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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长期以来,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民间金融的发展呈现出了分散性、隐蔽性和不稳定性的特征。也时常成为政府打击、取缔的对象。在民间金融领域,不可忽视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农村民间金融。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对于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对于农村民间金融的研究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农村民间金融 发展前景 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从我国金融体制发展来看,民间金融是相对于正规的官办(或官方)金融的一个经济部门,而且民间金融没有被纳入国家的金融监管与管理体系当中,对此我们可以认为,所谓民间金融,是指在国家的金融法律法规保护和规范之外且不受政府金融监管当局直接控制和监管的金融活动,它相对于正规金融部门而提出的一个概念,泛指个体、家庭、企业之间,通过绕是开官方正式的金融体系而直接进行金融交易活动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在对民间金融的定义与国际接轨的标准相差甚远,在国外,民间金融在整个金融系统中处于主导地位,而在我国恰恰与此相反。
民间金融的发展一是有利于为巨大的民间资本寻找出路;二是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及农村融资难的问题;三是有利于金融体制的改革;四是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
一、农村民间金融发展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机构功能定位不明确。
县域经济发展中金融服务体系单一,信贷资金供给不足,这是我国农村金融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农村信用社的功能和性质不够明晰,支农服务水平不高,对重点农户和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支持不到位。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其业务范围相对较窄,机构设置较单一,难以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长期以来,国有金融机构在农村因此而产生农村资金大量到收益率高的产业的“虹吸现象”已经使农村损失了数千亿,再加上农户和农村企业贷款抵押难,担保难,分散风险的机制不健全。金融监管部门对防范和打击高利贷、地下钱庄比较重视,但对如何组织和引导民间借贷为“三农”服务重视不够。农村金融机构撤并继续延伸,一些偏远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几乎不存在了,问题相当突出。现行的农村金融体系是一个服务于城市工业化的制度安排,没有充分体现当届政府提倡“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思路。
(二)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善,服务设备和技术相当落后。
适合农村经济特点的金融电子化、票据化基础设施研发和建设不足,覆盖的地域范围小,便捷化程度低。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金融为“三农”服务的能力,严重制约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例如:信息不对称问题,农村金融机构通常需要与农户和农企进行较长时间交往才能采集足够的信息,用于判断是否提供信贷。由于贷款规模微小,正规金融机构极度缺乏有关农村客户特点及活动的私人信息,因此,无法承担信息采集的时间和成本。再如:由于村一级由于缺乏银行业网点,农民和企业难以享受到便捷的服务。据调查,行政村中设有的网点多为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网点,一般只能办理存款,汇兑,代收税费、代付粮食直补资金等业务,农民和农村企业需求最大的贷款业务无法在村一级的银行业网点办理,更难以获得其他金融服务、购买国债和金融债券等方式引起的农村资金流失,估计每年在1000亿元以上。
二、对策分析
(一)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完善其内部管理体制。
如果要实现向目标模式的过渡,首先就要按合作制原则完成农村信用社的规范化改造,再按自下而上控股的原则,建立县级合作银行。同时明确法人责任制,完善合作银行核算制度和内部管理体制。根据所处地域、资产质量、人员素质等因素,合理确定各部门的考核指标,实行分类考核,以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然后再实施中国农业银行控股,建立全国农村统一的合作金融组织体系,提高整体抗风险能力。建议将我国目前从上到下都有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改组成人民银行的农村金融监管部门,只从事农村金融的监管工作,不再从事信贷活动。原有的资金如果是县级信用合作联社的则划回到县级合作银行,剩余资产划拨到中国农业银行,用于对县级合作银行的控股,同时各市级农业银行还可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增加控股投资,并对县级合作银行进行业务指导与渗透。
(二)成立社区银行(或称为村镇银行)及典当行。
社区银行源自美国,由当地移民社区中的农民或商人建立起来,并一直以住户、中小企业和农场主为主要的服务对象。其业务领域较为广泛,主要涉及商业银行各种业务,以及客户中介金融服务。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协会(ICBA)定义的社区银行是独立的、由当地拥有并运营的机构,其资产少于1 000万到数十亿美元不等。由于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具有坚实的制度和法律保障。借鉴美国社区银行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当前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发展社区银行,服务三农和民营中小企业,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社区银行可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运作并为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个性化金融服务,这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提供了一个比较现实的通道。
典当行在我国有着较为悠久的历史,其经历了辉煌时期,在建国之后迅速衰败,而在改革开放之后又在一些大中城市发展起来。正规金融的融资信用的高标准和高要求催生了典当业的复兴,近年来典当行业以崭新的面貌和方便、灵活、快捷的服务在金融市场环境下赢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在紧缩性货币政策的大背景下以及在农村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正规金融贷款满足率下降的前提下,典当行成为部分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短期应急性快速融资的“银行”。我国农村低收入人群多,中收入人群和高收入人群较少,典当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具有方式灵活、对典当物提供者信用要求很低、配套服务周全等明显优势。典当行作为农村资金融通的辅助工具,对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起到了补充作用。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
参考文献:
[1]何广文.对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中问题的思考.中共中央党校经济日报社,2004.
[2]林毅夫.林毅夫教授经济思想述评.财贸经济,2004,(4).
[3]杨速琰。农村金融“新生代”:村镇银行亮相.经济导刊,2007(4):55-57。
[4]曹学均 王超.反思农村信用社内控管理.金融经济,2005,(11).
