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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市民吃上合格的豆制品,上海市卫生监督部门开展了大规模的豆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了《上海市豆制品卫生管理办法》和《关于统一使用“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的规定》,对豆制品的生产、运输、销售等过程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并关闭了数百家不符合要求的作坊式豆制品生产单位。
这天是周末,平时大鱼大肉吃腻了,刘先生想自己动手做两个清淡些的菜,就到附近集贸市场的豆腐摊上买了一盒内酯豆腐,回家做了一道“凉拌豆腐”。不料,儿子刚吃了一块就哇哇乱叫:“这是什么豆腐?这么难吃!”刘先生赶紧尝了一口,果然,豆腐的味道不对,有一股明显的“酸败气”,令人难以下咽。到底是做律师的,刘先生马上意识到豆腐的来路有问题,立即给卫生监督所打了举报电话。
卫生监督人员在刘先生的指引下很快找到了那个摊位,追问这些豆制品的来源,摊主支支吾吾不肯说,让其出示“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又说没有,监督员当场封存了尚未售出的豆制品。
这时,监督员发现内酯豆腐的包装盒上有一个订货电话,就装成小贩打电话要其送货。没过多久,集贸市场门口就来了一辆“黄鱼车”,车子里里外外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车板上放着几板老豆腐,不加任何遮掩,还有几只苍蝇停在豆腐上。见此情形,监督员立即向送货人表明身份,让其交待这些豆制品的具体生产地点。
根据送货人交待的情况,监督员很快找到了生产“黑豆腐”的窝点,原来这是一个废弃的猪圈,左侧是一个垃圾堆,右侧是一个厕所,屋内群蝇乱舞,污水横流,臊臭味扑鼻难闻,加工好的豆制品随地堆放,在昏暗的灯光下,数个几近赤裸的工人正在挥汗如雨地生产豆制品。监督员当即依法取缔了这家地下豆制品加工窝点,销毁了所有无证豆制品。
市卫生局颁布的《关于统一使用“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的规定》,要求豆制品生产单位在销售(批发)豆制品时必须向购货方开具专用的“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采购方除了向供货商索取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外,每次采购时,还应向其索取“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并做到货单同行,亮单经营,接受消费者和管理部门的监督。如果豆制品销售单位不能出示相应的“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则表明其所售的豆制品很可能是地下无证加工窝点的产品。
这天,陈女士发现附近的集贸市场内新开了一家现场制作豆腐的小店,觉得很新鲜。以前总听人说市场内卖的豆腐很多是地下无证加工窝点生产的,因此很久不敢吃豆腐,如今有现场制作的豆腐卖,看看小店里也挺干净,心想卫生质量应该没问题,就买了500克豆腐,回家做了个脆皮豆腐,一家人吃得很满意。到了半夜,陈女士因肚子胀而醒来,感觉很不舒服。想到自己晚上吃的豆腐特别多,是不是豆腐有问题?第二天一起来,她就给卫生监督所打了举报电话。
根据陈女士的举报,卫生监督员很快找到了那家豆腐店,检查发现豆腐店环境、设备基本整洁,但仔细一看,一大堆应该冷藏保存的豆制品直接放在柜台上,再摸摸加工豆制品的设备,一点热气都没有,显然这些豆制品不可能是当天刚做的。进一步追问,店主交待这些豆腐是前一天做好未售完的,因无冷藏设施,只好直接放在柜台上。陈女士昨天买的豆腐就是前一天做的,卫生质量肯定有问题,而她烧的脆皮豆腐又太嫩,所以食用后出现腹部不适症状。卫生监督员当场没收并销毁了这些豆腐,并对该店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上海市豆制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现制豆制品必须以销定产,当天加工当天销售,不得隔夜出售。豆制品在 销售前应做到低温冷藏(10℃以下)。消费者购买豆制品后应尽快食用,如需保存的,应放入冰箱。除即食豆制品外,其他豆制品在烹调时应彻底烧熟煮透。
这天是周末,平时大鱼大肉吃腻了,刘先生想自己动手做两个清淡些的菜,就到附近集贸市场的豆腐摊上买了一盒内酯豆腐,回家做了一道“凉拌豆腐”。不料,儿子刚吃了一块就哇哇乱叫:“这是什么豆腐?这么难吃!”刘先生赶紧尝了一口,果然,豆腐的味道不对,有一股明显的“酸败气”,令人难以下咽。到底是做律师的,刘先生马上意识到豆腐的来路有问题,立即给卫生监督所打了举报电话。
卫生监督人员在刘先生的指引下很快找到了那个摊位,追问这些豆制品的来源,摊主支支吾吾不肯说,让其出示“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又说没有,监督员当场封存了尚未售出的豆制品。
这时,监督员发现内酯豆腐的包装盒上有一个订货电话,就装成小贩打电话要其送货。没过多久,集贸市场门口就来了一辆“黄鱼车”,车子里里外外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车板上放着几板老豆腐,不加任何遮掩,还有几只苍蝇停在豆腐上。见此情形,监督员立即向送货人表明身份,让其交待这些豆制品的具体生产地点。
根据送货人交待的情况,监督员很快找到了生产“黑豆腐”的窝点,原来这是一个废弃的猪圈,左侧是一个垃圾堆,右侧是一个厕所,屋内群蝇乱舞,污水横流,臊臭味扑鼻难闻,加工好的豆制品随地堆放,在昏暗的灯光下,数个几近赤裸的工人正在挥汗如雨地生产豆制品。监督员当即依法取缔了这家地下豆制品加工窝点,销毁了所有无证豆制品。
市卫生局颁布的《关于统一使用“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的规定》,要求豆制品生产单位在销售(批发)豆制品时必须向购货方开具专用的“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采购方除了向供货商索取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外,每次采购时,还应向其索取“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并做到货单同行,亮单经营,接受消费者和管理部门的监督。如果豆制品销售单位不能出示相应的“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则表明其所售的豆制品很可能是地下无证加工窝点的产品。
这天,陈女士发现附近的集贸市场内新开了一家现场制作豆腐的小店,觉得很新鲜。以前总听人说市场内卖的豆腐很多是地下无证加工窝点生产的,因此很久不敢吃豆腐,如今有现场制作的豆腐卖,看看小店里也挺干净,心想卫生质量应该没问题,就买了500克豆腐,回家做了个脆皮豆腐,一家人吃得很满意。到了半夜,陈女士因肚子胀而醒来,感觉很不舒服。想到自己晚上吃的豆腐特别多,是不是豆腐有问题?第二天一起来,她就给卫生监督所打了举报电话。
根据陈女士的举报,卫生监督员很快找到了那家豆腐店,检查发现豆腐店环境、设备基本整洁,但仔细一看,一大堆应该冷藏保存的豆制品直接放在柜台上,再摸摸加工豆制品的设备,一点热气都没有,显然这些豆制品不可能是当天刚做的。进一步追问,店主交待这些豆腐是前一天做好未售完的,因无冷藏设施,只好直接放在柜台上。陈女士昨天买的豆腐就是前一天做的,卫生质量肯定有问题,而她烧的脆皮豆腐又太嫩,所以食用后出现腹部不适症状。卫生监督员当场没收并销毁了这些豆腐,并对该店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上海市豆制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现制豆制品必须以销定产,当天加工当天销售,不得隔夜出售。豆制品在 销售前应做到低温冷藏(10℃以下)。消费者购买豆制品后应尽快食用,如需保存的,应放入冰箱。除即食豆制品外,其他豆制品在烹调时应彻底烧熟煮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