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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银行指的是不包含在传统银行监管体系之内的信用机构,它一方面对金融创新活动具有积极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影子银行信息披露程度低,也客观上增加了金融体系的风险性。在充分借鉴美国和欧盟监管影子银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增强界定与监管影子银行业务的力度、加快金融综合统计与金融综合统计信息平台的研发、建立并健全金融领域及产品的法律法规、强化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等四条有效监管影子银行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