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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论述了当前提高社会治理主体道德素质的紧迫性、必要性,分析了当前社会治理各主体存在的道德缺陷,提出社会治理主体应具备的道德素养:即尊重差异、包容多元,追求公正、关爱弱者,恪守诚信、增进信任,坚守责任、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与人共赢。探讨提升社会治理各主体能力的途径:要有一系列完善的制度安排;刚性的法治保障;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具有明确的核心价值观教化;能动的实践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