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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日益增加,对大学生伤害事故应有明确界定;高校与大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单一的,而是既存在教育管理关系又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大学生伤害事故的主要关系为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中,高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应为过错原则。高校应采取积极预防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应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