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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史上最严”审计,监管追堵接二连三,银行信贷和信托融资持续收紧,在此背景下,又一“输血”方开始导入地方融资平台。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许多地方融资平台通过先导性投资,吸引社会闲散资金以参股、控股、受让特许经营权等方式,以PE的形式聚集,参与大型基建项目。
不过,各自利益驱使加上规范政策持续落地,PE与平台的博弈正逐步趋紧。在实际项目的估值及投后管理方面,双方博弈激烈。一方面,平台依托地方政府,力求政绩与业绩双赢;而PE机构则谋求短期资金回报与长期收益的兼顾。
一位接近国家发改委的知情人士对记者透露,近期相关部委对地方融资平台的规范有趋紧之势,未来政策或着力于规范地方政府对平台注资的合法合规性。
变相融资
近日,吉林一PE机构为当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了一只有限合伙基金,募集资金不超过5.2亿元,使用期限为2年,由吉林某国企背景的担保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产品介绍中说,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房产公司名下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目前吉林省政府已经与该项目建设方签订了回购协议,按照建设进度出资回购。
该基金销售方项目经理李先生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透露,预计基金税后收益率为13.5%,认购起点为100万元。在高收益刺激下,该基金的销售异常火暴。“现在都是投资者先打款,我们再寄详细的项目资料和合同。目前只剩下1000多万元的份额,60天后(基金)就要封闭运行。”
针对上述基金的募资渠道,一位PE界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这一方式较为隐蔽,基金虽无明显政府背景,但所发行产品的资金用途均有浓厚政府项目色彩,PE机构与地方融资平台的界限变得很模糊。
另外,PE机构募集的资金并非直接投向项目建设方,而是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加入母基金,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将资金全部投入当地的保障住房项目。“本质上,这属于地方融资平台直接发起PE基金。”上述PE业内人士表示。
这种现象并非个案。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调查,2013年9月以来,共有6家PE发布了投资基建的基金募集信息。而从资金投向来看,房地产、旧城改造、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要投资标的。如北京某PE基金近期募资1亿元,用于投资湖南某地级市一家房地产公司运作的旧城改造项目。
有业内人士说,平台借助PE的方式进行融资,其募资渠道与操作方式相对封闭,不利于信息透明,稍有不慎,其投资风险很容易二次转嫁给普通投资者。
对此,监管层已有意加强规范。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近日在银监会系统会议内部讲话中曾提及,部分融资平台资产质量较差,难以达到新增平台贷准入条件,不断转向信托、理财、债券、基金等渠道寻求资金支持,融资渠道趋于隐蔽化,风险监管难度加大。
股权买卖
除了借道PE募资以期“开源”,一些地方融资平台还积极洽谈PE兜售股权谋求套现,以求“节流”。
“在建、已建的基建项目,我们都会考虑股权投资或收购。”某注册地在上海的大型PE机构投资部负责人马先生告诉记者。
该基金已在西安、武汉等中西部城市参股投资10余个基建项目,包括港口、公路与水处理项目等,投资金额近50亿元。不久前,该公司还参股收购一条已建成的高速公路项目股权。
“若当地基建项目与集团主营业务相关,我们考虑控股式收购;反之则以财务投资角色寻求参股投资。”马先生说。
以马先生所投资的已建成高速公路为例,当地平台以公路30年经营收费权注册成立股份制公司,PE机构收购新成立公司的股权。其实质是平台将30年公路经营收费权进行“套现”,最大限度缓解自身现金缺口、提高还债能力,而PE则通过“经营”上述公路30年收费权,获取比基建项目债权投资计划还高的投资回报。
“我们已进行股权投资的基建项目年平均投资回报率在12%以上,有些还可能达到13%?15%。”据马先生介绍,额外高收益部分源于基建项目在股权投资过程中的估值被“调低”而产生的差额。
基建项目在股权投资中进行估值的方法主要是收益贴现法与净资产估值法。若是经营盈利前景不错的项目,通常会按前者进行评估,但在股权投资过程里,比较流行的方法是取两者的中值,这意味着PE机构将得到一笔企业估值的“补贴收益”。
“港口、公路或水处理等基建项目往往是最受欢迎的,一方面这些项目有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及毛利率;另一方面不排除政府今后可能溢价回购,或将基建项目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一位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资产管理部人员表示,“到时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将提高好几倍。”
不过,相比高企的贷款偿还额,变相发起PE与基建项目的兜售套现仍不能满足平台资金“饥渴”。“部分地方平台尝试与PE洽谈Pre-IPO项目以求更大的募资规模。”某地方融资平台负责人琼明顺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
以近期刚刚募资成功的上海某城建基金为例,该基金已完成10亿元的募资,其出资人涉及具有国资背景的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当地具有雄厚资金的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等,投资标的锁定各地方平台的Pre-IPO项目。
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该基金计划在2013年年底至2014年年底投资6个左右的项目,以确保投资收益的稳定与高回报,当前首个投资项目已进入尽职调查评估阶段。
