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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姑娘”变千金
黄艳蓉小名叫妞妞,八岁那年,父亲因病去世,母亲也是体弱多病。因为学习成绩不理想,初中毕业后,她便待业在家帮着照顾爷爷黄一彪。
2004年春节期间,黄一彪设宴款待侄子黄孝忠。黄孝忠出生于1959年,是广州市一家知名企业的大老板。他每次回乡,都会抽时间拜访老书记、远房叔叔黄一彪等人。这次回家过春节,他又按惯例去看望黄一彪。
酒过三巡,黄一彪希望黄孝忠将他唯一的孙女妞妞带去广州,谋个出路。一听到“妞妞”二字,黄孝忠不禁鼻子一酸。原来,他的女儿小名也叫“妞妞”,但出生后不久便查出白血病,虽经多年医治,但一直未能康复,最终在2003年病故。
想到已故的女儿,觉得再收个养女当寄托,未尝不可!黄孝忠没跟妻子商量就当场表示同意收养黄艳蓉,并承诺像亲生女儿一样照顾她。
黄孝忠将黄艳蓉带回广州家中,妻子刘梅知道他擅自收养了一个女儿后,尽管心存不满,但为了不让丈夫难堪,还是默默地将书房收拾出来,作为黄艳蓉的房间。
可很快,黄孝忠便发现刘梅与黄艳蓉相处得并不融洽。一次,难得回家吃饭的他见到刘梅在吃饭,黄艳蓉却在一边泡方便面。他问黄艳蓉为什么不一起吃,黄艳蓉嘴巴一噘,说菜烧得太清淡,吃不下。晚上睡觉时,刘梅大倒苦水:“你这哪是收养女儿,分明是请个祖宗回来!习惯差,脾气又倔!”黄孝忠尴尬不已,一边是相濡以沫的妻子,一边是从小失去父爱的养女,可为了实现诺言,他只能安抚妻子,做妻子的思想工作。
2005年8月,黄艳蓉考上了广州的一所中专。为方便其学习,也为了缓和家里的矛盾,黄孝忠在学校附近给她租了一套一居室的房子。几年下来,黄孝忠花在养女身上的钱超过了20万元。原本身世凄苦的“灰姑娘”黄艳蓉一下成了别人眼中幸福的公主,身份的巨大反差也同时给她种下了一颗贪婪的种子。她天天做着接班梦,觉得养父无儿无女,将来巨额财产都将是自己的。
欲用隐私作交换
毕业后,黄艳蓉满以为黄孝忠会直接安排自己进公司锻炼,积累人脉,可黄孝忠却将她安排在一个朋友办的高尔夫球场里当球童。黄艳蓉不禁有点失望,觉得养父太不近人情,心里开始对黄孝忠产生了怨恨。
没多久,黄艳蓉嫌球童的工资太低又没有发展空间,便辞职自谋出路去了。可换了多次工作,她都觉得不理想,便想让养父将她安排进公司,但黄孝忠依旧以让她自立为由拒绝了她。想想自己这些年来对养父敬重有加,现在连一份工作都不给安排,她盘踞在心中的怨恨开始升腾。
2011年年底,跳槽到服装公司上班的黄艳蓉回家过年。期间,乡亲们议论纷纷,说黄孝忠有私情。黄艳蓉听后惊讶不已。
原来,2005年10月,黄孝忠回湖北出差期间,受亲戚托付,将远房亲戚曾彩云安排在公司做清洁工,帮其整理办公室。黄孝忠在曾彩云无微不至的关怀下颇受感动,一次酒后做了令其懊悔不已的事情。为了补偿曾彩云,他将其安排在采购部门担任要职。哪料曾彩云背后吃回扣遭人举报后被迫辞职。为防止私情传出去,黄孝忠还偷偷补偿给她一笔钱,但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事还是不胫而走,传到了他的老家。
得知养父的这一隐情,黄艳蓉如获至宝,她决定借助这段私情让养父安排自己进公司。
回广州后,黄艳蓉直接去找黄孝忠,得意洋洋地说,她知道曾家姐姐的一些秘密,让黄孝忠马上安排她进公司,否则就将秘密泄露出去。黄孝忠气得暴跳如雷,黄艳蓉自讨没趣,只得悻悻地走了。黄艳蓉走后,黄孝忠在办公室生了半天的闷气:他懊悔自己酒后乱性,不然也不至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而更让他伤心的是好心收养并视为己出的养女,如今竟然恩将仇报地来要挟他。
2012年1月9日,趁公司午后人少之时,黄艳蓉再次到黄孝忠的办公室向其索要封口费。黄孝忠按捺住愤怒的情绪对黄艳蓉说:“我当初好心收养你,一直在精心地给你提供最好的生活环境,虽然并不指望你将来报答我,但你也不应该这样来要挟我啊!”但黄艳蓉对养父的语重心长置若罔闻,并执意索要封口费,言语冲突中,她还砸坏黄孝忠办公室的椅子,见此情景,员工打110报警。黄孝忠觉得借此机会教育一下黄艳蓉也好,就没有阻止。最终,黄艳蓉因涉嫌故意损毁公司财物被警方治安拘留。
贪欲中越滑越远
黄艳蓉并没有因此意识到自己以隐私要挟养父有何不妥,反而认为黄孝忠这样是做贼心虚。不久后发生的一件家事让她更加疯狂了!
