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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高等艺术院校教师科研评价存在制度导向偏离、评价方式单一、监督不力的问题,为了促进艺术学这一崭新学科门类的健康发展,本文从改革评价价值取向、确立鼓励实践的科研导向、改进评价方法等方面着手,不断完善艺术院校教师科研评价方法。
[关键词]艺术院校;科研;评价方法
[DOI]1013939/jcnkizgsc201519228
1科研评价现状
11评价制度的导向偏离
艺术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是需要作品来呈现的,但目前艺术学科研成果主要针对的是论文的发表和课题的申报而不是艺术作品的创作。这就如同评价一位画家艺术水平高低的标准,不是这位画家画的质量而是这位画家论文的质量。
12评价方式较为单一
艺术系列职称评审是高等艺术院校教师科研成果评价的最主要形式,目前普遍的做法是同行评议。所谓的同行及评审专家主要来自各自省市的文化系统,由于艺术学科的特殊性和各省市在评定条件、标准界定以及政策把握上不尽相同,所以评审专家极少邀请其他专业领域的专家和省外专家。艺术系列职称评审基本上都是由各省人事厅或省教育厅来负责组织实施。为节约时间、提高效率,该系列职称评审基本都是集中评审、“会议评审”。即在一定时间里,组织邀请若干名省内艺术系统的专家学者,一起对被评价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集中发表见解、看法和意见,最后由专家组组长综合评议专家意见,写出综合评价报告和鉴定结论。
13监督力度不够
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高等艺术院校教师科研评价的内部监督主要来自本校的学术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可见,高等艺术院校学术委员会应担负起本校内学术监督的重要职责。但现实情况是高等艺术院校的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监督上发挥的作用较小,对教师科研成果评价的监督有所缺失或乏力。
2成因分析
(1)在科研评价的机制上,现行的科研评价制度主要是注重艺术理论的研究而忽视了艺术创造的价值,这就容易误导教师只重视艺术理论,轻视艺术实践,使得教师实践与理论脱节。同时,论文的发表和课题的申请与教师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就更加迫使教师一切向理论看齐。或许对于其他综合性学科专业来讲,论文和课题是科研评价的重要指标,而这是由其学科专业的特点决定的,因为这些专业最后的成果、最好的呈现方式就是论文发表和课题申报。但是对艺术学科来说,这样做就有点舍本逐末。
(2)在科研评价方式上,“集中评审”和“会议评审”操作容易、效率高、有一定的权威性,但同时存在时间仓促、方式单一的问题,而评价方式单一又极易导致评价的不客观、不公正、不全面。因为这种评价方式无论采用什么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主要是由评审者的主观来把握的,在评价过程中随机因素、人为因素的影响较大,评价结果会带有明显的个人主观意愿。高等艺术院校教师科研成果的评价是一个见仁见智的过程,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因专家的兴趣喜好不同、认知程度不同、侧重考虑不同,被评价者的成果其高下就会出现差异。评价对象的复杂性与评价方式的单一性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会很大程度地影响评价效果。而且同一系统甚至同一单位“抬头不见低头见”,也会影响科研成果评价的公平性。
(3)在科研评价的监督环节中,高等艺术院校教师科研评价的外部监督主要来自省内同行,而对教师进行科研評价的也是这些人,这就导致了实际操作的“自己监督自己”,非常不合理。近年来,高校职称评审乱象丛生,某些高校甚至出现了在职称评审中出现了贿评、拉帮结派等现象。高等艺术院校的教师职称评审,评审“圈子小”、“范围窄”,更应该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督和社会监督,从而确保科研成果评价的规范化、透明化。
3完善艺术院校教师科研评价的对策与方法
(1)重视价值取向,确立“教师为本”。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血脉和灵魂,艺术是文化的主要载体和重要组成部分。高等艺术院校教师科研成果评价在价值取向上应少些功利、少些浮躁,更多致力于人类文明的传承和发展。艺术学科教师真正想要在艺术领域有所建树,就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沉下心来做学问、搞研究,使严谨、规范、科学的学术标准、价值取向得到体现。提倡科学、合理的评价价值取向,简言之,就是要重视质量。
科研评价要把教师的发展放在首位,确立以“教师为本”的指导思想,重视作为科研主体的教师的全面发展,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和追求真理的学术权力,不断为教师营造宽松的学术氛围,注重教师学术研究的创造性和个性。因此,有必要让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到评价活动中来,教师对评价的预期目标、内容等的制定享有充分的发言权,评价后的信息不仅要为高校的科研管理提供依据,更要为教师的发展提供有效信息。高等艺术院校教师科研成果评价,不能为了评价而评价,而应是通过对教师的学术成果进行科学衡定和合理评价,确定其学术水平和学术贡献,真正使高水平、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得到认可。
