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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大学毕业生已经成为我国劳动力市场重要的活跃力量,是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与进步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而大学生就业难是我国现阶段的热点问题之一,2015年“两会”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高校毕业生为749万人,是历史最高,坚持就业优先、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到基层就业。导致大学生就业难的因素很多,就业观念是众多因素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作为教育强省的湖南,其培养出来的大学毕业生具有全国意义的代表性,本文对湖南高校在湘就业大学毕业生就业观念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进行客观分析,并提出一些重塑大学生正确就业观的建议,为大学生的培养、就业指导机制提供参考。
[关键词]湖南高校;在湘就业;就业观念
[中图分类号]G47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5 — 0142 — 04
一、引言
有关大学生就业方面的研究,是近几年我国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研究成果也非常之多,但是关于大学生就业观念的论文相对较少。古翠英认为:“大学生就业难,甚至‘毕业就失业’已成为我国就业问题中一道棘手的社会难题。正确分析就业难的成因,需从社会、学校、学生本身三个层面入手。”〔1〕全国政协委员蔡建国认为:大学生就业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造成就业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高校、社会、企事业单位等多方面的原因,也有大学生本身的原因。范仲文、黄萍认为:“当前大学教育已从过去的精英教育走向大众化教育,大学生就业制度也从‘统包统分’变为‘双向选择’ 、‘自主择业’。不断变化的就业环境使大学生就业形势正变得日益严峻。大学生如何调整心态,适应社会的需求,需要对传统就业观念进行创新。”〔2〕前人的研究表明,大学生本身是造成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大学生就业观念直接影响大学生的就业取向,需要深入探讨。
湖南省大中专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委托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研究课题组于2014年06月开展“湖南省201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本文基于此次调查所收集的数据,通过SPSS数据分析软件,了解湖南高校在湘就业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观念现状,找出大学生就业观现存的一些问题及原因分析,并提出一些改善大学生就业观念的对策。本次调查以湖南高校2013届在湘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为调查对象,采取随机的抽样方法,共回收有效问卷1030份。样本构成如下:男性样本为487个,女性样本为543个;最后学历为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分别为176、651、160、42个,就业城市為长沙、常德、张家界、岳阳、娄底、永州、湘潭、株洲、衡阳、郴州、怀化、吉首、益阳、邵阳分别为493、43、9、37、44、42、75、66、67、31、46、11、11、55个。本次调查对象为已经毕业离校一年并在湘就业的湖南高校大学生,他们已经工作一段时间,在其就业、择业方面的思想比在校大学生更趋成熟,值得学术界的研究。
二、湖南高校在湘就业大学毕业生就业观念现状
(一)就业目的
就业目的是就业观念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本次调查问卷将就业目的归纳为:为了生计、出于兴趣爱好、奠定建立家庭的经济基础和服务社会实现自身价值四个方面,其统计结果表明,41.4%的湖南高校在湘就业大学毕业生出于“奠定建立家庭的经济基础”的目的进行就业,而25.7%的大学生是为了生计进行就业,这两个目的可以归纳为“经济性目的”,那么,在湖南高校在湘就业的大学生中,67.1%的毕业生是经济性就业,只有32.9%的大学生是为了实现自身价值或出于兴趣爱好而就业。
在大学生就业目的上存在着性别、城乡背景等差异:居于男、女性就业目的首选的都是“奠定建立家庭的经济基础”,但是占45.4%的男性选择这个目的,超过平均水平,也高于女性的37.8%;42.9%的非独生子女大学生以“奠定建立家庭的经济基础”为目的就业,高于独生子女的38.8%的水平;在大学生的城乡背景上,城市大学生以“奠定建立家庭的经济基础”为就业目的占38.9%,低于城镇的43%和农村的41.7%。
