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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民生性财政预算不仅需要国家的财政政策,更需要完善的法制保障。为此要合理厘定民生性财政支出的优先位次、构建民意诉求表达机制、完善民生性财政支出绩效问责与财政激励等制度体系,达到民生性财政预算执行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激励性与问责性之间的均衡,实现民生性财政预算执行由政策性向法治化转变,以提高其预算执行的规范性、针对性与有效性。这既是增强民生性财政预算执行效力的关键,也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