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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目前“医闹”,“红包”,“天价处方”等等的词汇突然涌入大众的视野,在社会转型时期,医院这个救死扶伤圣地,正在成为市场的主体,被称为天使化身的大夫护士,已经变成从业者的世俗角色,他们的工作和其他职业人一样会遭受挑剔,猜疑,甚至误解。一方面是大家对医疗服务的种种不满,一方面是医生护士对“医闹”的担心,不敢工作,不敢施救。甚至不敢收治危重患者。长此以往损害的是整个社会的利益。
造成“医患”纠纷难以解决的原因
当“医患”纠纷甚至成为一种社会问题时,造成它的原因,早已超出了行业本身。
随着社会开放度的增加,整个社会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和人们自我意识的觉醒,对个人权利的主张,人们观念、价值多元化的取向,从大一统到开放,客观上整个社会在管理和人们对自身的约束都有了一定程度的下降,尤其在社会的诚信,人们的道德方面出现了种种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医方可能会有金钱至上,不负责任的问题,而在患者方面也有不尊重别人的劳动和付出,妄加猜疑,甚至无理取闹的事情发生。很多人还不习惯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里讲自律,讲诚信。
法制的建设,虽然已经有了这方面的不少法律条文,可以调节这方面的问题,但是在一些方面仍然需要再规范和细化。更重要的是整个法律的执行,遇上那些难缠的人和事,存在着实事上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比如有些正常的救治无效,执法部门很少愿意介入,造成大闹大赔偿,小闹小赔偿。既然是在市场化前提下运行,市场经济其实就是法制经济,法律的不完善和法制目前的在很多“医患”纠纷中的缺席,是造成和激化医患矛盾的的重要原因。
医方对市场化和转型社会复杂局面的适应问题。现在,医护人员成为了市场的参与者,面对十分复杂的社会,在市场不成熟,规则意识不强的今天,有的人随波逐流,金钱为主,从而败坏了医者几千年积淀的名声和信任,有的人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束手无策,不思进取,更有的人从对行业的茫然变成对生命的漠然。而在医疗机构内部,也还没有充分地积累起参与市场竞争,提供市场化服务的经验,一些内部的规定,工作程序和防范措施还很不到位。所以,难以应付市场化的博弈。
摆脱目前困境的主要方法
说到底现在医患纠纷难以处理的困难,是整个社会转型时期在思想,观念,制度和法制以及道德诸方面面临的困境之一,现在一方面需要恢复在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声望和信任,一方面也应该真正保护患者作为相对弱势群体的权益。就必须在各种利益冲突建立诚信和公平,在市场自由竞争里建立法制和规范。
首要的问题当然是教育,是全民教育,这不是一个行业能完成的任务。通过教育,尤其是通过在中小学开展道德教育,我们要重塑道德的权威,重塑是非观,重新树立价值体系,恢复人与人友好,互助,信任的关系。这是个十分漫长艰巨的过程,需要一代甚至几代人的努力。
迫切需要第三方提前介入,这个第三方,一是法律机构,比如律师,在收治危重患者,或采取重大治疗方案之前,医患双方都要咨询律师,提前评估法律风险,对所承担的法律后果负责。第二社会应该象投资咨询,管理咨询一样,成立专门的医疗咨询机构,这个机构以自己的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向患者和医疗机构双方提供技术咨询或者公证。当然,咨询服务是个专业性非常特殊的商品,所受的制约条件很多,需要一个漫长的探索,实践,提高过程。但是,这个第三方介入,确实为现在一遇纠纷,医疗机构只能拿出一家之言,而立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好得多,也避免了卫生管理部门组织专家,鉴定自己下属的医疗单位。给患者以更好的公正性。
要重新审查和修订工作流程和相关规定,争取在一些重大医疗环节与患者或者患者沟通,取得他们的同意,而把同意作为重要的医疗措施的依据。比如做好健康教育例行告知义务。及时做好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宣教,对患者做特殊检查和治疗要按规定告知患者,并履行签字手续。还要重视护理文书的记录保管。要及时准确、客观记录护理文书,书写字迹工整、清楚、不涂改,文书妥善保管,避免丢失。如果已经发生纠纷,提供可信的证据。
