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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对前荣成市工商局干部姜福郎杀死前妻和女儿后又自杀所产生的民事赔偿诉讼案作出判决:由姜福郎的第二任妻子林淑凤,赔偿姜福郎前妻的父母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生活费共65000元。震动全市的这场家庭命案,终于落幕,但人们对于死者姜福郎的议论和猜测还在继续……近日,笔者采访了姜福郎的多位亲友……
妻病家纷乱,单身妻友来相助
2006年2月23日中午,威海荣成市黎明小区6号楼西单元3楼东住户内有3人死亡,据邻居证实这曾是一家3口,男性死者是荣成市工商局干部,再婚后仍经常回来照顾前妻和女儿。
警方经多方分析认定,姜福郎由于某种原因,将前妻阎康玲、女儿红妮掐颈死亡后服毒自杀。一时间,姜福郎和前妻一家殒命的消息不胫而走……2007年8月2日,阎康玲的家人将姜福郎第二任妻子林淑凤告上法庭,要求她赔偿精神损失费12万元。
姜福郎1954年出生,高中毕业后和同学阎康玲结婚。1979年,他们的女儿红妮出生,姜福郎被安排到荣成市工商局工作。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破了这个家庭的安静与幸福。
1994年秋,姜福郎的弟弟因贩卖毒品被判死刑,就在全家人哭天号地地望着押送的警车慢慢消失时,十几年来一直把小叔子当亲弟弟看待的阎康玲痛心地瘫倒在地上……尤其是阎康玲去给小叔子收尸回来,受了极大刺激的她就整晚失眠,茶饭不思,自言自语——阎康玲疯了。
此后,姜福郎托人四处打听治疗的方法,先后多次带妻子去山东省莱西市人民医院和荣成市精神病院治疗,可是终不见效。没几年,阎康玲病情日益加重,医院确诊她为精神分裂症。1998年,阎康玲办了病退手续,每月470元的病退工资,仅够吃中药维持。
1999年,女儿红妮从山东省文登市护校毕业,回到荣成市人民医院实习,因为做事拖沓、性格懒散,实习期结束她没有被医院录取,只好回家呆着。
全家的重担只好由姜福郎一个人扛。每天下班回家,看见老的疯疯颠颠,小的懒惰邋遢,姜福郎愁得常常独自喝闷酒。见这一家人的不幸,阎康玲原单位的女同事林淑凤,开始频繁出现在姜福郎家中,洗衣做饭,毫不见外,家里又经常能听到欢声笑语了,姜福郎的心情也随之好了起来,不久他们就超出一般朋友的关系。
再婚后慈父难当,一片冰心女儿难懂
林淑凤是单身女人,以前离过两次婚,有一个二十出头的儿子跟着前夫生活。她曾是荣成市绣花厂的职工,和姜福郎的妻子是形影不离的好友,后来林淑凤因业绩一直不佳,辞职去了荣成市人寿保险公司作保险代理。眼看着40多岁了,林淑凤就想找个收入稳定、脾气又好的丈夫结婚,可一直没遇到合适的。自从听说阎康玲疯了之后,她就开始频繁往姜家跑……
姜福郎和林淑凤的事已不再是秘密,但阎康玲娘家人一直没有对他兴师问罪,因为他们生活在外地,无法经常回来照顾阎康玲,所以觉得只要姜福郎不提出离婚,阎康玲的生活至少还有保障,至于别的事就睁一眼闭一眼算了。同时,姜福郎也犹豫不定,他喜欢和林淑凤偷偷摸摸的欢娱,但想到跟妻子离婚又于心不忍,毕竟她的病是因姜家而起,女儿又没有自立。
此时林淑凤开口了:“姜大哥,我们的感情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虽说我看着阎康玲这样非常可怜,可看到你为这个家整天忙里忙外的,我更是心疼,不如我们结婚吧,这样我也好替你分担些……以后我保证跟你一起好好照顾她,我会把你女儿当成自己孩子来疼的。”
2001年2月28日,姜福郎向荣成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和阎康玲离婚,将夫妻共同财产楼房一套归阎康玲所有,再给她1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今后每月再付她100元的生活补助费,女儿红妮留下陪伴母亲。
