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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一项权威统计显示,目前全国3万家物业服务公司中,近70%是开发商的子公司。从长远来看,这种模式是不符合市场化发展规律的。因为这样的物业服务公司多会为开发企业的品牌、销售来开展服务管理,而缺乏从业主(使用者)根本利益的角度来处理各项事务的意识,很难获得消费者的认可。一个项目的开发周期只需要三年左右,其生命周期却有几十年,很可能项目完成后房地产企业就不复存在了,而物业服务还需继续发展下去,这就容易引发许多不必要的纠纷。现在政府相关部门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正在逐步考虑从政策上分离这种父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