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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醒谈话很严肃,有专人记录,结束时我还按了手印;县卫计局党组书记提了很多要求,辣味十足。”提起今年4月单位被县纪委“四化联动”监管信息交互平臺收录,自己作为责任人被提醒谈话的细节,江安县中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冯登云记忆犹新。
此前,院里财务人员工作失误,将2014年到2015年应上缴县地税局的个税少扣了20余万元。该院在接受行政处罚的同时,亦被录入县纪委“四化联动”信息平台,单位一把手被县纪委责成接受提醒谈话。
2016年11月起,江安县纪委组织研发的“四化联动”(即“明确职责流程化、延伸拓展全域化、协作联动一体化、结果运用最优化”)信息平台投入使用。如今,这个旨在运用“大数据”推动纪法衔接、畅通监督执纪渠道的举措,在公职系统内引起强烈反响,一些深层次的改变正在发生。
党员干部开车超速被通报
今年3月底,县纪委“四化联动”指挥中心,急促的警报声传来:系统新增一条党员违法信息。很快,一条载有违法者姓名、事由和行政处罚情况的短信发到县纪委工作人员和相关领导的手机上。
此前,县食药监局在留耕镇某卫生室检查时,发现一些中药饮片无标识,无法判定购进渠道,遂扣押药品,并对卫生室进行处罚。因该卫生室法人系党员,县纪委很快将此线索移交留耕镇纪委查处。
这个事例,正是信息平台流程化运转的缩影。江安县纪委副书记罗季春告诉记者,平台收入了县委组织部、编办、县人社局、公安局等信息系统中党员、公务员、参公和事业单位人员基本信息2.2万条并定期更新,以身份证为主要识别要素,当33个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录入的违法者身份证号与上述信息吻合时,系统将如前所述预警;对不涉及上述人群的,系统则结束处理。系统采用政务云平台,具有保密性,各单位只能看到自己报的线索。
在县工商局90后执法人员熊一霏看来,平台具备可操作性和刚性。“我们只需录入身份证即可查看是否公职人员,没增加工作负担;规定‘立案后3日内须上报涉案人员信息和处理文书’;‘由分管执法领导或纪检组长负责该工作’,细化了追责措施。”
让纪委干部欣慰的是,信息平台运行后,很快在公职人员中引起反响。今年5月县纪委向各乡镇、部门发出的一则通報,则让更多人感受到平台的威力。
通报称,近期县公安系统、教育系统的两名党员干部因驾车超速被扣驾驶证,记12分并被罚款,县纪委还将责成有关部门依纪处理。
“超速没造成严重后果也被通报,说明党员干部做事都要依纪依法,否则就要被‘双重处理’。”读完通报,一名退休干部深受震动,连夜找出交通法律法规和纪律条款研究。此消息还传到县城各大茶馆,有群众也说:“公务员是表率,就是要对他们严格要求。”
“对我来说,纪委的处分更有威力”
县纪委人士告诉记者,建立信息平台,并不仅停留在发现更多问题线索、拓宽执纪渠道上,更要通过抓早抓小,强化党员公职人员的纪律规矩意识,推动工作开展。
“我们很早就向纪检机关定期报送案件线索,但以前只能凭口问,是不是党员和公职人员、在哪里上班等,如果他隐瞒就没法。现在有了平台,输入身份证号就知道,我们执法也更有底气。”县公安局纪委书记黄骏说。
前文提到的公安“查自己人”就是一例。“我们发现他超速违规违法后,没有犹豫立即上报平台,并将其内部通报。我和他部门的一把手,还分别与他提醒谈话。” 黄骏告诉记者。
此外,其它地方还曾出现执法者帮违法者隐瞒公职身份等案例。平台建成后,类似情况很大程度上将被避免。
平台对执法机关的助益还不少。县工商局副局长张勇告诉记者,“执法中,遇到涉嫌违法者是党员,我们对他除了谈守法,还要强调遵纪,多数人对受罚更配合了。”
对于受罚者,大名登上信息平台虽不光彩,但也成为改进工作的契机。
某中学食堂自制馒头被查出个别指标不合格,遭罚并责令整改后,该校后勤负责人又受到警告处分。“食品安全无小事,我赶紧组织人员再学习新食品安全法,落实检验制度,从细微处着手,每天都开展隐患排查。”
“谈话回来后,我就把经办人和财务科正副科长召集起来,要求把去年1月至今的单据再清理一遍,还真查出有不规范的地方,赶紧改进。”冯登云告诉记者,大名登上平台后,他虽然失去了年度评优资格,却推动健全了多项制度,“比如票据由财务科负责,分管领导、院长层层审核,倒逼压实责任。”经此一事,全院上下更有纪律意识,服务质量也提高了。
一名先被行政处罚,后被党纪处分的公务人员告诉记者,纪委的处分,比行政处罚更具威力。“行政处罚针对单位,主要是罚钱;纪委处分还要落到人头上,背个处分就影响评优、升职;行政处罚通常没多少人知道,而我受纪律处分后,很快在公职人员中传开了。县城里大家都爱面子,那几天我时刻感觉人家在背后议论,真正意识到党纪‘火辣辣’。”
如何实现“监督无盲区”
江安县纪委干部告诉记者,建立信息平台,是大家“头脑风暴”的结果。
“纪法衔接不仅是纪委纪律审查后要及时移送司法。根据《纪律处分条例》,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也应追究其党纪责任。《党内监督条例》也明确,执法和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涉及党的领导干部案件,也应及时向同级党委、纪委通报。”
据了解,2015年中办出台《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后,县纪委很快组织学习并制成流程图。但在操作中,个别部门执法查处公职人员后未向纪委通报或通报不及时,造成纪律处分滞后或缺位。