于是,姜福郎带了几件换洗衣服就搬到了林淑凤住处,和她登记结婚。起初,林淑凤还能跟姜福郎一起,每周去前妻家帮她做些家务,并把过节单位分的鱼肉蛋奶带去一份,这让姜福郎对前妻愧疚的心稍有些安慰。没多久,林淑凤一到周末就称腰疼腿疼,“我得在家休息,要去你去,早点回来啊”。
可红妮总是三天两头来要水费、电费,让林淑凤烦不胜烦。加上红妮常常跟父亲要了钱还要留下来吃饭、看电视,折腾大半天才肯走。于是,只要红妮一走,林淑凤就准要跟姜福郎大吵一架。为了尽量减少家庭矛盾,姜福郎只好背地里跟女儿商量,有事打单位电话找他就行。
为了让林淑凤高兴,姜福郎跟林淑凤商量买一套新房子。2003年12月他们以35000元的价格卖掉了林淑凤的老房子,姜福郎又凑钱以75000元的价格买了建筑面积为103平方米的楼房,搬进新居两人的关系又好了起来。
2005年五一节,林淑凤的儿子突然从威海回到荣成市,带着女朋友来告诉母亲他们即将结婚的喜讯,这让林淑凤喜出望外,她盘算怎么给儿子在买婚房上出一份力,可仅靠她那点工资可说是遥遥无期,她把攒钱的希望放在姜福郎身上。林淑凤把姜福郎的工资卡要到自己手里,并把卡上的一年工资统统取出另建户头。可区区两万元对儿子在威海买房来说仍是杯水车薪,看来只有让姜福郎少帮衬前妻那边,林淑凤几次试探着跟姜福郎提出此事,姜福郎总是支支吾吾。
林淑凤儿子儿媳的到来,让姜福郎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的女儿红妮,立刻求人做媒,可花了不少钱红妮挑了十来个,没一个看中的。
两家难顾矛盾生,幸福彼岸有多远
于是,姜福郎又把注意力放在帮红妮找工作上。又到年底了,姜福郎打算在荣成市各大医院帮她好好下一番工夫,无论如何也要让她从2006年起自食其力。
2005年12月的一天,林淑凤给姜福郎洗衣服时,在他兜里发现一张借条,上面写着:“今借到李新建人民币3000元整,借款人姜福郎,2005年12月2日”。林淑凤知道李新建是姜福郎他们工商局的副所长,可借这么多钱肯定又是给姜福郎前妻家用了。
等姜福郎下班回来,林淑凤把欠条狠狠扔到他脸上:“这是怎么回事?你给我说清楚!”姜福郎一看赶忙解释:“这钱是我打算元旦时给人家送礼的,红妮在家闲着总不是个事,她不喜欢专业不对口的工作……”
没等姜福郎说完,林淑凤便劈头盖脸地吵:“你女儿的事你上心,我儿子的婚事我这个当妈的就不该操心吗?你什么时候关心过我儿子?你在她们娘俩身上花的钱还不够多吗?再说,当初协议说得非常清楚,早知道是这样,我就不该嫁给你!”
姜福郎气得直发晕:“你拿谁的钱关心你儿子?你把我几万块钱的工资都攥在手里,不就是给他攒钱买房吗?我在前妻和女儿身上几年花的钱,也没有这么多,你想把我榨干就舒服了是不是?”
说着,两人扭打起来,林淑凤哭着闹着坚决要离婚,这一下,姜福郎就像泄了气的皮球,离婚就是他的死穴。
春节刚过,单位集资建房,姜福郎还想藉此机会改善一下有些僵了的夫妻关系,所以一直瞒着,想等拿到钥匙时再给林淑凤一个惊喜。
2月21日,单位让大家回家拿户口本填表,姜福郎就打林淑凤的小灵通,可打了几次都是无人接听。姜福郎以为林淑凤还在跟他闹情绪,于是只好自己回家去拿。如果她知道马上就又有一套房子了,还不知道有多高兴呢。一边想着,姜福郎回到了家中,开门直奔卧室拿户口本,可是眼前的一幕让他懵了:林淑凤和一位与她年龄相仿的男人正急忙从床上起来。那一瞬,姜福郎万念俱灰……
姜福郎毫无知觉地走出了家门,在单位躺了一夜,第二天告诉单位同事,房子他不要了,家里凑不齐首付款。说罢,姜福郎出去买了一瓶农药准备自杀,谁知这天前妻家又因拖欠电费40多元被停了电,所以女儿又打来电话要钱。听到女儿的声音,姜福郎突然心如刀绞,想到自己死后,这母女二人该如何生活下去呢?
