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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对现阶段我省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现状进行论述,对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工程质量,检测,问题
Abstract: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in our province at this stage of the project quality to detect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industry is discussed,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of the problems in discussion and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Keywords: engineering quality, detection, problem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獻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就我国目前的形式来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国的相关部门必须及时的、积极的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的监督以及管理,这样才能够从本质上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方法以及所检测数据的真实性、科学性以及有效性,才能够解决问题,进而才能够促进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的向前发展,促进建筑业的发展,最终促进社会的进步。
1、主要问题
1.1深化改革,进退两难
原建设部141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以来,截至目前尚无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文件出台。湖北省为贯彻部令连续出台了《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巡查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建设工程示范质量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配套文件,并于去年3月底前完成了全省检测机构资质就位工作。一些检测站虽在工商主管部门取得了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基本上维持原来的组织机构形式,与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站明脱暗不脱,检测费必须上交,仍然属行政事业单位性质。而企业试验室就位的检测机构,大部分还是由原企业投资控股,也没有完全脱钩。主要原因是:检测机构与原主管部门或施工企业脱钩改制涉及国有资产的剥离及流失问题,造成目前湖北省的检测市场运行和监管模式没有根本上的改变,进一步深化检测机构改革显得进退两难。
1.2市场运行,模式依旧
目前,我省检测市场的运行比较稳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仍然由施工方委托和交费,监理方见证取样,委托方与检测机构釆用委托单代替检测合同的方式。就位后,原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级检测站仍然控制着全省检测市场,就位后的企业检测机构主要承担着本控股企业工程的部分检测业务,而工程所在地的原为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测站要从中抽检30%,并收取检测费。省属和民营中介检测机构主要承接专项检测业务,另有个别民营机构与市区检测机构釆取联营方式,承接检测业务。此外,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站制定了不同程度的检测项目和机构备案的规定,来限制外地专项检测机构进入其辖区承揽业务。
1.3综合监管,存在缺失
首先,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规范检测行为,防止假报告的发生,定期重点对中介检测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但是,对其所属检测机构、施工方和监理方的检测行为监管不够到位,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更不能及时处理问题。其次,各级质量监督站,对监理方、施工方及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显得很不够,也缺乏有效的科技监控手段,另对其所属检测机构的行为还没有形成有力监督。三是各级监理公司对其监理工程的检测行为虽然起到了一定的监督、把关作用,但有的监理公司在监理过程中对检测行为监理不到位,而且对施工方提交的虚假报告,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四是各检测机构已基本健全了自身的质量监督体系,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程序,但也存在着质量监督体系运行很不通畅,监督制度形同虚设,管理评审有名无实的问题。
1.4内部运行,尚待规范
资质就位后,我省的检测机构健全了规章、更新了设备、改善了环境、培训了人员,普遍增强了质量意识,提高了检测能力和水平,检测工作质量整体是稳定的。然而,还是有部分检测机构未釆用计算机等高科技手段来控制检测的全过程,自身的行为存在着很多问题,有待规范。
2、意见建议
针对湖北省检测存在的实际问题,借鉴外省成熟的监管经验,要进一步形成“宏观调控、信息监管、监督巡查、竞争有序、优胜劣汰”的监督机制,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市场监管体制,实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市场、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现场”的监管模式,釆取信息网络高科技的监控手段,达到规范检测行为的目的。具体建议如下:
2.1加强检测资质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
鉴于湖北省的实际情况,要加强对检测机构资质的监督管理,在暂时基本维持现状的前提下,按照“稳步推进、宏观调控”的思路,实行“适度竞争、优胜劣汰”的办法,对新申办的检测机构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按资质标准进行资质把关和审批,同时,为加强节能、幕墙、智能化等专项检测力度,要支持其发展。关于检测市场的准入,建议在检测市场准入上出台明确规定,对外省检测机构进鄂承接检测业务进行严格控制,原则上不准进入,如要进入,则采取重新注册、计量认证、现场考核和项目登记的管理手段;对省内检测机构的见证取样检测不准流动,专项检测应到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登记手续。
2.2健全检测监管制度,明确各方监管职责
建议下一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构建湖北省检测监管体系。主要内容如下:
(1)建立有效的检测监管体制。
(2)建立检测机构和人员信用档案。
(3)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巡查制度。
2.3规范机构内部运行,提高检测工作质量
一是加强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二是完善检测试样留置制度
三是强化不合格检测结果报告制度
四是建立全省检测信息网络监控系统
五是加强过程控制,严把检测工作三大关口
2.4提供检测技术支持,大力规范检测市场
一是尽快联合省物价局出台《关于规范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检测收费项目和标准,使之与新资质标准相适应,也为检测市场提出合理的指导价格,同时规定价格波动幅度不得超过15%,以遏制检测市场的压级压价、恶性竞争的违规行为。二是开展本省地方检测标准的编制工作,为各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三是拓宽检测能力验证活动范围。每年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平行、比对试验和能力验证活动,通过能力验证提高检测机构的专项检测能力,将能力验证结果作为考核检测机构能力的主要指标,并将结果记入检测机构信用档案。