(2)正确把握科研导向,积极鼓励科研实践。培养人才是高等教育的根本目标,高等艺术院校也不例外。艺术学科实践性强,教师把创作实践应用于课堂教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因此,高等艺术院校要鼓励教师进行艺术创作实践,并从制度上给予保障。通过制定科研积分制度,将教师的艺术创作作品获奖、参展、发表列入相应的科研积分,在岗位聘任、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确认,从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教育部、文化部主办的高规格的艺术类比赛比较少,例如全国美展每五年一次。为促使艺术创作回归本质,鼓励教师的创作积极性,应对其他同层次、同规格的比赛予以承认,对国际性大赛、国际展览、国际出版物的作品发表给予承认。高等艺术院校也应根据艺术创作的发展规律,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科研制度,在兼顾对论文发表和课题申请,提高教师理论素养的同时,更加侧重教师艺术创作实践,从而为提高教学质量奠定基础。 (3)完善评审标准,改进评价方法。确立的思想和导向最终要以改进评价方法为落脚点。
首先,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当前以科研成果数量作为评价标准是高校的普遍做法,这是利益驱动的结果。高校本身面临着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种评估、检查,科研成果的数量是其中占有很大权重的一个指标,而且成果计数、文献计量等定量评价方法简单易行,效率高,还能避免评价过程中某些人为因素的干扰。因此,高等艺术院校在进行科研评价时多采用量化评价。量化评价的一个直接后果是过多关注科研成果的数量而质量却良莠不齐。为减轻高等艺术院校教师的科研压力,为其创造一个宽松的学术环境,可采用“代表作制”,即:对经同行评议认定的标志性学术成果的作者,可在职务聘任、导师资格认定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以鼓励教师在科研上“重质不重量”。量化的选取不管时间长短和数量多少,其量化结果是瞬时的,还需要用定性的思维来考虑其前因后果,这有助于评价结果的合理、准确。当然,也不能忽视科研过程的评价,以避免出现“几年不开张,开张管几年”的现象。无论是运用定性评价还是定量评价,评价方法本身没有好坏之分,而有些科研评价指标因其自身特点制约而难以量化。所以,高等艺术院校在对教师进行科研评价时应各有侧重,建议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其次,要借鉴科学的做法,引入第三方评价。在一些国家,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发展已经相当成熟,它们在协调政府、社会、市场、高校的关系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美国政府在科学研究领域提供了超过半数的经费支持,但政府却没有一家专门的科研评价机构,而是委托一大批高水平、相对稳定的社会咨询评估机构和非营利机构来具体承担。英国的科研评估机构虽然包含有政府设立的科研评估机构,但是政府只从事涉及国家科技政策和科技发展计划的评估,对具体科研项目、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评估,则完全交给中介机构完成。这些国家的实践证明,在政府严格规则和有力监督下,由中介机构进行的科技评价工作是有效率和可信任的,值得我们借鉴。
(4)弱化行政取向,进一步加强评审监督。目前,高等艺术院校教师科研评价无论是程序设置还是组织实施,基本上都有行政力量参与。行政权力的过度干预会破坏科研评价的公正、公平,会使教师对自己的学术发展無法形成稳定的预期,有些教师会将精力转移到学术以外,搞不正之风。
同行专家最能了解研究工作的水平和价值,同行评议的结果从理论上讲具有很强的真实性,因此,同行评议为世界科学界所普遍认同。但是,同行评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局限性,如评价主观性太强,人情关系等,这就需要加强对评议专家的监督。把评议专家的道德情操、学术品格纳入到遴选标准,建立匿名评审制、评审责任追究制以及评议专家随机遴选制等,坚决维护学术公正,严惩学术不端。还要扩大评议专家的遴选范围,尽量降低行政权力的干预力度。随着在信息网络高度发展,在科研评价中要积极发挥信息网络资源的优势,引入网络监督方式。
4结论
综上所述,高等艺术院校的科研评价体系还不完善,存在评价制度导向偏离、评价方式单一、监督机制不力等问题。究其原因是因为:在科研评价的机制上,重艺术理论的研究而忽视了艺术创造的价值导致教师实践与理论脱节;评价方式单一、主观性强,容易造成评价的不公平、不客观;监督力度缺失或乏力,没有引入第三方监督和社会监督,不能很好地确保科研成果评价的规范化、透明化。所以,高等艺术院校应该不断完善教师科研评价机制,重视价值取向,确立“教师为本”的宗旨;正确把握科研导向,积极鼓励科研实践;不断完善评审标准,改进评价方法;弱化行政取向,进一步加强评审监督,积极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
参考文献:
陈宇,代红阳高校艺术设计类教师现状、问题与解决办法[J].设计,2014(1).
