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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泊车服务纠纷并无专门统一的法律规范进行调整,主要适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则,当前的立法状况并不能满足解决我国泊车服务纠纷的需要,致使司法实践出现裁判不一致的现象。泊车服务法律纠纷的类型应划分为消费附带型、物业管理型和专业停车场型等三类,并分别确定其法律关系的认定规则和责任。泊车服务的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来发布的免除自己责任的告示属于无效条款,不影响其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