(二)就业单位
大学生理想的就业单位直接决定着大学生的择业取向,属于就业观念中重要的一部分。本次调查将大学生理想的就业单位分为三个层次,即最理想的就业单位、其次理想的就业单位和再次理想的就业单位,让调查对象对自己心中理想的就业单位进行排序。统计结果如下(图1),在大学生最理想的就业单位居于前三位的为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占比例分别为33.5%、20.3%、15.1%,选择这三种就业单位的比例高达68.9%。从纵向来看,最理想的就业单位中比例最高的为政府机构,所占比例为33.5%;其次理想的就业单位中比例最高的为事业单位,所占比例为29.2%;再次理想的就业单位中比例最高的为国有企业,所占比例为25.8%。综上所述,居于大学生理想就业单位前三选择的为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可见,大学生对就业单位的选择处于保守状态,绝大多数大学毕业生想要到比较稳定的单位就业。不管在性别、城乡背景、学历上,还是是否为独生子女上,大学生对理想就业单位的选择基本趋于一致。
(三)就业地域
在理想的就业地域上,居于大学生前两位选择的为竞争压力小但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内地中小城市、竞争较为激烈的中小型省会城市,这两者的比例达到了65.2%。而所占比例最低的为急需人才的边远或农村地区,仅占3.6%。可见,湖南高校在湘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理想的就业地区为中小城市。
(四)薪资期望
在薪资方面,将近一半(47.3%)的湖南高校在湘就业大学毕业生期望自己的月总收入为3501-6000元,希望自己月收入在6000元以上的占到了37%。而实际月总收入为2001-3500元的比例为45.4%,几乎占了一半,实际月总收入在6000元以上的仅为12.2%,远远低于期待的薪资水平。 (五)求职渠道
在湖南高校在湘就业大学毕业生看来,最理想的求职渠道是通过学校提供的信息和推荐、实习实践中获得机会,这两项占到了44.9%,这两种求职渠道是在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有一定的了解下(通过学校或本人工作表现)所作出的录用决策。在其次理想的求职渠道中,所占比例最高的是现场招聘会和人才市场,占到了21.7%,相比较其他求职渠道所占的比例,此求职渠道还是占据一定的優势。而在再次理想的求职渠道中,通过熟人联系的求职渠道所占比例最高,其他各种求职渠道所占比例的差异不大。
三、湖南高校在湘就业大学毕业生就业观念现存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就业缺乏自信与盲目自信并存
湖南高校在湘就业大学毕业生缺乏就业自信主要表现在对自己就业能力没有信心,大学毕业生对自己就业能力觉得非常好、比较好的比例仅为4.8%,而觉得自己就业能力比较差和非常差的比例占到了总体的45.8%,接近一半的大学毕业生觉得自己就业能力一般,由此可知,大多数大学毕业生对自己的就业能力缺乏自信。根据上文,将近一半的湖南高校在湘就业大学毕业生期望自己的月总收入为3501-6000元,希望自己月收入在6000元以上的占到了37%,这又表现出了大学毕业生对自己就业能力的过度自信。所以,大学毕业生在就业方面面临着缺乏自信与盲目自信并存的两难境地。
大学生认为自己求职形势很乐观的比例仅为1.9%,比较乐观的为11.8%,而认为自己求职形势比较严峻和非常严峻的分别为37.5%、6.6%,在这样的求职环境下,难免丧失就业的自信心,而且,大学教育模式与就业岗位需求存在脱节的现象,导致大学毕业生所学知识在工作岗位上无用武之地,渐而减弱了大学毕业生就业的自信心。另一方面,依靠知识改变命运的理念已深入大学生的潜意识,大部分大学毕业生仍然以“大学生”身份自傲,总以为读了大学就应该有份不错的收入。以上的一些因素叠加在一起,就造成了大学毕业生在就业方面处于缺乏自信与盲目自信的尴尬局面。
(二)就业目的趋向经济功利性
湖南高校在湘就业的大学生中,67.1%的毕业生就业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经济上的需求,只有32.9%的大学生是为了实现自身价值或出于兴趣爱好而就业,由此可见,大学生在就业目的上带有浓厚的经济功利性。我国现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基数大,尽管国家GDP不断上升,国家经济实力位居世界前列,但社会中的个体仍达不到完全自由发展,寻求自身的生存是大学毕业生面临的一项重要使命,随着国家的发展,经济功利性的就业目的应逐步弱化,过强的经济性就业目的容易使大学毕业生偏离正轨、走向犯罪之路。
(三)择业取向滞后现实
择业取向滞后现实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大学生毕业生理想的就业单位仍是传统上福利好、稳定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当今是一个多变的世界,是需要创新与改变的时代,保持不变就会被淘汰,比如曾经风靡一时的摩托罗拉手机,现在都已经销声匿迹,曾经占据绝大部分市场的诺基亚品牌也未能坚挺于世,而当今进入市场的大学毕业生仍是几十年前“铁饭碗”的择业观念。第二表现在就业地区上,只有极少的大学毕业生有向急需人才的边远或农村地区就业的倾向,这不利于我国的发展。造成大学毕业生择业取向滞后于现实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国家教育体系存在缺陷、社会大众的价值观倾向金钱至上、职业的不平等性以及大学毕业生缺乏必要的创新精神等。
