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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2018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按照《指南》规定,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应当是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问题线索。笔者以为,按照《指南》要求,检察机关作出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要符合四个方面的条件:一是线索来源:检察机关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发现的;二是案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