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的快速发展,清单招标控制价在施工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文章主要阐述了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情况和遵循的基本原则,保证施工工程的正常有序开展。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编制
随着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有关规范的陆续出台。GB50500-2008的颁布实施及各地为配合其实施编制的计价定额则进一步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也进一步确立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建筑市场的主流地位。对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方法及注意事项进行论述GB50500-2008第4.2.1条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部门审核。”
一、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工程量招标控制价也称拦标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在招标过程中向投标人公示的工程项目总价格的最高限额,也是招标人期望价格的最高标准,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它,否则视为废标。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进行招标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二条二款的规定:“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但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后,由于招标方式的改变,标底保密这一法律规定已不能起到有效遏制哄抬标价作用。因此,为有利于客观、合理地评审投标报价和避免哄抬标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价,作为招标人能够接受的最高交易价格。招标控制价体现了招标人的主观意愿,明确表达了招标人购买建筑产品品质要求及其经济承受能力。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提出了招标控制价的概念。招标控制价是事先设置的工程报价最高限价,招标人只有将招标控制价编制的高低合适才能体现优秀企业的竞争力,提高招标效率并降低工程造价,因此招标人如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准确、快速地预测招标控制价对招标工作有重要的意义。根据灰色系统理论,深入考虑了招标控制价各主要变量之间的相互影响,建立了灰色预测模型对招标控制价进行预测,并对模型的构造、计算、误差精度进行了详细说明,最后通过工程实例进行了验证。
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一)招标控制价的作用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前,首先应全面熟悉设计图纸,从总体布置图到细部构造图都应逐一认真阅读。由于目前工程招标都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设计文件中有些工程量的表述与工程量清单中计量与支付所包含的内容不一致,因此,招标控制价编制人员应在阅图的同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熟悉设计图纸、核对工程数量及与设计人员的良好沟通是提高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的基础。编制人员应认真核对设计图纸及有关表格,做计价基础资料的各种工程量基本反映在图、表上,但有些又隐含于图纸中。对影响较大的关键部位或量大价高的工程量,必要时应在充分熟悉各种设计图集的基础上,重新进行复核计算是必不可少的。
招标人通过招标控制价,可以清除投标人间合谋超额利益的可能性,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行为,投标人通过招标控制价,可以避免投标决策的盲目性,增强投标活动的选择性和经济性。工程量清单招标实质上是市场确定价格的一个规则,招标控制价提前向所有投标人公布,使投标人间的竞争更加透明,向各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招标控制价与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评标配合,能促使投标人加快技术革新和提高管理水平。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基本准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在投标价格高于成本价的前提下,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作为中标人。招标控制价能够有效割裂围标串标利益链条,提高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避免招投标活动中的暗箱操作,改变投标人不惜一切代价围着标底转的怪圈,有效遏制摸标底、泄露标底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而依据市场合理低价中标,能够在有效控制国家投资、遏制工程“三超”现象、防止工程腐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编制招标控制价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为使招标控制价能够实现编制的根本目的,能够起到真实反映市场价格机制作用,从根本上真正保护招标人的利益,在编制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社会平均水平原则。目前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按照各省制定的消耗量定额,依据市场价格并参照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来确定的。消耗量定额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在招标控制价编制的过程中,招标人希望通过招标选择到具有成熟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的承包人,显然企业应该在技术和管理上具有一定的优势,在工程成本管理和控制方面也应具有更强的竞争性,反映社会平均先进水平。因此,作为投标报价的最高限制价,遵循社会平均水平原则,一方面可以对因围标和串标行为而哄抬标价起到良好的制约作用;另一方面可以使得投标人能够看到获得合理利润的前提下积极参加竞投标,并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方法下进行竞争胜出。(2)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控制价是根据具体工程的内容、范围、技术特点、施工条件、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社会常规施工管理和通用技术情况确定的价格,肩负着衡量和评审投标人报价是否满足造价控制计划的尺度的使命。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必须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合理反映拟建工程项目市场价格水平,才能从根本上保护招标人的长期利益。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消耗量水平、人311311资单价、有关费用标准应按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表、定额和计价办法执行;材料价格应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指导价取定,市场指导价没有的应按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措施项目费用应考虑工程所在地常用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计取。从整体上来说,应在拟订好招标文件的前提下,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力求费用完整,符合施工条件情况与工程特点、质量和工期要求;充分利用市场价格信息,追求与市场实际价格变化相合,同时考虑风险因素,包干明确,牢记造价控制的目的,以不低于社会常规施工管理和通用技术水平,鼓励先进施工管理和技术发展为准则,达到增加投资效益的目标。(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和特点不同于标底,决定了招标控制价无需保密。为保证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性,防止招标人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给投标人以错误信息,因此规定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对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上浮或下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并应将招标控制价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尽管招标控制价编制的主动权掌握在招标人一方,但招标控制价的设定有严格的计价规范,对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根据市场可控和不可控因素合理制定出招标控制价,在充分考虑到节约资金的同时,要给承包人留有一定的合理利润空间;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中标法相结合原则。招标控制价是在发放招标文件时就公开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投标人合谋进行围标和串标提供了便利,以最接近招标控制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在清单计价模式下,对投标报价进行设限;采取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中标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剧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只有一个符合这样条件的投标人,无充分理由否定的情况下只能由这个单位中标。由于投标价格最低并不一定是最经济的投标,而选定中标人可达到招标的目的,即招标人可以获得最为经济的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后的价格也都下降,不仅大大节省了投资,也成功地克服了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顽症。
三、结论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在招投标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好作用,除遵循以上原则外,招标人还必须做好相应的招投标管理的细致工作,使围标、串标和恶意低价抢标行为得到真正有效遏制,保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科学合理的编制,保证施工项目的科學有序地进行。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编制
