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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后,我国酒后驾驶现象明显减少,但是由于刑法对醉驾型危险驾驶罪规定过于原则,导致司法实践中不得不面对系列问题,如:血液采集者身份、血样的储存、保管、鉴定等取证程序缺乏监督,对于"城市快速路上"等界定不明等,建议对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增设情节限制,设立监督机构确保鉴定意见的证明资格及证明力等,确保醉驾入刑目的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