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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群体性事件的新闻报道中频频出现“不明真相群众”这个词语,通常用这样一个词语来解释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如果没有“不明真相群众”,很多群体性事件就有可能不会发生,至少也可能在规模上要小一些、破坏性上要弱一些。怎样才能没有“不明真相群众”?新闻宣传应该承担起怎样的责任?现实形势逼迫我们要深入思考这些内容。
【关键词】新闻宣传 舆论阵地 舆论导向
当前,受欧美债务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面临重大的挑战,经济转型带来的社会矛盾在一些层面上表现突出,在一些地区出现一些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比如“什邡事件”,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在各种群体性事件过后,地方党政部门对群体性事件原因的表述中通常会出现“不明真相群众”这一词语,希望以此来解释群体性事件成因。这种解释暴露了一个问题即为什么会有这些“不明真相群众”?
新闻工作者在报道这些群体性事件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该努力做好哪些事?解决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贡献,是时代赋予全体新闻工作者的使命。适逢《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七十周年,作为一名基层新闻工作者,笔者重读了这一经典,结合新闻工作实际,谈几点思考:
一、坚持服务人民群众,自觉宣传好党的政策,畅通党和群众之间交流渠道
贵州省毕节市政府驻贵阳办事处办公室主任文永东在接受贵州电视台记者采访时,爆出“你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党服务的?”的雷人语言,很快引起全国网民的围观和议论。这句荒唐雷人的语言,反映出当前很多人包括一些党员甚至是领导干部不能够正确认识党和人民群众之间关系,不能正确认识党、新闻宣传和群众之间的关系。
新闻工作者要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一定要承担自己的责任,站在为人民服务为党服务的立场,主动占领好舆论阵地,以中央的决策部署为主线,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围绕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实际,宣传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畅通党和群众之间交流的渠道,确保党的政策深入人心。
以“什邡事件”来说,新闻宣传工作应该站在舆论的第一线,站在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立场上,在“四川宏达集团钼铜多金属资源深加工项目”的调研、立项、审批和建设的过程中要全程参加,并且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包括人民群众、专家学者、政府官员和社会团体等,共同参与进来,让党政各部门、社会各阶层、各种力量都能够及时、准确表达自己的观点或者利益诉求,在这种大讨论的基础上,畅通党和人民群众之间交流的渠道,从而杜绝或最大可能减少出现“不明真相群众”,在源头上避免出现这次影响恶劣的群体性事件。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指出,从大量的实践看,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最好办法还是公开透明,在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准确信息,最大限度地压缩谣言传播的空间,现在发生问题的,大量还是第一时间没有权威声音,或者第一时间不准确,然后第二次第三次修补,造成一次次的冲击波,越弄越被动,希望大家转变思想观念,公开透明地应对,“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然而,我们没有看到在事件前新闻宣传有大的力度,更多的是看到事后“不明真相群众”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一类的措辞。为什么会给“造谣、信谣、传谣”发生的机会?为什么要在客观上给“不明真相群众”产生的机会?新闻工作者要深入思考这个问题。如果说,一些党政官员给予了新闻宣传太多的束缚甚至是粗暴干涉,那么作为新闻工作者应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坚守为人民服务、为党服务的原则立场,坚守党性和党的政策的立场,不应该把新闻媒体当作是个别党政官员甚至是个别问题党政官员的工具。
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报道为主,为妥善解决矛盾提出建设性建议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在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在一些特别地区、特别领域、特别层面、特别时段,矛盾也可能激化,并且以一种不可预料的方式爆发出来,成为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但我们要将人民群众冲击地方党政机关的性质和“疆独分子”“藏独分子”恐怖暴力活动区别开来,要把这种群众表达诉求过分激烈、甚至采取了不法手段、发生了不法行为的群体性事件,定性为人民内部矛盾,只不过是矛盾冲突的形式激烈一些而已。在一些地方党政机关的表述中出现的“别有用心”字眼,是一种阶级斗争意识在作怪,某种意义上,发映出地方党政机关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的简单、粗暴意识,是不理性的。定性不准,采取的手段和普通人民群众一样,都存在违法、简单、暴力的倾向。笔者呼吁,请法律专业人士对地方党政机关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存在的或者可能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探讨,为地方党政机关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这种人民内部矛盾提供合法的、可行的依据和方案。从这个角度出发,新闻工作者应该做什么,又怎么做呢?