从拘留所出来不久,黄一彪打电话给黄艳蓉,说她妈妈患病住院,要花几十万才能治好,让她赶紧想想办法。万分情急中,黄艳蓉又打起黄孝忠的主意:养父不是有把柄在自己手里吗?要是这个还不够的话,那就再狠一点,制造一出收养养女其实是为了将其包养为情妇的谣言,让养父支付400万的封口费……
2012年4月3日,黄艳蓉发短信给黄孝忠,说如果他不支付400万封口费,就将他和曾彩云的私情及“包养养女黄艳蓉”的丑闻公之于众。可黄孝忠收到后,只回了两个字:“胡闹!”之后就再也不理黄艳蓉的电话和短信了。
见黄孝忠迟迟没有就范,心急如焚的黄艳蓉主动将封口费降到200万。可黄孝忠依旧不予理会。两个月后,黄艳蓉再次来到黄孝忠的公司。这一次,她被秘书挡在门外。黄艳蓉在公司里大吵大闹,引来无数员工围观。因见不到黄孝忠,她每隔一段时间就去他公司闹一次,但黄孝忠對她避而不见。无奈,黄艳蓉只能用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骚扰,一开始是黄孝忠本人,之后还扩散到他公司及家人。一时间,这对养父女的“情人关系”在公司里传得沸沸扬扬。黄孝忠的妻子刘梅听到传言后信以为真,在家里与黄孝忠闹得不可开交。可这种事难以解释清楚,黄孝忠被弄得焦头烂额,无奈之下决定让警察再给这个恬不知耻的养女上堂法律课。
2013年8月2日,黄艳蓉再次到黄孝忠的公司索要封口费。这次,黄孝忠破例见了她。黄艳蓉以为计谋得逞,一进门就说:“您早点答应,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吗?”谁知话音刚落,躲在隔壁办公室的警察便冲进来,将其控制。当晚,黄艳蓉便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 得知孙女因敲诈恩人进了看守所,黄一彪又惊又气,可黄艳蓉毕竟是他唯一的孙女,他只得三番五次地打电话给黄孝忠,请他看在族亲及黄艳蓉不谙世事的份上,原谅她一次。原本就没想把事情闹大的黄孝忠听到电话里叔叔苍老又悲伤的苦苦哀求后,第二天便向警方出具了谅解书,主动提出放弃追究黄艳蓉的责任。但是,因黄艳蓉的行为严重触犯了刑法,黄孝忠的谅解并不能免除刑法对她的处罚,警方依法将其移送检察机关,按法律程序对其提起公诉。
2014年3月12日,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黄艳蓉对索要封口费一事供认不讳,但仍坚称自己被养父黄孝忠包养多年,且在十年前就有约定,但到庭参加庭审的黄孝忠矢口否认。办案人员查阅了两人的手机短信、QQ聊天记录、微信私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并走访多名知情人,也未发现任何能够佐证他们之间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证据。黄艳蓉被包养一说没有得到相关证据支持。
法庭认为,在此类案件中,尽管黄艳蓉属于犯罪未遂,且黄孝忠已经原谅黄艳蓉,可她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虽然数额巨大,影响恶劣,但因为黄孝忠出具了谅解书,故法庭依法从轻判处黄艳蓉有期徒刑三年。
律师点评
(巫蓉,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所谓“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所侵犯的不仅是被害人的财物,还危及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比如名誉权。
本案中黄艳蓉以被害人黄孝忠的名誉权相威胁,企图迫使被害人黄孝忠处分财产,即如果黄孝忠不按照黄艳蓉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遭受名誉权的损害。虽然黄艳蓉的威胁没有在现实中使被害人黄孝忠产生恐惧心理,但是客观上讲,她的威胁行为已经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所以黄艳蓉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数额巨大”的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起算点从一万到三万不等。但不论在何地区,黄艳蓉要求的“四百万元”都远远高于“数额巨大”的起算标准,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黄孝忠已经原谅黄艳蓉,并且出具谅解书,但被害人的谅解属于刑法规定中的酌定情节,而不是法定情节,即在有被害人谅解书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從轻处罚的,但不是必须从轻处罚。再者,黄艳蓉的行为情节严重,即使有被害人谅解,也不能免受处罚,法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已是法外容情!(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作者声明:本文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违者视为侵权!)
