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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辽政办发[2015]12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省直在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2月31日辽宁省省直在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实施办法按照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事部、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