于是,县纪委建立办理执法案件中发现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问题线索每月通报移送制度,运行不久,又发现有的单位填报不全,被处理对象瞒报身份等问题,人工核对需大量时间。
事实上,问题线索如何移送,什么时间移送,并无刚性约束。在县纪委“头脑风暴”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钟军提出,能否运用科技手段和大数据思维,快速甄别违法者身份?信息平台搭建被提上议事日程。
有观察人士认为,要整合组织部、人社局等干部信息,33家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信息,只有承担组织协调反腐败职能的纪委能做到。
自平台建立至2017年5月,江安县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共办理并录入案件2025件,系统自动甄别出55件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或单位违法案件线索,县纪委责成涉案人员所在单位组织处理19件,立案查处29件,对2个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目前查处的案例中,出现了两名公职人员或党员的吸毒问题,个别单位管理不规范问题等,值得警醒。”县纪委干部表示,待信息库进一步完善后,将绘制廉情地图,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并将相关信息作为党内巡察的参考。
江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钟军告诉记者,此举聚焦纪律审查的主责主业,有利于提高基层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同时,也便于组织更好掌握干部各方面情况,严格管理。“这也包含着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全体县领导都在信息库中。”
对平台的改进,钟军也在思考。“可以扩大信息采集范围,细化内容,使其更好服务于执纪审查各领域工作。”此外,“县一级的系统存在局限性,比如我们县的党员干部在宜宾市区被交警查出问题,县纪委能否及时掌握信息?”钟军建议以市级为单位建立大平台,每个区县作为分平台,逐步实现监督无盲区。
5月26日上午,熊一霏又在平台上输入被处罚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平台建立以来,他已录入176条信息,4条被甄别为纪律监督对象。“这也相当于监督我们执法,我们处罚依据是什么,有没有问题,纪委都一清二楚呢。”
此前,院里财务人员工作失误,将2014年到2015年应上缴县地税局的个税少扣了20余万元。该院在接受行政处罚的同时,亦被录入县纪委“四化联动”信息平台,单位一把手被县纪委责成接受提醒谈话。
2016年11月起,江安县纪委组织研发的“四化联动”(即“明确职责流程化、延伸拓展全域化、协作联动一体化、结果运用最优化”)信息平台投入使用。如今,这个旨在运用“大数据”推动纪法衔接、畅通监督执纪渠道的举措,在公职系统内引起强烈反响,一些深层次的改变正在发生。
党员干部开车超速被通报
今年3月底,县纪委“四化联动”指挥中心,急促的警报声传来:系统新增一条党员违法信息。很快,一条载有违法者姓名、事由和行政处罚情况的短信发到县纪委工作人员和相关领导的手机上。
此前,县食药监局在留耕镇某卫生室检查时,发现一些中药饮片无标识,无法判定购进渠道,遂扣押药品,并对卫生室进行处罚。因该卫生室法人系党员,县纪委很快将此线索移交留耕镇纪委查处。
这个事例,正是信息平台流程化运转的缩影。江安县纪委副书记罗季春告诉记者,平台收入了县委组织部、编办、县人社局、公安局等信息系统中党员、公务员、参公和事业单位人员基本信息2.2万条并定期更新,以身份证为主要识别要素,当33个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录入的违法者身份证号与上述信息吻合时,系统将如前所述预警;对不涉及上述人群的,系统则结束处理。系统采用政务云平台,具有保密性,各单位只能看到自己报的线索。
在县工商局90后执法人员熊一霏看来,平台具备可操作性和刚性。“我们只需录入身份证即可查看是否公职人员,没增加工作负担;规定‘立案后3日内须上报涉案人员信息和处理文书’;‘由分管执法领导或纪检组长负责该工作’,细化了追责措施。”
让纪委干部欣慰的是,信息平台运行后,很快在公职人员中引起反响。今年5月县纪委向各乡镇、部门发出的一则通報,则让更多人感受到平台的威力。
通报称,近期县公安系统、教育系统的两名党员干部因驾车超速被扣驾驶证,记12分并被罚款,县纪委还将责成有关部门依纪处理。
“超速没造成严重后果也被通报,说明党员干部做事都要依纪依法,否则就要被‘双重处理’。”读完通报,一名退休干部深受震动,连夜找出交通法律法规和纪律条款研究。此消息还传到县城各大茶馆,有群众也说:“公务员是表率,就是要对他们严格要求。”
“对我来说,纪委的处分更有威力”
县纪委人士告诉记者,建立信息平台,并不仅停留在发现更多问题线索、拓宽执纪渠道上,更要通过抓早抓小,强化党员公职人员的纪律规矩意识,推动工作开展。