[关键词]艺术院校;科研;评价方法
[DOI]1013939/jcnkizgsc201519228
1科研评价现状
11评价制度的导向偏离
艺术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是需要作品来呈现的,但目前艺术学科研成果主要针对的是论文的发表和课题的申报而不是艺术作品的创作。这就如同评价一位画家艺术水平高低的标准,不是这位画家画的质量而是这位画家论文的质量。
12评价方式较为单一
艺术系列职称评审是高等艺术院校教师科研成果评价的最主要形式,目前普遍的做法是同行评议。所谓的同行及评审专家主要来自各自省市的文化系统,由于艺术学科的特殊性和各省市在评定条件、标准界定以及政策把握上不尽相同,所以评审专家极少邀请其他专业领域的专家和省外专家。艺术系列职称评审基本上都是由各省人事厅或省教育厅来负责组织实施。为节约时间、提高效率,该系列职称评审基本都是集中评审、“会议评审”。即在一定时间里,组织邀请若干名省内艺术系统的专家学者,一起对被评价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集中发表见解、看法和意见,最后由专家组组长综合评议专家意见,写出综合评价报告和鉴定结论。
13监督力度不够
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高等艺术院校教师科研评价的内部监督主要来自本校的学术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可见,高等艺术院校学术委员会应担负起本校内学术监督的重要职责。但现实情况是高等艺术院校的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监督上发挥的作用较小,对教师科研成果评价的监督有所缺失或乏力。
2成因分析
(1)在科研评价的机制上,现行的科研评价制度主要是注重艺术理论的研究而忽视了艺术创造的价值,这就容易误导教师只重视艺术理论,轻视艺术实践,使得教师实践与理论脱节。同时,论文的发表和课题的申请与教师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就更加迫使教师一切向理论看齐。或许对于其他综合性学科专业来讲,论文和课题是科研评价的重要指标,而这是由其学科专业的特点决定的,因为这些专业最后的成果、最好的呈现方式就是论文发表和课题申报。但是对艺术学科来说,这样做就有点舍本逐末。
(2)在科研评价方式上,“集中评审”和“会议评审”操作容易、效率高、有一定的权威性,但同时存在时间仓促、方式单一的问题,而评价方式单一又极易导致评价的不客观、不公正、不全面。因为这种评价方式无论采用什么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主要是由评审者的主观来把握的,在评价过程中随机因素、人为因素的影响较大,评价结果会带有明显的个人主观意愿。高等艺术院校教师科研成果的评价是一个见仁见智的过程,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因专家的兴趣喜好不同、认知程度不同、侧重考虑不同,被评价者的成果其高下就会出现差异。评价对象的复杂性与评价方式的单一性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会很大程度地影响评价效果。而且同一系统甚至同一单位“抬头不见低头见”,也会影响科研成果评价的公平性。
(3)在科研评价的监督环节中,高等艺术院校教师科研评价的外部监督主要来自省内同行,而对教师进行科研評价的也是这些人,这就导致了实际操作的“自己监督自己”,非常不合理。近年来,高校职称评审乱象丛生,某些高校甚至出现了在职称评审中出现了贿评、拉帮结派等现象。高等艺术院校的教师职称评审,评审“圈子小”、“范围窄”,更应该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督和社会监督,从而确保科研成果评价的规范化、透明化。
3完善艺术院校教师科研评价的对策与方法
(1)重视价值取向,确立“教师为本”。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血脉和灵魂,艺术是文化的主要载体和重要组成部分。高等艺术院校教师科研成果评价在价值取向上应少些功利、少些浮躁,更多致力于人类文明的传承和发展。艺术学科教师真正想要在艺术领域有所建树,就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沉下心来做学问、搞研究,使严谨、规范、科学的学术标准、价值取向得到体现。提倡科学、合理的评价价值取向,简言之,就是要重视质量。
科研评价要把教师的发展放在首位,确立以“教师为本”的指导思想,重视作为科研主体的教师的全面发展,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和追求真理的学术权力,不断为教师营造宽松的学术氛围,注重教师学术研究的创造性和个性。因此,有必要让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到评价活动中来,教师对评价的预期目标、内容等的制定享有充分的发言权,评价后的信息不仅要为高校的科研管理提供依据,更要为教师的发展提供有效信息。高等艺术院校教师科研成果评价,不能为了评价而评价,而应是通过对教师的学术成果进行科学衡定和合理评价,确定其学术水平和学术贡献,真正使高水平、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得到认可。