(四)就业期望脱离现实
大学生就业期望脱离现实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对就业薪资的期望高于现实薪资水平,由上面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湖南高校在湘就业大学生实际的月总收入平均水平远远低于其期望的月总收入平均水平;二对就业单位的期望与现实劳动力市场需求不一致,68.9%的大学毕业生最理想的就业单位为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而从大学毕业生实际就业的单位来看,私营企业所占的比例最高,为27.6%,而且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所提供的就业岗位不可能占据劳动力市场的68.9%,大学毕业生脱离了劳动力市场实际需求的实际,盲目追求进入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不同性质的单位存在明显的薪资福利差异,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工作环境、社会声望、福利待遇、保障水平等明显优于私营企业,得到大部分大学生的青睐。
(五)求职心态偏离常态
有学者指出:我国目前正处于新旧观念交替的社会经济转型时期,受社会风气影响,大学生就业亦面临诚信的考验,如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存在修改学习成绩、盗用他人成果、给自己“加官进爵”、与用人单位恶意违约等问题。〔3〕本研究设计以下有关求职心态的六个说法:“可以不诚信求职(如简历掺假、面试说谎等)”、“违反就业协议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可以不择手段诋毁求职竞争对手”、“为了找个好工作可以不计代价”、“求职就业中拉关系走后门是必要的”、“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可以继续‘啃老’吃救济”,让调查对象分别在相应的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针对以上说法分别有很不赞同、不太赞同、一般、比较赞同、很赞同可供调查对象进行选择,并依次计1、2、3、4、5分。笔者将以上六个说法通过相加抽象化为大学毕业生“求职心态”,将总分为6-13分的划为较为积极的、14-22分的划为一般、23-30分的划为较为消极的,其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可知,将近70%的大学毕业生求职心态处于消极状态,即这些大学生为了达到获取工作的目的可以作出一些违背道德底线的事情,这将严重污染大学生劳动市场,形成普遍的恶性求职竞争,仅1.3%的大学毕业生有正向、积极的求职心态,这严重偏离了整个社会的大学生求职心理常态。
表1:湖南高校在湘就业大学毕业生求职心态情况表(%)
为了分析大学毕业生求职心态的影响因素,在SPSS统计软件中,以“求职心态”为因变量,以抽象化后的心理素质情况(将调查对象对自主性/独立性、判断力、心理承受能力、自信心、乐观这五种情况的自我评价得分进行相加抽象化)、性别、是否为独生子女、城乡背景为自变量,将其引入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的建立,其结果如表2。 根据统计结果,建立回归模型方程:Y=20.305 0.258X1-1.336X2。通过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在0.05的显著下,其统计得出的结果具有推论总体的意义。在模型中,通过检验的是心理素质、性别,即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和性别对大学生求职心态有一定的影响力。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对其求职心态的影响是积极的,大学毕业生心理素质越好,其求职心态就偏向积极乐观,反之亦然。大学生毕业生的性别是否为男性与其求职心态是负相关的关系,即相比男性,女性的求职心态更为积极乐观。而大学毕业生是否为独生子女以及城乡背景对大学生求职心态没有直接明显的影响作用。
四、重塑大学生正确就业观的对策与建议
所谓正确的就业观念,就是既要适应市场的发展态势,又要符合自身的实际情况。〔4〕影响大学生就业观念形成的因素很多,宏观因素:社会大众的价值取向、国家的教育政策等,微观层次包括个人、家庭、学校、同辈群体等形形色色的因素。重塑大学生正确就业观应当从社会、国家、学校、家庭以及大学生自身等各方面共同努力,引导大学生形成正向、积极且合实际的就业观念。以往学者在以上各个方面都提出了具有现实价值的对策与建议,本文简要提出一些大学生个人层次的建议。
(一)理性定位自己,合理处理就业自信不足与盲目自信的关系