于是,去意已决的姜福郎给前妻家交完电费后,晚上回到前妻和女儿家,前妻依然疯疯傻傻,女儿还是懒惰邋遢,在这个家里看不到任何希望……于是,这天夜里姜福郎将前妻、女儿掐死后,喝农药自杀身亡。
2007年8月2日,阎康玲的97岁高龄的老父亲起诉姜福郎的遗产继承人林淑凤,要求赔偿精神损失12万元。2008年9月,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由姜福郎的第二任妻子林淑凤,赔偿姜福郎前妻的父母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生活费共65000元。至此,这场震动全市的家庭命案终于在人们的无限惋惜中缓缓落下帷幕。
(责编:辛娅)
妻病家纷乱,单身妻友来相助
2006年2月23日中午,威海荣成市黎明小区6号楼西单元3楼东住户内有3人死亡,据邻居证实这曾是一家3口,男性死者是荣成市工商局干部,再婚后仍经常回来照顾前妻和女儿。
警方经多方分析认定,姜福郎由于某种原因,将前妻阎康玲、女儿红妮掐颈死亡后服毒自杀。一时间,姜福郎和前妻一家殒命的消息不胫而走……2007年8月2日,阎康玲的家人将姜福郎第二任妻子林淑凤告上法庭,要求她赔偿精神损失费12万元。
姜福郎1954年出生,高中毕业后和同学阎康玲结婚。1979年,他们的女儿红妮出生,姜福郎被安排到荣成市工商局工作。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破了这个家庭的安静与幸福。
1994年秋,姜福郎的弟弟因贩卖毒品被判死刑,就在全家人哭天号地地望着押送的警车慢慢消失时,十几年来一直把小叔子当亲弟弟看待的阎康玲痛心地瘫倒在地上……尤其是阎康玲去给小叔子收尸回来,受了极大刺激的她就整晚失眠,茶饭不思,自言自语——阎康玲疯了。
此后,姜福郎托人四处打听治疗的方法,先后多次带妻子去山东省莱西市人民医院和荣成市精神病院治疗,可是终不见效。没几年,阎康玲病情日益加重,医院确诊她为精神分裂症。1998年,阎康玲办了病退手续,每月470元的病退工资,仅够吃中药维持。
1999年,女儿红妮从山东省文登市护校毕业,回到荣成市人民医院实习,因为做事拖沓、性格懒散,实习期结束她没有被医院录取,只好回家呆着。
全家的重担只好由姜福郎一个人扛。每天下班回家,看见老的疯疯颠颠,小的懒惰邋遢,姜福郎愁得常常独自喝闷酒。见这一家人的不幸,阎康玲原单位的女同事林淑凤,开始频繁出现在姜福郎家中,洗衣做饭,毫不见外,家里又经常能听到欢声笑语了,姜福郎的心情也随之好了起来,不久他们就超出一般朋友的关系。
再婚后慈父难当,一片冰心女儿难懂
林淑凤是单身女人,以前离过两次婚,有一个二十出头的儿子跟着前夫生活。她曾是荣成市绣花厂的职工,和姜福郎的妻子是形影不离的好友,后来林淑凤因业绩一直不佳,辞职去了荣成市人寿保险公司作保险代理。眼看着40多岁了,林淑凤就想找个收入稳定、脾气又好的丈夫结婚,可一直没遇到合适的。自从听说阎康玲疯了之后,她就开始频繁往姜家跑……
姜福郎和林淑凤的事已不再是秘密,但阎康玲娘家人一直没有对他兴师问罪,因为他们生活在外地,无法经常回来照顾阎康玲,所以觉得只要姜福郎不提出离婚,阎康玲的生活至少还有保障,至于别的事就睁一眼闭一眼算了。同时,姜福郎也犹豫不定,他喜欢和林淑凤偷偷摸摸的欢娱,但想到跟妻子离婚又于心不忍,毕竟她的病是因姜家而起,女儿又没有自立。
此时林淑凤开口了:“姜大哥,我们的感情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虽说我看着阎康玲这样非常可怜,可看到你为这个家整天忙里忙外的,我更是心疼,不如我们结婚吧,这样我也好替你分担些……以后我保证跟你一起好好照顾她,我会把你女儿当成自己孩子来疼的。”
2001年2月28日,姜福郎向荣成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和阎康玲离婚,将夫妻共同财产楼房一套归阎康玲所有,再给她1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今后每月再付她100元的生活补助费,女儿红妮留下陪伴母亲。
于是,姜福郎带了几件换洗衣服就搬到了林淑凤住处,和她登记结婚。起初,林淑凤还能跟姜福郎一起,每周去前妻家帮她做些家务,并把过节单位分的鱼肉蛋奶带去一份,这让姜福郎对前妻愧疚的心稍有些安慰。没多久,林淑凤一到周末就称腰疼腿疼,“我得在家休息,要去你去,早点回来啊”。