随着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有关规范的陆续出台。GB50500-2008的颁布实施及各地为配合其实施编制的计价定额则进一步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也进一步确立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建筑市场的主流地位。对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方法及注意事项进行论述GB50500-2008第4.2.1条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部门审核。”
一、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工程量招标控制价也称拦标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在招标过程中向投标人公示的工程项目总价格的最高限额,也是招标人期望价格的最高标准,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它,否则视为废标。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进行招标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二条二款的规定:“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但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后,由于招标方式的改变,标底保密这一法律规定已不能起到有效遏制哄抬标价作用。因此,为有利于客观、合理地评审投标报价和避免哄抬标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价,作为招标人能够接受的最高交易价格。招标控制价体现了招标人的主观意愿,明确表达了招标人购买建筑产品品质要求及其经济承受能力。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提出了招标控制价的概念。招标控制价是事先设置的工程报价最高限价,招标人只有将招标控制价编制的高低合适才能体现优秀企业的竞争力,提高招标效率并降低工程造价,因此招标人如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准确、快速地预测招标控制价对招标工作有重要的意义。根据灰色系统理论,深入考虑了招标控制价各主要变量之间的相互影响,建立了灰色预测模型对招标控制价进行预测,并对模型的构造、计算、误差精度进行了详细说明,最后通过工程实例进行了验证。
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一)招标控制价的作用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前,首先应全面熟悉设计图纸,从总体布置图到细部构造图都应逐一认真阅读。由于目前工程招标都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设计文件中有些工程量的表述与工程量清单中计量与支付所包含的内容不一致,因此,招标控制价编制人员应在阅图的同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熟悉设计图纸、核对工程数量及与设计人员的良好沟通是提高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的基础。编制人员应认真核对设计图纸及有关表格,做计价基础资料的各种工程量基本反映在图、表上,但有些又隐含于图纸中。对影响较大的关键部位或量大价高的工程量,必要时应在充分熟悉各种设计图集的基础上,重新进行复核计算是必不可少的。
招标人通过招标控制价,可以清除投标人间合谋超额利益的可能性,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行为,投标人通过招标控制价,可以避免投标决策的盲目性,增强投标活动的选择性和经济性。工程量清单招标实质上是市场确定价格的一个规则,招标控制价提前向所有投标人公布,使投标人间的竞争更加透明,向各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招标控制价与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评标配合,能促使投标人加快技术革新和提高管理水平。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基本准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在投标价格高于成本价的前提下,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作为中标人。招标控制价能够有效割裂围标串标利益链条,提高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避免招投标活动中的暗箱操作,改变投标人不惜一切代价围着标底转的怪圈,有效遏制摸标底、泄露标底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而依据市场合理低价中标,能够在有效控制国家投资、遏制工程“三超”现象、防止工程腐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编制招标控制价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为使招标控制价能够实现编制的根本目的,能够起到真实反映市场价格机制作用,从根本上真正保护招标人的利益,在编制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社会平均水平原则。目前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按照各省制定的消耗量定额,依据市场价格并参照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来确定的。消耗量定额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在招标控制价编制的过程中,招标人希望通过招标选择到具有成熟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的承包人,显然企业应该在技术和管理上具有一定的优势,在工程成本管理和控制方面也应具有更强的竞争性,反映社会平均先进水平。因此,作为投标报价的最高限制价,遵循社会平均水平原则,一方面可以对因围标和串标行为而哄抬标价起到良好的制约作用;另一方面可以使得投标人能够看到获得合理利润的前提下积极参加竞投标,并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方法下进行竞争胜出。(2)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控制价是根据具体工程的内容、范围、技术特点、施工条件、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社会常规施工管理和通用技术情况确定的价格,肩负着衡量和评审投标人报价是否满足造价控制计划的尺度的使命。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必须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合理反映拟建工程项目市场价格水平,才能从根本上保护招标人的长期利益。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消耗量水平、人311311资单价、有关费用标准应按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表、定额和计价办法执行;材料价格应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指导价取定,市场指导价没有的应按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措施项目费用应考虑工程所在地常用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计取。从整体上来说,应在拟订好招标文件的前提下,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力求费用完整,符合施工条件情况与工程特点、质量和工期要求;充分利用市场价格信息,追求与市场实际价格变化相合,同时考虑风险因素,包干明确,牢记造价控制的目的,以不低于社会常规施工管理和通用技术水平,鼓励先进施工管理和技术发展为准则,达到增加投资效益的目标。(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和特点不同于标底,决定了招标控制价无需保密。为保证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性,防止招标人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给投标人以错误信息,因此规定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对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上浮或下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并应将招标控制价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尽管招标控制价编制的主动权掌握在招标人一方,但招标控制价的设定有严格的计价规范,对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根据市场可控和不可控因素合理制定出招标控制价,在充分考虑到节约资金的同时,要给承包人留有一定的合理利润空间;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中标法相结合原则。招标控制价是在发放招标文件时就公开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投标人合谋进行围标和串标提供了便利,以最接近招标控制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在清单计价模式下,对投标报价进行设限;采取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中标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剧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只有一个符合这样条件的投标人,无充分理由否定的情况下只能由这个单位中标。由于投标价格最低并不一定是最经济的投标,而选定中标人可达到招标的目的,即招标人可以获得最为经济的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后的价格也都下降,不仅大大节省了投资,也成功地克服了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顽症。
三、结论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在招投标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好作用,除遵循以上原则外,招标人还必须做好相应的招投标管理的细致工作,使围标、串标和恶意低价抢标行为得到真正有效遏制,保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科学合理的编制,保证施工项目的科學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