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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对音乐感受和演唱中情绪变化的特点和如何把握情绪变化规律作了较为系统的探索,从音乐欣赏者和演唱者对音乐作品感情内涵体验的深浅这一角度出发进行论证,得出“准确、深刻和细致地体验音乐作品中的感情内涵,是音乐欣赏和演唱中感情体验的基本要求”这一结论。
关键词:音乐欣赏;演唱;感情体验;基本要求;
音乐是一种善于表现和激发感情的艺术。可以说,音乐欣赏的过程和演唱的过程就是感情体验的过程,它既是欣赏者和演唱者对感情内涵进行体验的过程,同时也是欣赏者自己的感情和音乐中表现的感情相互交融、发生共鸣的过程。无论是对于普通的音乐听众,还是对于音乐的专门家来说,感情体验都是在进行音乐欣赏时不可缺少的一种心理要素。对于音乐的专门家来说,假如在欣赏音乐时只注意技巧、技术手法、结构形式等方面,而在感情上却无动于衷,那么他对音乐的欣赏也只“观其文而未见其心,见其表而未见其里”并不能完整地感受与领会音乐的美。一位有经验的英国音乐教育家曾告诫说:“不要允许你的批评性的敏捷聪明窒息你的情绪反应。那些专家们经常把他们的注意力局限在技巧上。”[1]因此,准确、深刻和细致地体验音乐作品中的感情内涵,是音乐欣赏和演唱中感情体验的基本要求:
首先,关于演唱者在声乐演唱过程中的神态以及和感情体验的基本练习
神态练习就是在朗诵时除了口腔的发音咬字练习外,还要加上一定的情绪状态,即感情体验,这个状态极为重要,如果没有,朗诵的练习就没有效果,而且没有这种状态高音就很难解决。具体的形容:有时你对一个听力不太好的老人说话,第一句他没有听到,问你:什么?你再重复一句,他还是没有听清,又问你:什么?你再次回答。这个过程中不仅说话的音量加大了,而且人的情绪会“提”的很高,这个情绪状态就是我们要找的神态,这个神态的增加就会形成高音的状态,有了这个神态,呼吸的问题就会解决。声乐技术就是这个神态加上正常的朗诵。
歌唱是比朗诵更能淋漓尽致地宣泄人类情感的艺术形式。歌唱者的演唱,实际上是把他对歌曲的理解,对词曲作者的认识,对时代背景的了解,对民族文化的感悟,对语感(非母语)的掌握,对人生的深切体验甚至处世准则,完完全全的融合进去了。当然,是在熟练的掌握了歌唱的技巧和积累了丰富的演出经验的基础上。 所谓的以情带声,声情并茂就是这个道理,我们如何体现,把握声情并茂了。
1 、必须研究歌曲作品。了解作品的风格,创作动机,创作手法,歌词的思想性,表达什么样的情感,歌词的高潮点,音乐的高潮,包括哪些地方旋律具有比较鲜明的特点,哪些地方有难度需要特别注意,做到全面了解作品。
2 、具备各种情感的体验,要能够体会到作品中的情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我们学生除了音乐专业知识外,平时应该多了解一些描写各种人物细腻情感的文学作品,电影电视等,尤其是世界文学大师的作品,尽量多地体会发生在身边的各种人间情感。
3 、在上述两方面的基础上,运用已经掌握的发声技术唱出歌曲内容所需要的听觉效果,贴切地表现作品的情感和你自己理解的情感,達到欣赏者能感受到的情感交流。
初学者可能更多的会去追求 “形”,但有悟性的人会在漫漫的求索路上去增加 “神” 的深度,进而一步步去实现 “神形统一” 的毕生追求。这也是艺术情感本身的要求。这需要一种平和的心态,浮躁和急于求成是不行的。总有一天,当一首新歌展现在你面前的时候,一种神奇的冲动便会油然而生,你将自然的进入一种全新的感觉和状态,用自己的感情来表达音乐的本身所具有的魅力,用自己的神态和情感来展示音乐,“乘着歌声的翅膀飞翔” --这就是每一位歌唱者梦寐以求的自然王国的境界。在我们演唱的过程中,神态的把握和对感情的体验都是统一的。对于一个歌唱者来说,把握住神态和感情的结合,使之将作品和歌者本身融为一体,从而打动听众,感染听众。
