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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是一种新兴技术,我国将其作为提升综合国力、占领未来科技主导权的重要发展战略的同时,不可忽略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对传统法治体系的冲击。发展人工智能战略,必须考量其对法治社会建设带来的冲击。本文从人工智能法律主体资格、人工智能服务中的数据交换和数据保护问题、人工智能创作物的知识产权保护及人工智能的市场准入和规制四个方面分析人工智能对我国传统法治体系可能带来的相应冲击与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