“我们很早就向纪检机关定期报送案件线索,但以前只能凭口问,是不是党员和公职人员、在哪里上班等,如果他隐瞒就没法。现在有了平台,输入身份证号就知道,我们执法也更有底气。”县公安局纪委书记黄骏说。
前文提到的公安“查自己人”就是一例。“我们发现他超速违规违法后,没有犹豫立即上报平台,并将其内部通报。我和他部门的一把手,还分别与他提醒谈话。” 黄骏告诉记者。
此外,其它地方还曾出现执法者帮违法者隐瞒公职身份等案例。平台建成后,类似情况很大程度上将被避免。
平台对执法机关的助益还不少。县工商局副局长张勇告诉记者,“执法中,遇到涉嫌违法者是党员,我们对他除了谈守法,还要强调遵纪,多数人对受罚更配合了。”
对于受罚者,大名登上信息平台虽不光彩,但也成为改进工作的契机。
某中学食堂自制馒头被查出个别指标不合格,遭罚并责令整改后,该校后勤负责人又受到警告处分。“食品安全无小事,我赶紧组织人员再学习新食品安全法,落实检验制度,从细微处着手,每天都开展隐患排查。”
“谈话回来后,我就把经办人和财务科正副科长召集起来,要求把去年1月至今的单据再清理一遍,还真查出有不规范的地方,赶紧改进。”冯登云告诉记者,大名登上平台后,他虽然失去了年度评优资格,却推动健全了多项制度,“比如票据由财务科负责,分管领导、院长层层审核,倒逼压实责任。”经此一事,全院上下更有纪律意识,服务质量也提高了。
一名先被行政处罚,后被党纪处分的公务人员告诉记者,纪委的处分,比行政处罚更具威力。“行政处罚针对单位,主要是罚钱;纪委处分还要落到人头上,背个处分就影响评优、升职;行政处罚通常没多少人知道,而我受纪律处分后,很快在公职人员中传开了。县城里大家都爱面子,那几天我时刻感觉人家在背后议论,真正意识到党纪‘火辣辣’。”
如何实现“监督无盲区”
江安县纪委干部告诉记者,建立信息平台,是大家“头脑风暴”的结果。
“纪法衔接不仅是纪委纪律审查后要及时移送司法。根据《纪律处分条例》,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也应追究其党纪责任。《党内监督条例》也明确,执法和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涉及党的领导干部案件,也应及时向同级党委、纪委通报。”
据了解,2015年中办出台《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后,县纪委很快组织学习并制成流程图。但在操作中,个别部门执法查处公职人员后未向纪委通报或通报不及时,造成纪律处分滞后或缺位。
于是,县纪委建立办理执法案件中发现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问题线索每月通报移送制度,运行不久,又发现有的单位填报不全,被处理对象瞒报身份等问题,人工核对需大量时间。
事实上,问题线索如何移送,什么时间移送,并无刚性约束。在县纪委“头脑风暴”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钟军提出,能否运用科技手段和大数据思维,快速甄别违法者身份?信息平台搭建被提上议事日程。
有观察人士认为,要整合组织部、人社局等干部信息,33家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信息,只有承担组织协调反腐败职能的纪委能做到。
自平台建立至2017年5月,江安县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共办理并录入案件2025件,系统自动甄别出55件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或单位违法案件线索,县纪委责成涉案人员所在单位组织处理19件,立案查处29件,对2个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目前查处的案例中,出现了两名公职人员或党员的吸毒问题,个别单位管理不规范问题等,值得警醒。”县纪委干部表示,待信息库进一步完善后,将绘制廉情地图,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并将相关信息作为党内巡察的参考。
江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钟军告诉记者,此举聚焦纪律审查的主责主业,有利于提高基层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同时,也便于组织更好掌握干部各方面情况,严格管理。“这也包含着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全体县领导都在信息库中。”
对平台的改进,钟军也在思考。“可以扩大信息采集范围,细化内容,使其更好服务于执纪审查各领域工作。”此外,“县一级的系统存在局限性,比如我们县的党员干部在宜宾市区被交警查出问题,县纪委能否及时掌握信息?”钟军建议以市级为单位建立大平台,每个区县作为分平台,逐步实现监督无盲区。
5月26日上午,熊一霏又在平台上输入被处罚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平台建立以来,他已录入176条信息,4条被甄别为纪律监督对象。“这也相当于监督我们执法,我们处罚依据是什么,有没有问题,纪委都一清二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