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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叙事文学中,以民族冲突为题材的文学作品往往随着情节的发展,初始构置的民族矛盾渐趋淡化,汉民族内部的忠奸斗争逐步上升为作品表现的主要内容,形成了一个作品内在结构由民族冲突向忠奸斗争转换的独特文学现象。这一现象在明代中后期特定历史阶段的通俗文学创作中得到了较为集中的表现。这一现象的结构功能在于彰显和强化作品的忠奸斗争,文化意义则在于体现了中国古代知识分子从政治伦理角度理解、说明历史文化现象和社会政治生活的传统思维定势。这种传统思维定势累积深厚,其认识论基础是汉民族的道德自省意识和仁政思想传统、“以德怀远”与攘外安内的史传传统、内敛固本的社会发展意识。我们在今天分析这一现象,应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对传统的忠奸斗争持有更为全面、正确的认识,应特别重视在文学创作和文学评论中体现进步的历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