[5]张宝俊.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金融对策.金融经济,2005(10).
关键词 农村民间金融 发展前景 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从我国金融体制发展来看,民间金融是相对于正规的官办(或官方)金融的一个经济部门,而且民间金融没有被纳入国家的金融监管与管理体系当中,对此我们可以认为,所谓民间金融,是指在国家的金融法律法规保护和规范之外且不受政府金融监管当局直接控制和监管的金融活动,它相对于正规金融部门而提出的一个概念,泛指个体、家庭、企业之间,通过绕是开官方正式的金融体系而直接进行金融交易活动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在对民间金融的定义与国际接轨的标准相差甚远,在国外,民间金融在整个金融系统中处于主导地位,而在我国恰恰与此相反。
民间金融的发展一是有利于为巨大的民间资本寻找出路;二是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及农村融资难的问题;三是有利于金融体制的改革;四是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
一、农村民间金融发展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机构功能定位不明确。
县域经济发展中金融服务体系单一,信贷资金供给不足,这是我国农村金融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农村信用社的功能和性质不够明晰,支农服务水平不高,对重点农户和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支持不到位。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其业务范围相对较窄,机构设置较单一,难以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长期以来,国有金融机构在农村因此而产生农村资金大量到收益率高的产业的“虹吸现象”已经使农村损失了数千亿,再加上农户和农村企业贷款抵押难,担保难,分散风险的机制不健全。金融监管部门对防范和打击高利贷、地下钱庄比较重视,但对如何组织和引导民间借贷为“三农”服务重视不够。农村金融机构撤并继续延伸,一些偏远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几乎不存在了,问题相当突出。现行的农村金融体系是一个服务于城市工业化的制度安排,没有充分体现当届政府提倡“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思路。
(二)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善,服务设备和技术相当落后。
适合农村经济特点的金融电子化、票据化基础设施研发和建设不足,覆盖的地域范围小,便捷化程度低。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金融为“三农”服务的能力,严重制约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例如:信息不对称问题,农村金融机构通常需要与农户和农企进行较长时间交往才能采集足够的信息,用于判断是否提供信贷。由于贷款规模微小,正规金融机构极度缺乏有关农村客户特点及活动的私人信息,因此,无法承担信息采集的时间和成本。再如:由于村一级由于缺乏银行业网点,农民和企业难以享受到便捷的服务。据调查,行政村中设有的网点多为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网点,一般只能办理存款,汇兑,代收税费、代付粮食直补资金等业务,农民和农村企业需求最大的贷款业务无法在村一级的银行业网点办理,更难以获得其他金融服务、购买国债和金融债券等方式引起的农村资金流失,估计每年在1000亿元以上。
二、对策分析
(一)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完善其内部管理体制。
如果要实现向目标模式的过渡,首先就要按合作制原则完成农村信用社的规范化改造,再按自下而上控股的原则,建立县级合作银行。同时明确法人责任制,完善合作银行核算制度和内部管理体制。根据所处地域、资产质量、人员素质等因素,合理确定各部门的考核指标,实行分类考核,以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然后再实施中国农业银行控股,建立全国农村统一的合作金融组织体系,提高整体抗风险能力。建议将我国目前从上到下都有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改组成人民银行的农村金融监管部门,只从事农村金融的监管工作,不再从事信贷活动。原有的资金如果是县级信用合作联社的则划回到县级合作银行,剩余资产划拨到中国农业银行,用于对县级合作银行的控股,同时各市级农业银行还可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增加控股投资,并对县级合作银行进行业务指导与渗透。
(二)成立社区银行(或称为村镇银行)及典当行。
社区银行源自美国,由当地移民社区中的农民或商人建立起来,并一直以住户、中小企业和农场主为主要的服务对象。其业务领域较为广泛,主要涉及商业银行各种业务,以及客户中介金融服务。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协会(ICBA)定义的社区银行是独立的、由当地拥有并运营的机构,其资产少于1 000万到数十亿美元不等。由于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具有坚实的制度和法律保障。借鉴美国社区银行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当前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发展社区银行,服务三农和民营中小企业,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社区银行可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运作并为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个性化金融服务,这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提供了一个比较现实的通道。
典当行在我国有着较为悠久的历史,其经历了辉煌时期,在建国之后迅速衰败,而在改革开放之后又在一些大中城市发展起来。正规金融的融资信用的高标准和高要求催生了典当业的复兴,近年来典当行业以崭新的面貌和方便、灵活、快捷的服务在金融市场环境下赢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在紧缩性货币政策的大背景下以及在农村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正规金融贷款满足率下降的前提下,典当行成为部分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短期应急性快速融资的“银行”。我国农村低收入人群多,中收入人群和高收入人群较少,典当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具有方式灵活、对典当物提供者信用要求很低、配套服务周全等明显优势。典当行作为农村资金融通的辅助工具,对农户和民营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起到了补充作用。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
参考文献:
[1]何广文.对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中问题的思考.中共中央党校经济日报社,2004.
[2]林毅夫.林毅夫教授经济思想述评.财贸经济,2004,(4).
[3]杨速琰。农村金融“新生代”:村镇银行亮相.经济导刊,2007(4):55-57。
[4]曹学均 王超.反思农村信用社内控管理.金融经济,2005,(11).
[5]张宝俊.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金融对策.金融经济,2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