就业自信不足与自信过度对大学生择业、就业都不利的。缺乏就业自信是对自己就业能力的质疑,所以,大学生应当在就学阶段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升自己的就业能力,另一方面,大学生毕业生应当培养自己的创新精神,能够轻松应对不断发展变化的劳动力市场,而不是一成不变地坚守自己目前所在的工作岗位,始终保持追求就业能力提升的热情。大学生对就业的盲目自信,容易造成对工作期望值过高,而找不到与自己相匹配的工作,这些现象的广泛存在就造成 “大学生就业难”、“大学生就业率低”的假象,在追求自身价值的过程中,大学生应当结合现实社会的实际情况进行理性的选择,不应盲目从众。只有处理好就业自信不足和盲目自信两者的关系,不过低质疑自己的就业能力、不盲目隐性地夸大自己的就业能力,大学毕业生才能很好地找到符合自我价值发展的工作岗位。
(二)重新认识就业目的,重视自我价值的实现
大学生不能以满足物质上的经济需求作为就业的主要目的,而是更多地考虑其他精神层面的追求,自身价值的实现并不一定完全体现在经济收入上。社会上有很多牺牲自我利益成就其他社会成员的案例,比如那些志愿义务去西部边远贫困地区支教的大学生,还有那些默默奉献的一线社工们,这些大学生毕业后就业的目的更多的是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为社会奉献作奉献或者是出于对专业的强烈喜爱,他们得到的经济回报很少,但精神上收获了无价之宝,成为他们一辈子宝贵的精神财富。大学生应当多培养奉献的精神,做出有价值的就业选择,到能够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岗位上为国家作出最大的贡献,同时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
(三)思维革新,树立积极的择业取向
陈成文等人对大学生择业观念与就业关系的考察表明:择业代价观对其就业机会影响显著,职业报酬观对其就业后的收入水平和就业满意度影响显著。〔5〕从前人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择业取向对就业机会、就业满意度等有着显著的影响。当代大学生必须革新自己的思维,打破“铁饭碗”的传统思维模式,勇于突破就业地域对其择业的局限。大学生应当有以下两方面的意识:工作单位取向上,哪里有发展机会,不论是稳定式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还是其他私营企业,都应积极去尝试,摒弃“养老式”工作模式;工作地域取向上,国家哪里需要人才,大学生应当积极主动贡献自己的能力,创造远比物质价值更大的精神价值。
(四)立足现实,寻求合理的就业期望
大学生应从自身工作能力、社会发展现状出发,合理定位自己的就业期望值,而不是脱离个人、社会的实际情况,一味地追求高收入的机关单位。一般来说,收入是和个人的能力呈正相关的关系,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应当认清自己的工作能力,从自己本身创造出来的工作价值来期望自己的收入水平,而不是脱离实际。大学生应清楚地认识,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是一个急需改革发展的社会,国家需要大量有创新精神的人才推动社会的进步,作为国家的新生力量,大学生应当打破常规,跟上时代的步伐,而不是以倒退的思维模式寻求安逸的工作环境。
(五)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让求职心态回归积极常态
大学生群体是劳动力市场的重要部分,也是国家进步发展的革新力量,大学生的求职心态将在整个劳动力市场发挥重要的作用。通过前文的分析,我们得知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对其积极求职心态的形成至关重要,所以,要使大学生劳动市场竞争趋于公平、公正,就必须重视大学生的心理素质。首先,大学生自身应当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不做违反道德法律的事情。其次,学校应当在大学生教育阶段加强对其心理素质的辅导,对其心理障碍进行及时有效的疏导,引导大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再次,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强烈谴责恶性求职竞争行为,并且作为招聘的企业单位应坚定立场,不录取那些道德败坏的大学生,给大学生间接的压力,引导大学生培养积极的心态。只有培养出来的大学生都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求职心态才能慢慢回归积极常态。
〔参 考 文 献〕
〔1〕古翠英.如何转变大学生就业观念 提升大学生就业能力〔J〕.科技信息,2011,(08):58.
〔2〕范仲文、黄萍.大学生就业心态调整与观念创新〔J〕.四川劳动保障,2009,(11).
〔3〕李光辉.对大学生就业诚信问题的思考〔J〕.高教管理研究,2004,(07):108-110.
〔4〕喻名峰、陈成文、李恒全.回顾与前瞻:大学生就业问题研究十年(2001-2011)〔J〕高等教育研究,2012,(02):79-86.
〔5〕陳成文,胡桂英.择业观念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影响〔J〕.高等教育研究,2008,(01):46-52.
〔6〕周骏宇,二元经济背景下大学生的择业观〔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0,(05):72-76.
