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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于经济性垄断,行政垄断意指特定主体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非法垄断行为,业已成为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社会转型步伐的进程中建立良好市场竞争秩序的绊脚石。我国《反垄断法》虽设专章规制行政垄断,但立法瑕疵较多使得对行政垄断的规制并不如意。本文拟以行政垄断现状为切入点,对其法律规定进行反思,并提出几点愚见,希冀对该理论点有所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