由于音乐中的感情内涵常常可以在音乐以外的因素中找到理解的根据,例如在声乐作品中可以在标题和文字说明中找到根;在标题音乐中可以在标题和文字说明中找到根据,因此,在对声乐作品与标题器乐作品的感情体验中,对这些非音乐因素予以充分注意是完全必要的。如果对这些非音乐因素不予注意,而仅凭感性体验是很难深刻领会乐曲的感情内涵,特别是它的社会意义的。音乐是一种表现生活的艺术,为了避免音响材料的局限性,更好地进行艺术表现,它往往需要和其他艺术相结合,这种做法早在音乐发展的原始时代的歌、舞、诗三位一体的形式中就已经开始了。由于这些非音乐因素已经和音乐紧密地融合一个有机的艺术整体,欣赏者在对音乐进行感情体验时,就需要运用理解认识这一心理要素去对这个艺术整体加以研究,从而加深对音乐的感情内涵的体验。
综上所述,我认为欣赏者和演唱者在感受音乐的过程中,首先对音乐表现为感性上的直接体验,其次欣赏者和演唱者要从各个方面去研究和了解乐曲感情的内在含义。换句话说,演唱者和欣赏者要准确、深刻和细致地体验音乐作品中的感情内涵,并将其表现出来,这是演唱者和欣赏者在音乐欣赏和演唱中感情体验的基本要求。当然,我又认为问题还有另外一个方面,那就是音乐演唱者和欣赏者的演唱能力和欣赏能力各不相同,而且每个人都只能根据自己的不同生活经验来体验乐曲所表达的感情,因此,我们可以再从另外的角度去论证音乐演唱和欣赏活动是一种人的主体活动,演唱者和欣赏者意识中的乐曲,必然渗透着他自己的主观色彩,而不可能和作者创作这首乐曲时的感情体验完全一样。也就是说,在音乐活动中主体与客体(欣赏者与被欣赏的乐曲 演唱者和被演唱的乐曲)的关系是既一致又不完全一致的辨证统一的关系。
注释:
[1] 布克(P.C.Buck):《音乐家心理学》,中译本,第107页。
[2] 同上书,第104页.
参考文献:
[1] 布克:(P.C.Buck).《音乐家心理学》[M]. 104-107.
[2]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实践论》[C].263 人民出版社
[3] 《乐记》[M]
[4] 俞子正:编著 《声乐教学论》 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5] 周殿福 《艺术语言发声基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作者简介:
林晓波,男,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声乐教师 中级职称 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声乐教学.合唱指挥。
关键词:音乐欣赏;演唱;感情体验;基本要求;
音乐是一种善于表现和激发感情的艺术。可以说,音乐欣赏的过程和演唱的过程就是感情体验的过程,它既是欣赏者和演唱者对感情内涵进行体验的过程,同时也是欣赏者自己的感情和音乐中表现的感情相互交融、发生共鸣的过程。无论是对于普通的音乐听众,还是对于音乐的专门家来说,感情体验都是在进行音乐欣赏时不可缺少的一种心理要素。对于音乐的专门家来说,假如在欣赏音乐时只注意技巧、技术手法、结构形式等方面,而在感情上却无动于衷,那么他对音乐的欣赏也只“观其文而未见其心,见其表而未见其里”并不能完整地感受与领会音乐的美。一位有经验的英国音乐教育家曾告诫说:“不要允许你的批评性的敏捷聪明窒息你的情绪反应。那些专家们经常把他们的注意力局限在技巧上。”[1]因此,准确、深刻和细致地体验音乐作品中的感情内涵,是音乐欣赏和演唱中感情体验的基本要求:
首先,关于演唱者在声乐演唱过程中的神态以及和感情体验的基本练习
神态练习就是在朗诵时除了口腔的发音咬字练习外,还要加上一定的情绪状态,即感情体验,这个状态极为重要,如果没有,朗诵的练习就没有效果,而且没有这种状态高音就很难解决。具体的形容:有时你对一个听力不太好的老人说话,第一句他没有听到,问你:什么?你再重复一句,他还是没有听清,又问你:什么?你再次回答。这个过程中不仅说话的音量加大了,而且人的情绪会“提”的很高,这个情绪状态就是我们要找的神态,这个神态的增加就会形成高音的状态,有了这个神态,呼吸的问题就会解决。声乐技术就是这个神态加上正常的朗诵。
歌唱是比朗诵更能淋漓尽致地宣泄人类情感的艺术形式。歌唱者的演唱,实际上是把他对歌曲的理解,对词曲作者的认识,对时代背景的了解,对民族文化的感悟,对语感(非母语)的掌握,对人生的深切体验甚至处世准则,完完全全的融合进去了。当然,是在熟练的掌握了歌唱的技巧和积累了丰富的演出经验的基础上。 所谓的以情带声,声情并茂就是这个道理,我们如何体现,把握声情并茂了。