〔7〕刘丽玲、吴娇,大学毕业生就业能力研究〔J〕.教育研究,2010,(03):82-89.
〔8〕柯羽,大学生就业质量现状调查及趋势分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07):106-108.
〔9〕郭鹏、沈超,大众化就业形势下大学生就业观念的演变及对策〔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8,(10):93-95.
[关键词]湖南高校;在湘就业;就业观念
[中图分类号]G47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5 — 0142 — 04
一、引言
有关大学生就业方面的研究,是近几年我国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研究成果也非常之多,但是关于大学生就业观念的论文相对较少。古翠英认为:“大学生就业难,甚至‘毕业就失业’已成为我国就业问题中一道棘手的社会难题。正确分析就业难的成因,需从社会、学校、学生本身三个层面入手。”〔1〕全国政协委员蔡建国认为:大学生就业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造成就业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高校、社会、企事业单位等多方面的原因,也有大学生本身的原因。范仲文、黄萍认为:“当前大学教育已从过去的精英教育走向大众化教育,大学生就业制度也从‘统包统分’变为‘双向选择’ 、‘自主择业’。不断变化的就业环境使大学生就业形势正变得日益严峻。大学生如何调整心态,适应社会的需求,需要对传统就业观念进行创新。”〔2〕前人的研究表明,大学生本身是造成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大学生就业观念直接影响大学生的就业取向,需要深入探讨。
湖南省大中专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委托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研究课题组于2014年06月开展“湖南省201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本文基于此次调查所收集的数据,通过SPSS数据分析软件,了解湖南高校在湘就业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观念现状,找出大学生就业观现存的一些问题及原因分析,并提出一些改善大学生就业观念的对策。本次调查以湖南高校2013届在湘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为调查对象,采取随机的抽样方法,共回收有效问卷1030份。样本构成如下:男性样本为487个,女性样本为543个;最后学历为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分别为176、651、160、42个,就业城市為长沙、常德、张家界、岳阳、娄底、永州、湘潭、株洲、衡阳、郴州、怀化、吉首、益阳、邵阳分别为493、43、9、37、44、42、75、66、67、31、46、11、11、55个。本次调查对象为已经毕业离校一年并在湘就业的湖南高校大学生,他们已经工作一段时间,在其就业、择业方面的思想比在校大学生更趋成熟,值得学术界的研究。
二、湖南高校在湘就业大学毕业生就业观念现状
(一)就业目的
就业目的是就业观念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本次调查问卷将就业目的归纳为:为了生计、出于兴趣爱好、奠定建立家庭的经济基础和服务社会实现自身价值四个方面,其统计结果表明,41.4%的湖南高校在湘就业大学毕业生出于“奠定建立家庭的经济基础”的目的进行就业,而25.7%的大学生是为了生计进行就业,这两个目的可以归纳为“经济性目的”,那么,在湖南高校在湘就业的大学生中,67.1%的毕业生是经济性就业,只有32.9%的大学生是为了实现自身价值或出于兴趣爱好而就业。
在大学生就业目的上存在着性别、城乡背景等差异:居于男、女性就业目的首选的都是“奠定建立家庭的经济基础”,但是占45.4%的男性选择这个目的,超过平均水平,也高于女性的37.8%;42.9%的非独生子女大学生以“奠定建立家庭的经济基础”为目的就业,高于独生子女的38.8%的水平;在大学生的城乡背景上,城市大学生以“奠定建立家庭的经济基础”为就业目的占38.9%,低于城镇的43%和农村的41.7%。
(二)就业单位
大学生理想的就业单位直接决定着大学生的择业取向,属于就业观念中重要的一部分。本次调查将大学生理想的就业单位分为三个层次,即最理想的就业单位、其次理想的就业单位和再次理想的就业单位,让调查对象对自己心中理想的就业单位进行排序。统计结果如下(图1),在大学生最理想的就业单位居于前三位的为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占比例分别为33.5%、20.3%、15.1%,选择这三种就业单位的比例高达68.9%。从纵向来看,最理想的就业单位中比例最高的为政府机构,所占比例为33.5%;其次理想的就业单位中比例最高的为事业单位,所占比例为29.2%;再次理想的就业单位中比例最高的为国有企业,所占比例为25.8%。综上所述,居于大学生理想就业单位前三选择的为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可见,大学生对就业单位的选择处于保守状态,绝大多数大学毕业生想要到比较稳定的单位就业。不管在性别、城乡背景、学历上,还是是否为独生子女上,大学生对理想就业单位的选择基本趋于一致。