编辑 钟健[email protected]
黄艳蓉小名叫妞妞,八岁那年,父亲因病去世,母亲也是体弱多病。因为学习成绩不理想,初中毕业后,她便待业在家帮着照顾爷爷黄一彪。
2004年春节期间,黄一彪设宴款待侄子黄孝忠。黄孝忠出生于1959年,是广州市一家知名企业的大老板。他每次回乡,都会抽时间拜访老书记、远房叔叔黄一彪等人。这次回家过春节,他又按惯例去看望黄一彪。
酒过三巡,黄一彪希望黄孝忠将他唯一的孙女妞妞带去广州,谋个出路。一听到“妞妞”二字,黄孝忠不禁鼻子一酸。原来,他的女儿小名也叫“妞妞”,但出生后不久便查出白血病,虽经多年医治,但一直未能康复,最终在2003年病故。
想到已故的女儿,觉得再收个养女当寄托,未尝不可!黄孝忠没跟妻子商量就当场表示同意收养黄艳蓉,并承诺像亲生女儿一样照顾她。
黄孝忠将黄艳蓉带回广州家中,妻子刘梅知道他擅自收养了一个女儿后,尽管心存不满,但为了不让丈夫难堪,还是默默地将书房收拾出来,作为黄艳蓉的房间。
可很快,黄孝忠便发现刘梅与黄艳蓉相处得并不融洽。一次,难得回家吃饭的他见到刘梅在吃饭,黄艳蓉却在一边泡方便面。他问黄艳蓉为什么不一起吃,黄艳蓉嘴巴一噘,说菜烧得太清淡,吃不下。晚上睡觉时,刘梅大倒苦水:“你这哪是收养女儿,分明是请个祖宗回来!习惯差,脾气又倔!”黄孝忠尴尬不已,一边是相濡以沫的妻子,一边是从小失去父爱的养女,可为了实现诺言,他只能安抚妻子,做妻子的思想工作。
2005年8月,黄艳蓉考上了广州的一所中专。为方便其学习,也为了缓和家里的矛盾,黄孝忠在学校附近给她租了一套一居室的房子。几年下来,黄孝忠花在养女身上的钱超过了20万元。原本身世凄苦的“灰姑娘”黄艳蓉一下成了别人眼中幸福的公主,身份的巨大反差也同时给她种下了一颗贪婪的种子。她天天做着接班梦,觉得养父无儿无女,将来巨额财产都将是自己的。
欲用隐私作交换
毕业后,黄艳蓉满以为黄孝忠会直接安排自己进公司锻炼,积累人脉,可黄孝忠却将她安排在一个朋友办的高尔夫球场里当球童。黄艳蓉不禁有点失望,觉得养父太不近人情,心里开始对黄孝忠产生了怨恨。
没多久,黄艳蓉嫌球童的工资太低又没有发展空间,便辞职自谋出路去了。可换了多次工作,她都觉得不理想,便想让养父将她安排进公司,但黄孝忠依旧以让她自立为由拒绝了她。想想自己这些年来对养父敬重有加,现在连一份工作都不给安排,她盘踞在心中的怨恨开始升腾。
2011年年底,跳槽到服装公司上班的黄艳蓉回家过年。期间,乡亲们议论纷纷,说黄孝忠有私情。黄艳蓉听后惊讶不已。
原来,2005年10月,黄孝忠回湖北出差期间,受亲戚托付,将远房亲戚曾彩云安排在公司做清洁工,帮其整理办公室。黄孝忠在曾彩云无微不至的关怀下颇受感动,一次酒后做了令其懊悔不已的事情。为了补偿曾彩云,他将其安排在采购部门担任要职。哪料曾彩云背后吃回扣遭人举报后被迫辞职。为防止私情传出去,黄孝忠还偷偷补偿给她一笔钱,但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事还是不胫而走,传到了他的老家。
得知养父的这一隐情,黄艳蓉如获至宝,她决定借助这段私情让养父安排自己进公司。
回广州后,黄艳蓉直接去找黄孝忠,得意洋洋地说,她知道曾家姐姐的一些秘密,让黄孝忠马上安排她进公司,否则就将秘密泄露出去。黄孝忠气得暴跳如雷,黄艳蓉自讨没趣,只得悻悻地走了。黄艳蓉走后,黄孝忠在办公室生了半天的闷气:他懊悔自己酒后乱性,不然也不至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而更让他伤心的是好心收养并视为己出的养女,如今竟然恩将仇报地来要挟他。
2012年1月9日,趁公司午后人少之时,黄艳蓉再次到黄孝忠的办公室向其索要封口费。黄孝忠按捺住愤怒的情绪对黄艳蓉说:“我当初好心收养你,一直在精心地给你提供最好的生活环境,虽然并不指望你将来报答我,但你也不应该这样来要挟我啊!”但黄艳蓉对养父的语重心长置若罔闻,并执意索要封口费,言语冲突中,她还砸坏黄孝忠办公室的椅子,见此情景,员工打110报警。黄孝忠觉得借此机会教育一下黄艳蓉也好,就没有阻止。最终,黄艳蓉因涉嫌故意损毁公司财物被警方治安拘留。
贪欲中越滑越远
黄艳蓉并没有因此意识到自己以隐私要挟养父有何不妥,反而认为黄孝忠这样是做贼心虚。不久后发生的一件家事让她更加疯狂了!