1 、必须研究歌曲作品。了解作品的风格,创作动机,创作手法,歌词的思想性,表达什么样的情感,歌词的高潮点,音乐的高潮,包括哪些地方旋律具有比较鲜明的特点,哪些地方有难度需要特别注意,做到全面了解作品。
2 、具备各种情感的体验,要能够体会到作品中的情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我们学生除了音乐专业知识外,平时应该多了解一些描写各种人物细腻情感的文学作品,电影电视等,尤其是世界文学大师的作品,尽量多地体会发生在身边的各种人间情感。
3 、在上述两方面的基础上,运用已经掌握的发声技术唱出歌曲内容所需要的听觉效果,贴切地表现作品的情感和你自己理解的情感,達到欣赏者能感受到的情感交流。
初学者可能更多的会去追求 “形”,但有悟性的人会在漫漫的求索路上去增加 “神” 的深度,进而一步步去实现 “神形统一” 的毕生追求。这也是艺术情感本身的要求。这需要一种平和的心态,浮躁和急于求成是不行的。总有一天,当一首新歌展现在你面前的时候,一种神奇的冲动便会油然而生,你将自然的进入一种全新的感觉和状态,用自己的感情来表达音乐的本身所具有的魅力,用自己的神态和情感来展示音乐,“乘着歌声的翅膀飞翔” --这就是每一位歌唱者梦寐以求的自然王国的境界。在我们演唱的过程中,神态的把握和对感情的体验都是统一的。对于一个歌唱者来说,把握住神态和感情的结合,使之将作品和歌者本身融为一体,从而打动听众,感染听众。
由于音乐中的感情内涵常常可以在音乐以外的因素中找到理解的根据,例如在声乐作品中可以在标题和文字说明中找到根;在标题音乐中可以在标题和文字说明中找到根据,因此,在对声乐作品与标题器乐作品的感情体验中,对这些非音乐因素予以充分注意是完全必要的。如果对这些非音乐因素不予注意,而仅凭感性体验是很难深刻领会乐曲的感情内涵,特别是它的社会意义的。音乐是一种表现生活的艺术,为了避免音响材料的局限性,更好地进行艺术表现,它往往需要和其他艺术相结合,这种做法早在音乐发展的原始时代的歌、舞、诗三位一体的形式中就已经开始了。由于这些非音乐因素已经和音乐紧密地融合一个有机的艺术整体,欣赏者在对音乐进行感情体验时,就需要运用理解认识这一心理要素去对这个艺术整体加以研究,从而加深对音乐的感情内涵的体验。
综上所述,我认为欣赏者和演唱者在感受音乐的过程中,首先对音乐表现为感性上的直接体验,其次欣赏者和演唱者要从各个方面去研究和了解乐曲感情的内在含义。换句话说,演唱者和欣赏者要准确、深刻和细致地体验音乐作品中的感情内涵,并将其表现出来,这是演唱者和欣赏者在音乐欣赏和演唱中感情体验的基本要求。当然,我又认为问题还有另外一个方面,那就是音乐演唱者和欣赏者的演唱能力和欣赏能力各不相同,而且每个人都只能根据自己的不同生活经验来体验乐曲所表达的感情,因此,我们可以再从另外的角度去论证音乐演唱和欣赏活动是一种人的主体活动,演唱者和欣赏者意识中的乐曲,必然渗透着他自己的主观色彩,而不可能和作者创作这首乐曲时的感情体验完全一样。也就是说,在音乐活动中主体与客体(欣赏者与被欣赏的乐曲 演唱者和被演唱的乐曲)的关系是既一致又不完全一致的辨证统一的关系。
注释:
[1] 布克(P.C.Buck):《音乐家心理学》,中译本,第107页。
[2] 同上书,第104页.
参考文献:
[1] 布克:(P.C.Buck).《音乐家心理学》[M]. 104-107.
[2]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实践论》[C].263 人民出版社
[3] 《乐记》[M]
[4] 俞子正:编著 《声乐教学论》 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5] 周殿福 《艺术语言发声基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作者简介:
林晓波,男,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声乐教师 中级职称 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声乐教学.合唱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