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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开始实行营改增。现针对建筑业营改增对我省工程造价的影响谈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关键词]建筑业;营业税;增值税;工程造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Discussion on the influence of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modification on the cost of the project
Liu Xiaohui
( Harbin Huachun of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development limited company )
[Abstract]Since May 1, 2016,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has begun to carry out business transformation. Now I want to talk about my views and opinions on the impact of the construction business transformation on the construction cost of our province.
[Key words]Construction business Sales Tax Value added tax engineering cost Cost of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中圖分类号:J5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9)08-0131-01
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开始实行营改增。为满足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建设工程计价和招投标的需要,各省对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和招投标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针对建筑业营改增对我省工程造价的影响谈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一、建筑业营改增后,对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的影响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工程计价方面的影响
(1)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计入到了企业管理费中。这两项税金将作为企业的费用,计入到管理费中。营改增之前这两项税金和营业税金一并计入到税金中计入建筑安安装工程造价。营业税退出历史的舞台,但这两项费用还是保留的,这是企业需要上缴的费用,是企业管理费的一部分。
(2)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税金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税前造价为不含税价,最后统一计取增值税。
(3)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进行调整。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的价格计算。而以前营业税模式下,各项费用是含税的。增值税模式下是除税的。两者计价存在很大的差异性。
2、营改增实施后对新老项目的影响。
新老项目划分标准依据财税〔2016〕36号文件。2016年5月1日作为营业税和增值税的时间分水岭。将2016年5月1日之前称为老项目,将2016年5月1日之后称为新项目。在实际工作中2016年5月份之前招投标的项目,而2016年5月1日之后施工的项目影响还是颇大的。尽管我省对2016年4月30日后开工的建设项目有如下的规定,即已开标的,如果原投标报价或施工合同中未考对虑营改增因素,承发包双方应签订施工合同补充条款,明确营改增后价款调整办法,并执行财税部门的规定。我们知道对于国有投资、国家融资的项目采用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大多签订的是综合单价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当调整因素。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投标后综合单价是允许调整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里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税金和一定风险费用。营改增之前费是含税价,营改增之后,材料费是不含税价。而材料费是综合单价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所要面临的是综合单价的调整。对于已经签订了签订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等于全盘否定了原来的综合单价,投标总价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对于已经确定了中标人即施工单位再次报价时已经没有了投标时来自多个投标人的威胁和竞争。这样有可能导致报价的失控性。假设之前投标时以低价中标的施工单位,无疑是抬高价格的一次良好机会。
二、营改增实施后对于企业的冲击
营改增是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但实际上施工单位的实际税负可能是增加的。
1、因为建筑材料多、杂。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难度大。由于工程承包范围的不同,项目工程造价中甲供材料占了很大比例或是包清工辅料的项目,承包商施工单位面临着劳务市场越来越高的人工费成本,仅仅靠造价中的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很难保证获得利润。本身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进项税就少,施工单位为了能买到市场上的材料低价,只好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材料商。这样材料没有进项税的抵扣。使建筑业实际税负增加。
2、建筑材料中有些主要材料且在工程造价中占比重很大的材料,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并不是我们建筑行业规定的11%增值税,市场上许多建筑材料增值税并不是11%,作为进项税点低于工程造价中要支付的是11%销项税,很明显建筑企业要多承担税点,建筑企业的税负增加,利润必然减少。
3、建筑行业中人工费占工程造价比例是很高的,大概四分之一左右。那么劳务公司的税费和增值税相比,很显然建筑企业比原来承担很多的税。还有零星用工,工人是没有发票而言的。这样进项和销项无法平衡,导致施工单位难以适应高额税负。国家政策出发点是减少税负,可在实际操作中,上游和下游链企业不在统一税收平台上。
三、营改增建筑企业面临的改革和挑战,我们如何做?
(1)要求分包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作为中标的大包方,对项目实施管理时会涉及分包,在选择分包商队伍时,要求分包商是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发票的企业才有权利和资格参加投标竞标。这样,作为中标的总包单位就将来自税收风险就转嫁到了下游链企业。规避了作为总包单位的额外税负的风险。对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劳务人工费,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在当年购置施工机具及设备,以增加抵扣额度。另外提高机械化程度,减少作业人员,降低人工费支出以降低企业税负。
(2)加强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
1、完善内部核算,重新编制企业内部定额。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原来营业税计税是含税的。这就意味着建筑企业工程成本需要重新核算。企业内部定额要重新进行编制,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是一项艰巨的工作。特别是材料费的核算,需要调动企业项目经理、技术员、材料员、预算员、核算员等参与进来。通过对多各施工的项目分析和后评价,编制具有竞争力同时保证利润的内部定额。
2、做好企业财务的管理监督
营改增后,对会计核算要求更高了。在购进材料、分包计价等环节可能都涉及增值税相关的核算。因此,需要做好企业财务的管理监督。要尽量足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提高进项税扣除额。从材料采购环节抓起,选择有一定知名度、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业口碑信誉较好的供应商,大大降低企业税负。
参考文献
[1]《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
[2]《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
作者简介
刘晓晖 女 1974年6月30出生 职称:高级工程师 毕业院校:哈尔滨工业大学 从事专业:工程造价
[关键词]建筑业;营业税;增值税;工程造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Discussion on the influence of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modification on the cost of the project
Liu Xiaohui
( Harbin Huachun of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development limited company )
[Abstract]Since May 1, 2016,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has begun to carry out business transformation. Now I want to talk about my views and opinions on the impact of the construction business transformation on the construction cost of our province.