从拘留所出来不久,黄一彪打电话给黄艳蓉,说她妈妈患病住院,要花几十万才能治好,让她赶紧想想办法。万分情急中,黄艳蓉又打起黄孝忠的主意:养父不是有把柄在自己手里吗?要是这个还不够的话,那就再狠一点,制造一出收养养女其实是为了将其包养为情妇的谣言,让养父支付400万的封口费……
2012年4月3日,黄艳蓉发短信给黄孝忠,说如果他不支付400万封口费,就将他和曾彩云的私情及“包养养女黄艳蓉”的丑闻公之于众。可黄孝忠收到后,只回了两个字:“胡闹!”之后就再也不理黄艳蓉的电话和短信了。
见黄孝忠迟迟没有就范,心急如焚的黄艳蓉主动将封口费降到200万。可黄孝忠依旧不予理会。两个月后,黄艳蓉再次来到黄孝忠的公司。这一次,她被秘书挡在门外。黄艳蓉在公司里大吵大闹,引来无数员工围观。因见不到黄孝忠,她每隔一段时间就去他公司闹一次,但黄孝忠對她避而不见。无奈,黄艳蓉只能用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骚扰,一开始是黄孝忠本人,之后还扩散到他公司及家人。一时间,这对养父女的“情人关系”在公司里传得沸沸扬扬。黄孝忠的妻子刘梅听到传言后信以为真,在家里与黄孝忠闹得不可开交。可这种事难以解释清楚,黄孝忠被弄得焦头烂额,无奈之下决定让警察再给这个恬不知耻的养女上堂法律课。
2013年8月2日,黄艳蓉再次到黄孝忠的公司索要封口费。这次,黄孝忠破例见了她。黄艳蓉以为计谋得逞,一进门就说:“您早点答应,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吗?”谁知话音刚落,躲在隔壁办公室的警察便冲进来,将其控制。当晚,黄艳蓉便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 得知孙女因敲诈恩人进了看守所,黄一彪又惊又气,可黄艳蓉毕竟是他唯一的孙女,他只得三番五次地打电话给黄孝忠,请他看在族亲及黄艳蓉不谙世事的份上,原谅她一次。原本就没想把事情闹大的黄孝忠听到电话里叔叔苍老又悲伤的苦苦哀求后,第二天便向警方出具了谅解书,主动提出放弃追究黄艳蓉的责任。但是,因黄艳蓉的行为严重触犯了刑法,黄孝忠的谅解并不能免除刑法对她的处罚,警方依法将其移送检察机关,按法律程序对其提起公诉。
2014年3月12日,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黄艳蓉对索要封口费一事供认不讳,但仍坚称自己被养父黄孝忠包养多年,且在十年前就有约定,但到庭参加庭审的黄孝忠矢口否认。办案人员查阅了两人的手机短信、QQ聊天记录、微信私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并走访多名知情人,也未发现任何能够佐证他们之间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证据。黄艳蓉被包养一说没有得到相关证据支持。
法庭认为,在此类案件中,尽管黄艳蓉属于犯罪未遂,且黄孝忠已经原谅黄艳蓉,可她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虽然数额巨大,影响恶劣,但因为黄孝忠出具了谅解书,故法庭依法从轻判处黄艳蓉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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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蓉,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所谓“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所侵犯的不仅是被害人的财物,还危及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比如名誉权。
本案中黄艳蓉以被害人黄孝忠的名誉权相威胁,企图迫使被害人黄孝忠处分财产,即如果黄孝忠不按照黄艳蓉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遭受名誉权的损害。虽然黄艳蓉的威胁没有在现实中使被害人黄孝忠产生恐惧心理,但是客观上讲,她的威胁行为已经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所以黄艳蓉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数额巨大”的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起算点从一万到三万不等。但不论在何地区,黄艳蓉要求的“四百万元”都远远高于“数额巨大”的起算标准,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黄孝忠已经原谅黄艳蓉,并且出具谅解书,但被害人的谅解属于刑法规定中的酌定情节,而不是法定情节,即在有被害人谅解书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從轻处罚的,但不是必须从轻处罚。再者,黄艳蓉的行为情节严重,即使有被害人谅解,也不能免受处罚,法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已是法外容情!(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作者声明:本文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违者视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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