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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一个非常亲密的朋友。我们年龄相差43岁,却无话不谈,他非常风趣,平易近人,他对高科技的事物感到惊奇,却又不知所措。他是个典型的美国人,让他写出这么长的一篇文章,我和他都煞费苦心。他只会用两个手指打字。我则一遍遍的跟他解释绝对能保证他的隐私,并教他怎样把照片压缩后再发过来。他才在截稿前的几个小时内发来这篇稿件(照片还是一张一张发过来的)。他完全不懂现在的汽车技术,却又对汽车有很多独到的见解。约稿前,我问了他几个问题,并要他在文章中回答这些问题。其中一个是他对扭矩的理解,因为他一生开过很多车,而且不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