(三)就业地域
在理想的就业地域上,居于大学生前两位选择的为竞争压力小但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内地中小城市、竞争较为激烈的中小型省会城市,这两者的比例达到了65.2%。而所占比例最低的为急需人才的边远或农村地区,仅占3.6%。可见,湖南高校在湘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理想的就业地区为中小城市。
(四)薪资期望
在薪资方面,将近一半(47.3%)的湖南高校在湘就业大学毕业生期望自己的月总收入为3501-6000元,希望自己月收入在6000元以上的占到了37%。而实际月总收入为2001-3500元的比例为45.4%,几乎占了一半,实际月总收入在6000元以上的仅为12.2%,远远低于期待的薪资水平。 (五)求职渠道
在湖南高校在湘就业大学毕业生看来,最理想的求职渠道是通过学校提供的信息和推荐、实习实践中获得机会,这两项占到了44.9%,这两种求职渠道是在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有一定的了解下(通过学校或本人工作表现)所作出的录用决策。在其次理想的求职渠道中,所占比例最高的是现场招聘会和人才市场,占到了21.7%,相比较其他求职渠道所占的比例,此求职渠道还是占据一定的優势。而在再次理想的求职渠道中,通过熟人联系的求职渠道所占比例最高,其他各种求职渠道所占比例的差异不大。
三、湖南高校在湘就业大学毕业生就业观念现存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就业缺乏自信与盲目自信并存
湖南高校在湘就业大学毕业生缺乏就业自信主要表现在对自己就业能力没有信心,大学毕业生对自己就业能力觉得非常好、比较好的比例仅为4.8%,而觉得自己就业能力比较差和非常差的比例占到了总体的45.8%,接近一半的大学毕业生觉得自己就业能力一般,由此可知,大多数大学毕业生对自己的就业能力缺乏自信。根据上文,将近一半的湖南高校在湘就业大学毕业生期望自己的月总收入为3501-6000元,希望自己月收入在6000元以上的占到了37%,这又表现出了大学毕业生对自己就业能力的过度自信。所以,大学毕业生在就业方面面临着缺乏自信与盲目自信并存的两难境地。
大学生认为自己求职形势很乐观的比例仅为1.9%,比较乐观的为11.8%,而认为自己求职形势比较严峻和非常严峻的分别为37.5%、6.6%,在这样的求职环境下,难免丧失就业的自信心,而且,大学教育模式与就业岗位需求存在脱节的现象,导致大学毕业生所学知识在工作岗位上无用武之地,渐而减弱了大学毕业生就业的自信心。另一方面,依靠知识改变命运的理念已深入大学生的潜意识,大部分大学毕业生仍然以“大学生”身份自傲,总以为读了大学就应该有份不错的收入。以上的一些因素叠加在一起,就造成了大学毕业生在就业方面处于缺乏自信与盲目自信的尴尬局面。
(二)就业目的趋向经济功利性
湖南高校在湘就业的大学生中,67.1%的毕业生就业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经济上的需求,只有32.9%的大学生是为了实现自身价值或出于兴趣爱好而就业,由此可见,大学生在就业目的上带有浓厚的经济功利性。我国现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基数大,尽管国家GDP不断上升,国家经济实力位居世界前列,但社会中的个体仍达不到完全自由发展,寻求自身的生存是大学毕业生面临的一项重要使命,随着国家的发展,经济功利性的就业目的应逐步弱化,过强的经济性就业目的容易使大学毕业生偏离正轨、走向犯罪之路。
(三)择业取向滞后现实
择业取向滞后现实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大学生毕业生理想的就业单位仍是传统上福利好、稳定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当今是一个多变的世界,是需要创新与改变的时代,保持不变就会被淘汰,比如曾经风靡一时的摩托罗拉手机,现在都已经销声匿迹,曾经占据绝大部分市场的诺基亚品牌也未能坚挺于世,而当今进入市场的大学毕业生仍是几十年前“铁饭碗”的择业观念。第二表现在就业地区上,只有极少的大学毕业生有向急需人才的边远或农村地区就业的倾向,这不利于我国的发展。造成大学毕业生择业取向滞后于现实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国家教育体系存在缺陷、社会大众的价值观倾向金钱至上、职业的不平等性以及大学毕业生缺乏必要的创新精神等。
(四)就业期望脱离现实