要对从业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提高纠纷防范能力。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道德水平,使医护行为在法律、规范和道德标准范围内进行。
造成“医患”纠纷难以解决的原因
当“医患”纠纷甚至成为一种社会问题时,造成它的原因,早已超出了行业本身。
随着社会开放度的增加,整个社会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和人们自我意识的觉醒,对个人权利的主张,人们观念、价值多元化的取向,从大一统到开放,客观上整个社会在管理和人们对自身的约束都有了一定程度的下降,尤其在社会的诚信,人们的道德方面出现了种种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医方可能会有金钱至上,不负责任的问题,而在患者方面也有不尊重别人的劳动和付出,妄加猜疑,甚至无理取闹的事情发生。很多人还不习惯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里讲自律,讲诚信。
法制的建设,虽然已经有了这方面的不少法律条文,可以调节这方面的问题,但是在一些方面仍然需要再规范和细化。更重要的是整个法律的执行,遇上那些难缠的人和事,存在着实事上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比如有些正常的救治无效,执法部门很少愿意介入,造成大闹大赔偿,小闹小赔偿。既然是在市场化前提下运行,市场经济其实就是法制经济,法律的不完善和法制目前的在很多“医患”纠纷中的缺席,是造成和激化医患矛盾的的重要原因。
医方对市场化和转型社会复杂局面的适应问题。现在,医护人员成为了市场的参与者,面对十分复杂的社会,在市场不成熟,规则意识不强的今天,有的人随波逐流,金钱为主,从而败坏了医者几千年积淀的名声和信任,有的人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束手无策,不思进取,更有的人从对行业的茫然变成对生命的漠然。而在医疗机构内部,也还没有充分地积累起参与市场竞争,提供市场化服务的经验,一些内部的规定,工作程序和防范措施还很不到位。所以,难以应付市场化的博弈。
摆脱目前困境的主要方法
说到底现在医患纠纷难以处理的困难,是整个社会转型时期在思想,观念,制度和法制以及道德诸方面面临的困境之一,现在一方面需要恢复在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声望和信任,一方面也应该真正保护患者作为相对弱势群体的权益。就必须在各种利益冲突建立诚信和公平,在市场自由竞争里建立法制和规范。
首要的问题当然是教育,是全民教育,这不是一个行业能完成的任务。通过教育,尤其是通过在中小学开展道德教育,我们要重塑道德的权威,重塑是非观,重新树立价值体系,恢复人与人友好,互助,信任的关系。这是个十分漫长艰巨的过程,需要一代甚至几代人的努力。
迫切需要第三方提前介入,这个第三方,一是法律机构,比如律师,在收治危重患者,或采取重大治疗方案之前,医患双方都要咨询律师,提前评估法律风险,对所承担的法律后果负责。第二社会应该象投资咨询,管理咨询一样,成立专门的医疗咨询机构,这个机构以自己的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向患者和医疗机构双方提供技术咨询或者公证。当然,咨询服务是个专业性非常特殊的商品,所受的制约条件很多,需要一个漫长的探索,实践,提高过程。但是,这个第三方介入,确实为现在一遇纠纷,医疗机构只能拿出一家之言,而立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好得多,也避免了卫生管理部门组织专家,鉴定自己下属的医疗单位。给患者以更好的公正性。
要重新审查和修订工作流程和相关规定,争取在一些重大医疗环节与患者或者患者沟通,取得他们的同意,而把同意作为重要的医疗措施的依据。比如做好健康教育例行告知义务。及时做好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宣教,对患者做特殊检查和治疗要按规定告知患者,并履行签字手续。还要重视护理文书的记录保管。要及时准确、客观记录护理文书,书写字迹工整、清楚、不涂改,文书妥善保管,避免丢失。如果已经发生纠纷,提供可信的证据。
要对从业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提高纠纷防范能力。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道德水平,使医护行为在法律、规范和道德标准范围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