[Key words]Construction business Sales Tax Value added tax engineering cost Cost of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中圖分类号:J5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9)08-0131-01
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开始实行营改增。为满足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建设工程计价和招投标的需要,各省对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和招投标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针对建筑业营改增对我省工程造价的影响谈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一、建筑业营改增后,对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的影响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工程计价方面的影响
(1)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计入到了企业管理费中。这两项税金将作为企业的费用,计入到管理费中。营改增之前这两项税金和营业税金一并计入到税金中计入建筑安安装工程造价。营业税退出历史的舞台,但这两项费用还是保留的,这是企业需要上缴的费用,是企业管理费的一部分。
(2)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税金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税前造价为不含税价,最后统一计取增值税。
(3)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进行调整。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的价格计算。而以前营业税模式下,各项费用是含税的。增值税模式下是除税的。两者计价存在很大的差异性。
2、营改增实施后对新老项目的影响。
新老项目划分标准依据财税〔2016〕36号文件。2016年5月1日作为营业税和增值税的时间分水岭。将2016年5月1日之前称为老项目,将2016年5月1日之后称为新项目。在实际工作中2016年5月份之前招投标的项目,而2016年5月1日之后施工的项目影响还是颇大的。尽管我省对2016年4月30日后开工的建设项目有如下的规定,即已开标的,如果原投标报价或施工合同中未考对虑营改增因素,承发包双方应签订施工合同补充条款,明确营改增后价款调整办法,并执行财税部门的规定。我们知道对于国有投资、国家融资的项目采用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大多签订的是综合单价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当调整因素。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投标后综合单价是允许调整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里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税金和一定风险费用。营改增之前费是含税价,营改增之后,材料费是不含税价。而材料费是综合单价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所要面临的是综合单价的调整。对于已经签订了签订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等于全盘否定了原来的综合单价,投标总价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对于已经确定了中标人即施工单位再次报价时已经没有了投标时来自多个投标人的威胁和竞争。这样有可能导致报价的失控性。假设之前投标时以低价中标的施工单位,无疑是抬高价格的一次良好机会。
二、营改增实施后对于企业的冲击
营改增是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但实际上施工单位的实际税负可能是增加的。
1、因为建筑材料多、杂。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难度大。由于工程承包范围的不同,项目工程造价中甲供材料占了很大比例或是包清工辅料的项目,承包商施工单位面临着劳务市场越来越高的人工费成本,仅仅靠造价中的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很难保证获得利润。本身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进项税就少,施工单位为了能买到市场上的材料低价,只好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材料商。这样材料没有进项税的抵扣。使建筑业实际税负增加。
2、建筑材料中有些主要材料且在工程造价中占比重很大的材料,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并不是我们建筑行业规定的11%增值税,市场上许多建筑材料增值税并不是11%,作为进项税点低于工程造价中要支付的是11%销项税,很明显建筑企业要多承担税点,建筑企业的税负增加,利润必然减少。
3、建筑行业中人工费占工程造价比例是很高的,大概四分之一左右。那么劳务公司的税费和增值税相比,很显然建筑企业比原来承担很多的税。还有零星用工,工人是没有发票而言的。这样进项和销项无法平衡,导致施工单位难以适应高额税负。国家政策出发点是减少税负,可在实际操作中,上游和下游链企业不在统一税收平台上。
三、营改增建筑企业面临的改革和挑战,我们如何做?
(1)要求分包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作为中标的大包方,对项目实施管理时会涉及分包,在选择分包商队伍时,要求分包商是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发票的企业才有权利和资格参加投标竞标。这样,作为中标的总包单位就将来自税收风险就转嫁到了下游链企业。规避了作为总包单位的额外税负的风险。对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劳务人工费,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在当年购置施工机具及设备,以增加抵扣额度。另外提高机械化程度,减少作业人员,降低人工费支出以降低企业税负。
(2)加强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
1、完善内部核算,重新编制企业内部定额。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原来营业税计税是含税的。这就意味着建筑企业工程成本需要重新核算。企业内部定额要重新进行编制,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是一项艰巨的工作。特别是材料费的核算,需要调动企业项目经理、技术员、材料员、预算员、核算员等参与进来。通过对多各施工的项目分析和后评价,编制具有竞争力同时保证利润的内部定额。
2、做好企业财务的管理监督
营改增后,对会计核算要求更高了。在购进材料、分包计价等环节可能都涉及增值税相关的核算。因此,需要做好企业财务的管理监督。要尽量足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提高进项税扣除额。从材料采购环节抓起,选择有一定知名度、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业口碑信誉较好的供应商,大大降低企业税负。
参考文献
[1]《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
[2]《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
作者简介
刘晓晖 女 1974年6月30出生 职称:高级工程师 毕业院校:哈尔滨工业大学 从事专业: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