新闻工作者应该在地方党政机关和人民群众中持有独有的视角,也就是站在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立场,本着客观、真实的要求去努力追寻事情的真相,还原事情的真相,为当事的各方提供交流与合作的平台,要让双方都能够明白对方的意愿,都同时明白自己的不足和责任。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不回避,不论是地方党政机关还是人民群众的错误都应该揭露出来;对正当的利益诉求,不论是地方党政机关还是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的想法、做法,都要予以报道和支持。对待地方党政机关,要有为民请命的社会良心和良知,要让地方党政机关明白任何政策的实施都不能离开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对地方党政机关加强民主意识的引导;对待人民群众,要有自觉为地方党政机关宣传政策的政治觉悟和政治使命感,要让人民群众明白什么是合理、合法的表达诉求方式,要对人民群众加强法制意识的培养和引领。“应该是使他们团结,使他们进步,使他们同心同德,向前奋斗,去掉落后的东西,发扬革命的东西,而决不是相反”。这样才能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才能承担起党和人民的重托。
三、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搞好“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
毛泽东说:“中国的革命的文学家艺术家,有出息的文学家艺术家,必须到群众中去,必须长期地无条件地全心全意地到工农兵群众中去,到火热的斗争中去,到唯一的最广大最丰富的源泉中去,观察、体验、研究、分析一切人,一切阶级,一切群众,一切生动的生活形式和斗争形式,一切文学和艺术的原始材料,然后才有可能进入创作过程。”新闻宣传工作者要注重社会调查研究,要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深入到社会生活第一线,深入到社会敏感、事故容易多发的地方,要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要把握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和利益诉求,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来考虑问题,要写出贴近人民群众生活的文章,要有替人民群众代言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要写出农民群众的心声。要以新的视角来认识新闻宣传,要敢于面对舆论,主动引导舆论。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牢牢占领新闻宣传的主要阵地,不断提高新闻宣传的主体地位,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能力。对重大典型、重点地区、重要问题的报道,要精心策划,力推精品。要进一步改进文风,要避免以社会精英自居的意识和俯视普通人民群众的视角,力求深入浅出,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写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字,真正做出人民群众的新闻。要通过新闻宣传,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形成全社会在法治的框架内平等自由、和谐沟通和交流的社会主流舆论氛围。
总之,新时期、新形势给新闻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新闻工作者能够坚定政治立场,服务人民群众,立足新闻宣传的本职岗位,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出新闻工作者的最大努力!
参考文献
①申凡:《传播媒介与社会发展:媒介功能理论研究》,人民出版社,2009
②童兵、林涵:《20世纪中国新闻学与传播学(理论新闻学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
(作者单位:泗县广播电视台文艺部)
责编:姚少宝
实习编辑:何璧
【关键词】新闻宣传 舆论阵地 舆论导向
当前,受欧美债务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面临重大的挑战,经济转型带来的社会矛盾在一些层面上表现突出,在一些地区出现一些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比如“什邡事件”,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在各种群体性事件过后,地方党政部门对群体性事件原因的表述中通常会出现“不明真相群众”这一词语,希望以此来解释群体性事件成因。这种解释暴露了一个问题即为什么会有这些“不明真相群众”?
新闻工作者在报道这些群体性事件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该努力做好哪些事?解决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贡献,是时代赋予全体新闻工作者的使命。适逢《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七十周年,作为一名基层新闻工作者,笔者重读了这一经典,结合新闻工作实际,谈几点思考:
一、坚持服务人民群众,自觉宣传好党的政策,畅通党和群众之间交流渠道
贵州省毕节市政府驻贵阳办事处办公室主任文永东在接受贵州电视台记者采访时,爆出“你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党服务的?”的雷人语言,很快引起全国网民的围观和议论。这句荒唐雷人的语言,反映出当前很多人包括一些党员甚至是领导干部不能够正确认识党和人民群众之间关系,不能正确认识党、新闻宣传和群众之间的关系。
新闻工作者要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一定要承担自己的责任,站在为人民服务为党服务的立场,主动占领好舆论阵地,以中央的决策部署为主线,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围绕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实际,宣传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畅通党和群众之间交流的渠道,确保党的政策深入人心。