大学生就业期望脱离现实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对就业薪资的期望高于现实薪资水平,由上面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湖南高校在湘就业大学生实际的月总收入平均水平远远低于其期望的月总收入平均水平;二对就业单位的期望与现实劳动力市场需求不一致,68.9%的大学毕业生最理想的就业单位为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而从大学毕业生实际就业的单位来看,私营企业所占的比例最高,为27.6%,而且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所提供的就业岗位不可能占据劳动力市场的68.9%,大学毕业生脱离了劳动力市场实际需求的实际,盲目追求进入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不同性质的单位存在明显的薪资福利差异,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工作环境、社会声望、福利待遇、保障水平等明显优于私营企业,得到大部分大学生的青睐。
(五)求职心态偏离常态
有学者指出:我国目前正处于新旧观念交替的社会经济转型时期,受社会风气影响,大学生就业亦面临诚信的考验,如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存在修改学习成绩、盗用他人成果、给自己“加官进爵”、与用人单位恶意违约等问题。〔3〕本研究设计以下有关求职心态的六个说法:“可以不诚信求职(如简历掺假、面试说谎等)”、“违反就业协议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可以不择手段诋毁求职竞争对手”、“为了找个好工作可以不计代价”、“求职就业中拉关系走后门是必要的”、“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可以继续‘啃老’吃救济”,让调查对象分别在相应的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针对以上说法分别有很不赞同、不太赞同、一般、比较赞同、很赞同可供调查对象进行选择,并依次计1、2、3、4、5分。笔者将以上六个说法通过相加抽象化为大学毕业生“求职心态”,将总分为6-13分的划为较为积极的、14-22分的划为一般、23-30分的划为较为消极的,其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可知,将近70%的大学毕业生求职心态处于消极状态,即这些大学生为了达到获取工作的目的可以作出一些违背道德底线的事情,这将严重污染大学生劳动市场,形成普遍的恶性求职竞争,仅1.3%的大学毕业生有正向、积极的求职心态,这严重偏离了整个社会的大学生求职心理常态。
表1:湖南高校在湘就业大学毕业生求职心态情况表(%)
为了分析大学毕业生求职心态的影响因素,在SPSS统计软件中,以“求职心态”为因变量,以抽象化后的心理素质情况(将调查对象对自主性/独立性、判断力、心理承受能力、自信心、乐观这五种情况的自我评价得分进行相加抽象化)、性别、是否为独生子女、城乡背景为自变量,将其引入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的建立,其结果如表2。 根据统计结果,建立回归模型方程:Y=20.305 0.258X1-1.336X2。通过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在0.05的显著下,其统计得出的结果具有推论总体的意义。在模型中,通过检验的是心理素质、性别,即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和性别对大学生求职心态有一定的影响力。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对其求职心态的影响是积极的,大学毕业生心理素质越好,其求职心态就偏向积极乐观,反之亦然。大学生毕业生的性别是否为男性与其求职心态是负相关的关系,即相比男性,女性的求职心态更为积极乐观。而大学毕业生是否为独生子女以及城乡背景对大学生求职心态没有直接明显的影响作用。
四、重塑大学生正确就业观的对策与建议
所谓正确的就业观念,就是既要适应市场的发展态势,又要符合自身的实际情况。〔4〕影响大学生就业观念形成的因素很多,宏观因素:社会大众的价值取向、国家的教育政策等,微观层次包括个人、家庭、学校、同辈群体等形形色色的因素。重塑大学生正确就业观应当从社会、国家、学校、家庭以及大学生自身等各方面共同努力,引导大学生形成正向、积极且合实际的就业观念。以往学者在以上各个方面都提出了具有现实价值的对策与建议,本文简要提出一些大学生个人层次的建议。
(一)理性定位自己,合理处理就业自信不足与盲目自信的关系
就业自信不足与自信过度对大学生择业、就业都不利的。缺乏就业自信是对自己就业能力的质疑,所以,大学生应当在就学阶段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升自己的就业能力,另一方面,大学生毕业生应当培养自己的创新精神,能够轻松应对不断发展变化的劳动力市场,而不是一成不变地坚守自己目前所在的工作岗位,始终保持追求就业能力提升的热情。大学生对就业的盲目自信,容易造成对工作期望值过高,而找不到与自己相匹配的工作,这些现象的广泛存在就造成 “大学生就业难”、“大学生就业率低”的假象,在追求自身价值的过程中,大学生应当结合现实社会的实际情况进行理性的选择,不应盲目从众。只有处理好就业自信不足和盲目自信两者的关系,不过低质疑自己的就业能力、不盲目隐性地夸大自己的就业能力,大学毕业生才能很好地找到符合自我价值发展的工作岗位。
(二)重新认识就业目的,重视自我价值的实现