“毕竟Pre-IPO项目的投资风险相对偏低。按照惯例,被投资企业还会和股权投资方签订股权回购协议,一旦企业没能在约定时间成功IPO,被投资企业将按约定的年回报率,向股权投资机构回购上述股权。”一家PE基金合伙人表示。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许多地方融资平台通过先导性投资,吸引社会闲散资金以参股、控股、受让特许经营权等方式,以PE的形式聚集,参与大型基建项目。
不过,各自利益驱使加上规范政策持续落地,PE与平台的博弈正逐步趋紧。在实际项目的估值及投后管理方面,双方博弈激烈。一方面,平台依托地方政府,力求政绩与业绩双赢;而PE机构则谋求短期资金回报与长期收益的兼顾。
一位接近国家发改委的知情人士对记者透露,近期相关部委对地方融资平台的规范有趋紧之势,未来政策或着力于规范地方政府对平台注资的合法合规性。
变相融资
近日,吉林一PE机构为当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了一只有限合伙基金,募集资金不超过5.2亿元,使用期限为2年,由吉林某国企背景的担保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产品介绍中说,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房产公司名下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目前吉林省政府已经与该项目建设方签订了回购协议,按照建设进度出资回购。
该基金销售方项目经理李先生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透露,预计基金税后收益率为13.5%,认购起点为100万元。在高收益刺激下,该基金的销售异常火暴。“现在都是投资者先打款,我们再寄详细的项目资料和合同。目前只剩下1000多万元的份额,60天后(基金)就要封闭运行。”
针对上述基金的募资渠道,一位PE界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这一方式较为隐蔽,基金虽无明显政府背景,但所发行产品的资金用途均有浓厚政府项目色彩,PE机构与地方融资平台的界限变得很模糊。
另外,PE机构募集的资金并非直接投向项目建设方,而是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加入母基金,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将资金全部投入当地的保障住房项目。“本质上,这属于地方融资平台直接发起PE基金。”上述PE业内人士表示。
这种现象并非个案。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调查,2013年9月以来,共有6家PE发布了投资基建的基金募集信息。而从资金投向来看,房地产、旧城改造、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要投资标的。如北京某PE基金近期募资1亿元,用于投资湖南某地级市一家房地产公司运作的旧城改造项目。
有业内人士说,平台借助PE的方式进行融资,其募资渠道与操作方式相对封闭,不利于信息透明,稍有不慎,其投资风险很容易二次转嫁给普通投资者。
对此,监管层已有意加强规范。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近日在银监会系统会议内部讲话中曾提及,部分融资平台资产质量较差,难以达到新增平台贷准入条件,不断转向信托、理财、债券、基金等渠道寻求资金支持,融资渠道趋于隐蔽化,风险监管难度加大。
股权买卖
除了借道PE募资以期“开源”,一些地方融资平台还积极洽谈PE兜售股权谋求套现,以求“节流”。
“在建、已建的基建项目,我们都会考虑股权投资或收购。”某注册地在上海的大型PE机构投资部负责人马先生告诉记者。
该基金已在西安、武汉等中西部城市参股投资10余个基建项目,包括港口、公路与水处理项目等,投资金额近50亿元。不久前,该公司还参股收购一条已建成的高速公路项目股权。
“若当地基建项目与集团主营业务相关,我们考虑控股式收购;反之则以财务投资角色寻求参股投资。”马先生说。
以马先生所投资的已建成高速公路为例,当地平台以公路30年经营收费权注册成立股份制公司,PE机构收购新成立公司的股权。其实质是平台将30年公路经营收费权进行“套现”,最大限度缓解自身现金缺口、提高还债能力,而PE则通过“经营”上述公路30年收费权,获取比基建项目债权投资计划还高的投资回报。
“我们已进行股权投资的基建项目年平均投资回报率在12%以上,有些还可能达到13%?15%。”据马先生介绍,额外高收益部分源于基建项目在股权投资过程中的估值被“调低”而产生的差额。
基建项目在股权投资中进行估值的方法主要是收益贴现法与净资产估值法。若是经营盈利前景不错的项目,通常会按前者进行评估,但在股权投资过程里,比较流行的方法是取两者的中值,这意味着PE机构将得到一笔企业估值的“补贴收益”。
“港口、公路或水处理等基建项目往往是最受欢迎的,一方面这些项目有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及毛利率;另一方面不排除政府今后可能溢价回购,或将基建项目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一位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资产管理部人员表示,“到时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将提高好几倍。”
不过,相比高企的贷款偿还额,变相发起PE与基建项目的兜售套现仍不能满足平台资金“饥渴”。“部分地方平台尝试与PE洽谈Pre-IPO项目以求更大的募资规模。”某地方融资平台负责人琼明顺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
以近期刚刚募资成功的上海某城建基金为例,该基金已完成10亿元的募资,其出资人涉及具有国资背景的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当地具有雄厚资金的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等,投资标的锁定各地方平台的Pre-IPO项目。
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该基金计划在2013年年底至2014年年底投资6个左右的项目,以确保投资收益的稳定与高回报,当前首个投资项目已进入尽职调查评估阶段。
“毕竟Pre-IPO项目的投资风险相对偏低。按照惯例,被投资企业还会和股权投资方签订股权回购协议,一旦企业没能在约定时间成功IPO,被投资企业将按约定的年回报率,向股权投资机构回购上述股权。”一家PE基金合伙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