可红妮总是三天两头来要水费、电费,让林淑凤烦不胜烦。加上红妮常常跟父亲要了钱还要留下来吃饭、看电视,折腾大半天才肯走。于是,只要红妮一走,林淑凤就准要跟姜福郎大吵一架。为了尽量减少家庭矛盾,姜福郎只好背地里跟女儿商量,有事打单位电话找他就行。
为了让林淑凤高兴,姜福郎跟林淑凤商量买一套新房子。2003年12月他们以35000元的价格卖掉了林淑凤的老房子,姜福郎又凑钱以75000元的价格买了建筑面积为103平方米的楼房,搬进新居两人的关系又好了起来。
2005年五一节,林淑凤的儿子突然从威海回到荣成市,带着女朋友来告诉母亲他们即将结婚的喜讯,这让林淑凤喜出望外,她盘算怎么给儿子在买婚房上出一份力,可仅靠她那点工资可说是遥遥无期,她把攒钱的希望放在姜福郎身上。林淑凤把姜福郎的工资卡要到自己手里,并把卡上的一年工资统统取出另建户头。可区区两万元对儿子在威海买房来说仍是杯水车薪,看来只有让姜福郎少帮衬前妻那边,林淑凤几次试探着跟姜福郎提出此事,姜福郎总是支支吾吾。
林淑凤儿子儿媳的到来,让姜福郎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的女儿红妮,立刻求人做媒,可花了不少钱红妮挑了十来个,没一个看中的。
两家难顾矛盾生,幸福彼岸有多远
于是,姜福郎又把注意力放在帮红妮找工作上。又到年底了,姜福郎打算在荣成市各大医院帮她好好下一番工夫,无论如何也要让她从2006年起自食其力。
2005年12月的一天,林淑凤给姜福郎洗衣服时,在他兜里发现一张借条,上面写着:“今借到李新建人民币3000元整,借款人姜福郎,2005年12月2日”。林淑凤知道李新建是姜福郎他们工商局的副所长,可借这么多钱肯定又是给姜福郎前妻家用了。
等姜福郎下班回来,林淑凤把欠条狠狠扔到他脸上:“这是怎么回事?你给我说清楚!”姜福郎一看赶忙解释:“这钱是我打算元旦时给人家送礼的,红妮在家闲着总不是个事,她不喜欢专业不对口的工作……”
没等姜福郎说完,林淑凤便劈头盖脸地吵:“你女儿的事你上心,我儿子的婚事我这个当妈的就不该操心吗?你什么时候关心过我儿子?你在她们娘俩身上花的钱还不够多吗?再说,当初协议说得非常清楚,早知道是这样,我就不该嫁给你!”
姜福郎气得直发晕:“你拿谁的钱关心你儿子?你把我几万块钱的工资都攥在手里,不就是给他攒钱买房吗?我在前妻和女儿身上几年花的钱,也没有这么多,你想把我榨干就舒服了是不是?”
说着,两人扭打起来,林淑凤哭着闹着坚决要离婚,这一下,姜福郎就像泄了气的皮球,离婚就是他的死穴。
春节刚过,单位集资建房,姜福郎还想藉此机会改善一下有些僵了的夫妻关系,所以一直瞒着,想等拿到钥匙时再给林淑凤一个惊喜。
2月21日,单位让大家回家拿户口本填表,姜福郎就打林淑凤的小灵通,可打了几次都是无人接听。姜福郎以为林淑凤还在跟他闹情绪,于是只好自己回家去拿。如果她知道马上就又有一套房子了,还不知道有多高兴呢。一边想着,姜福郎回到了家中,开门直奔卧室拿户口本,可是眼前的一幕让他懵了:林淑凤和一位与她年龄相仿的男人正急忙从床上起来。那一瞬,姜福郎万念俱灰……
姜福郎毫无知觉地走出了家门,在单位躺了一夜,第二天告诉单位同事,房子他不要了,家里凑不齐首付款。说罢,姜福郎出去买了一瓶农药准备自杀,谁知这天前妻家又因拖欠电费40多元被停了电,所以女儿又打来电话要钱。听到女儿的声音,姜福郎突然心如刀绞,想到自己死后,这母女二人该如何生活下去呢?
于是,去意已决的姜福郎给前妻家交完电费后,晚上回到前妻和女儿家,前妻依然疯疯傻傻,女儿还是懒惰邋遢,在这个家里看不到任何希望……于是,这天夜里姜福郎将前妻、女儿掐死后,喝农药自杀身亡。
2007年8月2日,阎康玲的97岁高龄的老父亲起诉姜福郎的遗产继承人林淑凤,要求赔偿精神损失12万元。2008年9月,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由姜福郎的第二任妻子林淑凤,赔偿姜福郎前妻的父母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生活费共65000元。至此,这场震动全市的家庭命案终于在人们的无限惋惜中缓缓落下帷幕。
(责编:辛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