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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经济方面的专家,笔者在近几次评标过程中,碰到了两个常见问题。即合理低价问题争投标单位的不平衡报价问题。如何界定合理低价,是评标过程中经济方面的专家的重要工作,也是关系到哪家企业中标的重要因素之一;针对目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现状,为了在竞争中获胜,达到“既能够中标,又有利可图”的目的,很多施工企业在投标中越来越多的采用投标报价策略中的“不平衡报价法”,而这种投标策略,除了工程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外,或多或少都会对后期的工程最终造价产生一定的影响。现就这两个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期同行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