者头脑中活跃起来,并使观赏者处于一种积极的参与状态,而这样的状态才是真正的艺术体验。
阿恩海姆认为,艺术的极高声誉,在于它们能够帮助人类去认识外部世界和自身,它在人类的眼睛面前呈现出来的,是它能够理解或相信是真实的东西。在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件事物都是一个独特的个体,然而任何事物也都是可以认识的,因为它的组成成分并不是它独有的,而是许多事物或全部事物所共有的。艺术中发生的事情也是如此,最成熟的艺术品,能够成功地使其一切成份服从于一个主要的结构规律。表现性是所有知觉范畴中最有意思的一个范畴,而所有其它直觉范畴,最终也都是通过唤起视觉张力来增加作品的表现性。
参考文献:
[1]参见维尔纳·海纳斯的《精神发展的比较心理研究》,第67-82页,芝加哥版,1948年。
[2]参见阿恩海姆《对诗歌创作活动的心理学解释》,第153-159页,纽约版,1948年。
摘要:“表现性”是格塔式心理学的一个术语。鲁道夫·阿恩海姆对艺术活动中“表现性”的形成、存在以及在事物中的优先地位等方面进行了独特的阐述。他强调“表现性”是知觉对象的视觉式样在观看者的神经系统中所唤起的力量的传递。
关键词:表现性;象征性;格塔式心理学
格塔式心理学主张,在观察现象的经验时要保持现象的本来面目,不能将其分析为感觉元素,并认为现象的经验是整体的或完形的。对于表现性,格式塔心理学认为,多数情况下,人们只是对那些具有表现性的物理活动本身作出反应,而不是着意地去探查这些活动反映出来的心理活动。按照这一标准衡量人体之外的所有事物都具有真正的表现性,而表现性是知觉样式本身所固有的性质。正如初升的太阳和夕阳,将日出代表新生儿,八九点的太阳代表青少年,将夕阳比作风烛残年的老人。并不是因为日出像孩童,日落似老人,而是上升的太阳带来阳光、温暖的色调,表现出着一种积极向上的情绪;夕阳的到来意味着夜幕降临,一天的结束,它降临的趋势传达出一种消极的表现性。而所进行的这些比较,是在知觉到它们的表现性之后才进行的事情。
阿恩海姆認为这种把视觉形象的表现性归结为人类感情的反映的理论,犯了如下两方面的错误:第一,它忽略了表现性实际上取决于知觉式样本身以及大脑视觉区域对这些式样的反应。第二,它过分的限制了具有表现性的事物的范围。阿恩海姆发现,造成表现性的基础是一种力的结构,这种结构之所以会引起我们的兴趣,不仅在于它对拥有这种结构的客观事物本身具有意义,而且在于它对于一般的物理世界和精神世界均有意义。不论是在人类社会中,还是在自然现象中,都存在着这样一些基调。表现性不是由知觉对象本身的这些“几何-技术”性质本身传递的。[1]无论知觉对象是运动的还是静止的,只有当它们的视觉样式向我们传递出“具有倾向性的紧张力”或“运动”时,才能知觉到它们的表现性。
在诸事物中,某些事物之间力的基本式样是一致的,而在另一部分事物(或事件)之间,力的基本式样看上去就极不相似。但只要以事物中那具有表现性的外表做基础,我们的眼睛就能够自动地创造出一种适于对所有的存在物进行分类的林奈分类法。一种真正的精神文明,其聪明和智慧就应该表现在能不断地从各种具体的事件中发掘出它们的象征意义和不断地从特殊之中感受到一般的能力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赋予日常生活事件和普通的事物以尊严和意义,并为艺术能力的发展打好基础。[2]
如果一副艺术品没有再现事实,没有隐含某些观念,就不能把它称为象征性的艺术。以希腊化时期的雕塑名作《拉奥孔》为例,作品呈金字塔型,稳定而富于变化,三个人物的动作、姿态和表情相互呼应,层次分明,充分的体现了扭曲和美的协调。雕像中,拉奥孔位于中间,精神处于极度的恐怖和痛苦中,正在极力想使自己和他的孩子从两条蛇的缠绕中挣脱出来。他抓住了一条蛇,但同时臀部被咬住了;他左侧的长子似乎还没有受伤,但被惊呆了,正在奋力想把退从蛇的缠绕中挣脱出来;父亲右侧的次子已被蛇紧紧缠住,绝望地高高举起他的右臂。那是三个由于痛苦而扭曲的身体,所以的肌肉运动都已达到了极限,表现出痛苦和反抗状态下的力量和极度的紧张,让人感觉到似乎痛苦流经了所以的肌肉、神经和血管,紧张而惨烈的气氛弥漫着整个作品。用于表现这个故事的特定的力的式样,在观赏者头脑中活跃起来,并使观赏者处于一种积极的参与状态,而这样的状态才是真正的艺术体验。
阿恩海姆认为,艺术的极高声誉,在于它们能够帮助人类去认识外部世界和自身,它在人类的眼睛面前呈现出来的,是它能够理解或相信是真实的东西。在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件事物都是一个独特的个体,然而任何事物也都是可以认识的,因为它的组成成分并不是它独有的,而是许多事物或全部事物所共有的。艺术中发生的事情也是如此,最成熟的艺术品,能够成功地使其一切成份服从于一个主要的结构规律。表现性是所有知觉范畴中最有意思的一个范畴,而所有其它直觉范畴,最终也都是通过唤起视觉张力来增加作品的表现性。
参考文献:
[1]参见维尔纳·海纳斯的《精神发展的比较心理研究》,第67-82页,芝加哥版,1948年。
[2]参见阿恩海姆《对诗歌创作活动的心理学解释》,第153-159页,纽约版,194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