以“什邡事件”来说,新闻宣传工作应该站在舆论的第一线,站在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立场上,在“四川宏达集团钼铜多金属资源深加工项目”的调研、立项、审批和建设的过程中要全程参加,并且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包括人民群众、专家学者、政府官员和社会团体等,共同参与进来,让党政各部门、社会各阶层、各种力量都能够及时、准确表达自己的观点或者利益诉求,在这种大讨论的基础上,畅通党和人民群众之间交流的渠道,从而杜绝或最大可能减少出现“不明真相群众”,在源头上避免出现这次影响恶劣的群体性事件。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指出,从大量的实践看,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最好办法还是公开透明,在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准确信息,最大限度地压缩谣言传播的空间,现在发生问题的,大量还是第一时间没有权威声音,或者第一时间不准确,然后第二次第三次修补,造成一次次的冲击波,越弄越被动,希望大家转变思想观念,公开透明地应对,“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然而,我们没有看到在事件前新闻宣传有大的力度,更多的是看到事后“不明真相群众”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一类的措辞。为什么会给“造谣、信谣、传谣”发生的机会?为什么要在客观上给“不明真相群众”产生的机会?新闻工作者要深入思考这个问题。如果说,一些党政官员给予了新闻宣传太多的束缚甚至是粗暴干涉,那么作为新闻工作者应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坚守为人民服务、为党服务的原则立场,坚守党性和党的政策的立场,不应该把新闻媒体当作是个别党政官员甚至是个别问题党政官员的工具。
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报道为主,为妥善解决矛盾提出建设性建议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在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在一些特别地区、特别领域、特别层面、特别时段,矛盾也可能激化,并且以一种不可预料的方式爆发出来,成为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但我们要将人民群众冲击地方党政机关的性质和“疆独分子”“藏独分子”恐怖暴力活动区别开来,要把这种群众表达诉求过分激烈、甚至采取了不法手段、发生了不法行为的群体性事件,定性为人民内部矛盾,只不过是矛盾冲突的形式激烈一些而已。在一些地方党政机关的表述中出现的“别有用心”字眼,是一种阶级斗争意识在作怪,某种意义上,发映出地方党政机关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的简单、粗暴意识,是不理性的。定性不准,采取的手段和普通人民群众一样,都存在违法、简单、暴力的倾向。笔者呼吁,请法律专业人士对地方党政机关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存在的或者可能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探讨,为地方党政机关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这种人民内部矛盾提供合法的、可行的依据和方案。从这个角度出发,新闻工作者应该做什么,又怎么做呢?
新闻工作者应该在地方党政机关和人民群众中持有独有的视角,也就是站在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立场,本着客观、真实的要求去努力追寻事情的真相,还原事情的真相,为当事的各方提供交流与合作的平台,要让双方都能够明白对方的意愿,都同时明白自己的不足和责任。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不回避,不论是地方党政机关还是人民群众的错误都应该揭露出来;对正当的利益诉求,不论是地方党政机关还是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的想法、做法,都要予以报道和支持。对待地方党政机关,要有为民请命的社会良心和良知,要让地方党政机关明白任何政策的实施都不能离开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对地方党政机关加强民主意识的引导;对待人民群众,要有自觉为地方党政机关宣传政策的政治觉悟和政治使命感,要让人民群众明白什么是合理、合法的表达诉求方式,要对人民群众加强法制意识的培养和引领。“应该是使他们团结,使他们进步,使他们同心同德,向前奋斗,去掉落后的东西,发扬革命的东西,而决不是相反”。这样才能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才能承担起党和人民的重托。
三、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搞好“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
毛泽东说:“中国的革命的文学家艺术家,有出息的文学家艺术家,必须到群众中去,必须长期地无条件地全心全意地到工农兵群众中去,到火热的斗争中去,到唯一的最广大最丰富的源泉中去,观察、体验、研究、分析一切人,一切阶级,一切群众,一切生动的生活形式和斗争形式,一切文学和艺术的原始材料,然后才有可能进入创作过程。”新闻宣传工作者要注重社会调查研究,要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深入到社会生活第一线,深入到社会敏感、事故容易多发的地方,要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要把握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和利益诉求,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来考虑问题,要写出贴近人民群众生活的文章,要有替人民群众代言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要写出农民群众的心声。要以新的视角来认识新闻宣传,要敢于面对舆论,主动引导舆论。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牢牢占领新闻宣传的主要阵地,不断提高新闻宣传的主体地位,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能力。对重大典型、重点地区、重要问题的报道,要精心策划,力推精品。要进一步改进文风,要避免以社会精英自居的意识和俯视普通人民群众的视角,力求深入浅出,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写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字,真正做出人民群众的新闻。要通过新闻宣传,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形成全社会在法治的框架内平等自由、和谐沟通和交流的社会主流舆论氛围。
总之,新时期、新形势给新闻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新闻工作者能够坚定政治立场,服务人民群众,立足新闻宣传的本职岗位,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出新闻工作者的最大努力!
参考文献
①申凡:《传播媒介与社会发展:媒介功能理论研究》,人民出版社,2009
②童兵、林涵:《20世纪中国新闻学与传播学(理论新闻学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
(作者单位:泗县广播电视台文艺部)
责编:姚少宝
实习编辑:何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