(2)正确把握科研导向,积极鼓励科研实践。培养人才是高等教育的根本目标,高等艺术院校也不例外。艺术学科实践性强,教师把创作实践应用于课堂教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因此,高等艺术院校要鼓励教师进行艺术创作实践,并从制度上给予保障。通过制定科研积分制度,将教师的艺术创作作品获奖、参展、发表列入相应的科研积分,在岗位聘任、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确认,从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教育部、文化部主办的高规格的艺术类比赛比较少,例如全国美展每五年一次。为促使艺术创作回归本质,鼓励教师的创作积极性,应对其他同层次、同规格的比赛予以承认,对国际性大赛、国际展览、国际出版物的作品发表给予承认。高等艺术院校也应根据艺术创作的发展规律,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科研制度,在兼顾对论文发表和课题申请,提高教师理论素养的同时,更加侧重教师艺术创作实践,从而为提高教学质量奠定基础。 (3)完善评审标准,改进评价方法。确立的思想和导向最终要以改进评价方法为落脚点。
首先,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当前以科研成果数量作为评价标准是高校的普遍做法,这是利益驱动的结果。高校本身面临着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种评估、检查,科研成果的数量是其中占有很大权重的一个指标,而且成果计数、文献计量等定量评价方法简单易行,效率高,还能避免评价过程中某些人为因素的干扰。因此,高等艺术院校在进行科研评价时多采用量化评价。量化评价的一个直接后果是过多关注科研成果的数量而质量却良莠不齐。为减轻高等艺术院校教师的科研压力,为其创造一个宽松的学术环境,可采用“代表作制”,即:对经同行评议认定的标志性学术成果的作者,可在职务聘任、导师资格认定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以鼓励教师在科研上“重质不重量”。量化的选取不管时间长短和数量多少,其量化结果是瞬时的,还需要用定性的思维来考虑其前因后果,这有助于评价结果的合理、准确。当然,也不能忽视科研过程的评价,以避免出现“几年不开张,开张管几年”的现象。无论是运用定性评价还是定量评价,评价方法本身没有好坏之分,而有些科研评价指标因其自身特点制约而难以量化。所以,高等艺术院校在对教师进行科研评价时应各有侧重,建议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其次,要借鉴科学的做法,引入第三方评价。在一些国家,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发展已经相当成熟,它们在协调政府、社会、市场、高校的关系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美国政府在科学研究领域提供了超过半数的经费支持,但政府却没有一家专门的科研评价机构,而是委托一大批高水平、相对稳定的社会咨询评估机构和非营利机构来具体承担。英国的科研评估机构虽然包含有政府设立的科研评估机构,但是政府只从事涉及国家科技政策和科技发展计划的评估,对具体科研项目、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评估,则完全交给中介机构完成。这些国家的实践证明,在政府严格规则和有力监督下,由中介机构进行的科技评价工作是有效率和可信任的,值得我们借鉴。
(4)弱化行政取向,进一步加强评审监督。目前,高等艺术院校教师科研评价无论是程序设置还是组织实施,基本上都有行政力量参与。行政权力的过度干预会破坏科研评价的公正、公平,会使教师对自己的学术发展無法形成稳定的预期,有些教师会将精力转移到学术以外,搞不正之风。
同行专家最能了解研究工作的水平和价值,同行评议的结果从理论上讲具有很强的真实性,因此,同行评议为世界科学界所普遍认同。但是,同行评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局限性,如评价主观性太强,人情关系等,这就需要加强对评议专家的监督。把评议专家的道德情操、学术品格纳入到遴选标准,建立匿名评审制、评审责任追究制以及评议专家随机遴选制等,坚决维护学术公正,严惩学术不端。还要扩大评议专家的遴选范围,尽量降低行政权力的干预力度。随着在信息网络高度发展,在科研评价中要积极发挥信息网络资源的优势,引入网络监督方式。
4结论
综上所述,高等艺术院校的科研评价体系还不完善,存在评价制度导向偏离、评价方式单一、监督机制不力等问题。究其原因是因为:在科研评价的机制上,重艺术理论的研究而忽视了艺术创造的价值导致教师实践与理论脱节;评价方式单一、主观性强,容易造成评价的不公平、不客观;监督力度缺失或乏力,没有引入第三方监督和社会监督,不能很好地确保科研成果评价的规范化、透明化。所以,高等艺术院校应该不断完善教师科研评价机制,重视价值取向,确立“教师为本”的宗旨;正确把握科研导向,积极鼓励科研实践;不断完善评审标准,改进评价方法;弱化行政取向,进一步加强评审监督,积极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
参考文献:
陈宇,代红阳高校艺术设计类教师现状、问题与解决办法[J].设计,2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