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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晋江市人民政府: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晋江市2005年第二十七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征收的请示》(晋政地[2005]6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实施晋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17.386公顷(其中耕地16.493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收晋江市池店镇赤塘村水田0.061公顷,洋茂村水田1.432公顷、旱地0.0882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