大学生不能以满足物质上的经济需求作为就业的主要目的,而是更多地考虑其他精神层面的追求,自身价值的实现并不一定完全体现在经济收入上。社会上有很多牺牲自我利益成就其他社会成员的案例,比如那些志愿义务去西部边远贫困地区支教的大学生,还有那些默默奉献的一线社工们,这些大学生毕业后就业的目的更多的是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为社会奉献作奉献或者是出于对专业的强烈喜爱,他们得到的经济回报很少,但精神上收获了无价之宝,成为他们一辈子宝贵的精神财富。大学生应当多培养奉献的精神,做出有价值的就业选择,到能够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岗位上为国家作出最大的贡献,同时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
(三)思维革新,树立积极的择业取向
陈成文等人对大学生择业观念与就业关系的考察表明:择业代价观对其就业机会影响显著,职业报酬观对其就业后的收入水平和就业满意度影响显著。〔5〕从前人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择业取向对就业机会、就业满意度等有着显著的影响。当代大学生必须革新自己的思维,打破“铁饭碗”的传统思维模式,勇于突破就业地域对其择业的局限。大学生应当有以下两方面的意识:工作单位取向上,哪里有发展机会,不论是稳定式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还是其他私营企业,都应积极去尝试,摒弃“养老式”工作模式;工作地域取向上,国家哪里需要人才,大学生应当积极主动贡献自己的能力,创造远比物质价值更大的精神价值。
(四)立足现实,寻求合理的就业期望
大学生应从自身工作能力、社会发展现状出发,合理定位自己的就业期望值,而不是脱离个人、社会的实际情况,一味地追求高收入的机关单位。一般来说,收入是和个人的能力呈正相关的关系,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应当认清自己的工作能力,从自己本身创造出来的工作价值来期望自己的收入水平,而不是脱离实际。大学生应清楚地认识,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是一个急需改革发展的社会,国家需要大量有创新精神的人才推动社会的进步,作为国家的新生力量,大学生应当打破常规,跟上时代的步伐,而不是以倒退的思维模式寻求安逸的工作环境。
(五)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让求职心态回归积极常态
大学生群体是劳动力市场的重要部分,也是国家进步发展的革新力量,大学生的求职心态将在整个劳动力市场发挥重要的作用。通过前文的分析,我们得知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对其积极求职心态的形成至关重要,所以,要使大学生劳动市场竞争趋于公平、公正,就必须重视大学生的心理素质。首先,大学生自身应当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不做违反道德法律的事情。其次,学校应当在大学生教育阶段加强对其心理素质的辅导,对其心理障碍进行及时有效的疏导,引导大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再次,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强烈谴责恶性求职竞争行为,并且作为招聘的企业单位应坚定立场,不录取那些道德败坏的大学生,给大学生间接的压力,引导大学生培养积极的心态。只有培养出来的大学生都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求职心态才能慢慢回归积极常态。
〔参 考 文 献〕
〔1〕古翠英.如何转变大学生就业观念 提升大学生就业能力〔J〕.科技信息,2011,(08):58.
〔2〕范仲文、黄萍.大学生就业心态调整与观念创新〔J〕.四川劳动保障,2009,(11).
〔3〕李光辉.对大学生就业诚信问题的思考〔J〕.高教管理研究,2004,(07):108-110.
〔4〕喻名峰、陈成文、李恒全.回顾与前瞻:大学生就业问题研究十年(2001-2011)〔J〕高等教育研究,2012,(02):79-86.
〔5〕陳成文,胡桂英.择业观念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影响〔J〕.高等教育研究,2008,(01):46-52.
〔6〕周骏宇,二元经济背景下大学生的择业观〔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0,(05):72-76.
〔7〕刘丽玲、吴娇,大学毕业生就业能力研究〔J〕.教育研究,2010,(03):8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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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郭鹏、沈超,大众化就业形势下大学生就业观念的演变及对策〔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8,(10):9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