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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的最后一天,河北省政法委颁布了<关于政法机关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良好环境的决定>,"对民营企业经营者创业初期的犯罪行为,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得启动刑事追诉程序".河北政法系统的同志甚至更高层的领导应该意识到这份"特赦令"将会产生的冲击波,还偏偏要在媒体并不太知晓的情况下,在今年1月9日河北省"两会"期间"透露"出来.于是引起了轩然大波,媒体的追击已经令到政法委的同志不胜其烦、始料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