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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摹作品可否受到著作权保护的问题在学术界一直饱受争议,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修改,将"临摹"从复制的手段中剔除,这一变化,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出立法者思想的一个转变。通过对"临摹"和"复制"两个概念进行区分,进而论述独创性含义以及对作品构成要件的解析,得出临摹品具有独创性,且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