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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法经济学”是法学与经济学的姻生子,那么,“公平与效率之争”则成为这场婚姻的红娘。自从科学研究打破“诸学一体”之后,经济学与法学便各自走向独立。而这种独立的结果是将法学的注意力引向架构保障社会公平的法律体系,经济学则旗帜鲜明地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己任。公平与效率的“两张皮”现象,不仅使经济学与法学面临着困境,也给政府部门的宏观决策带来了困扰。这种困扰终于在20世纪70年代酿成了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法经济学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