四是充分发挥检测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和纽带作用。对于检测行业存在收费和竞争的热点问题,由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公约”进行规范和指导,积极开展技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活动,为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用PDF形式查看。
关键词:工程质量,检测,问题
Abstract: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in our province at this stage of the project quality to detect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industry is discussed,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of the problems in discussion and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Keywords: engineering quality, detection, problem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獻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就我国目前的形式来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国的相关部门必须及时的、积极的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的监督以及管理,这样才能够从本质上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方法以及所检测数据的真实性、科学性以及有效性,才能够解决问题,进而才能够促进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的向前发展,促进建筑业的发展,最终促进社会的进步。
1、主要问题
1.1深化改革,进退两难
原建设部141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以来,截至目前尚无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文件出台。湖北省为贯彻部令连续出台了《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巡查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建设工程示范质量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配套文件,并于去年3月底前完成了全省检测机构资质就位工作。一些检测站虽在工商主管部门取得了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基本上维持原来的组织机构形式,与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站明脱暗不脱,检测费必须上交,仍然属行政事业单位性质。而企业试验室就位的检测机构,大部分还是由原企业投资控股,也没有完全脱钩。主要原因是:检测机构与原主管部门或施工企业脱钩改制涉及国有资产的剥离及流失问题,造成目前湖北省的检测市场运行和监管模式没有根本上的改变,进一步深化检测机构改革显得进退两难。
1.2市场运行,模式依旧
目前,我省检测市场的运行比较稳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仍然由施工方委托和交费,监理方见证取样,委托方与检测机构釆用委托单代替检测合同的方式。就位后,原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级检测站仍然控制着全省检测市场,就位后的企业检测机构主要承担着本控股企业工程的部分检测业务,而工程所在地的原为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测站要从中抽检30%,并收取检测费。省属和民营中介检测机构主要承接专项检测业务,另有个别民营机构与市区检测机构釆取联营方式,承接检测业务。此外,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站制定了不同程度的检测项目和机构备案的规定,来限制外地专项检测机构进入其辖区承揽业务。
1.3综合监管,存在缺失
首先,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规范检测行为,防止假报告的发生,定期重点对中介检测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但是,对其所属检测机构、施工方和监理方的检测行为监管不够到位,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更不能及时处理问题。其次,各级质量监督站,对监理方、施工方及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显得很不够,也缺乏有效的科技监控手段,另对其所属检测机构的行为还没有形成有力监督。三是各级监理公司对其监理工程的检测行为虽然起到了一定的监督、把关作用,但有的监理公司在监理过程中对检测行为监理不到位,而且对施工方提交的虚假报告,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四是各检测机构已基本健全了自身的质量监督体系,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程序,但也存在着质量监督体系运行很不通畅,监督制度形同虚设,管理评审有名无实的问题。
1.4内部运行,尚待规范
资质就位后,我省的检测机构健全了规章、更新了设备、改善了环境、培训了人员,普遍增强了质量意识,提高了检测能力和水平,检测工作质量整体是稳定的。然而,还是有部分检测机构未釆用计算机等高科技手段来控制检测的全过程,自身的行为存在着很多问题,有待规范。
2、意见建议
针对湖北省检测存在的实际问题,借鉴外省成熟的监管经验,要进一步形成“宏观调控、信息监管、监督巡查、竞争有序、优胜劣汰”的监督机制,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市场监管体制,实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市场、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现场”的监管模式,釆取信息网络高科技的监控手段,达到规范检测行为的目的。具体建议如下:
2.1加强检测资质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
鉴于湖北省的实际情况,要加强对检测机构资质的监督管理,在暂时基本维持现状的前提下,按照“稳步推进、宏观调控”的思路,实行“适度竞争、优胜劣汰”的办法,对新申办的检测机构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按资质标准进行资质把关和审批,同时,为加强节能、幕墙、智能化等专项检测力度,要支持其发展。关于检测市场的准入,建议在检测市场准入上出台明确规定,对外省检测机构进鄂承接检测业务进行严格控制,原则上不准进入,如要进入,则采取重新注册、计量认证、现场考核和项目登记的管理手段;对省内检测机构的见证取样检测不准流动,专项检测应到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登记手续。
2.2健全检测监管制度,明确各方监管职责
建议下一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构建湖北省检测监管体系。主要内容如下:
(1)建立有效的检测监管体制。
(2)建立检测机构和人员信用档案。
(3)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巡查制度。
2.3规范机构内部运行,提高检测工作质量
一是加强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二是完善检测试样留置制度
三是强化不合格检测结果报告制度
四是建立全省检测信息网络监控系统
五是加强过程控制,严把检测工作三大关口
2.4提供检测技术支持,大力规范检测市场
一是尽快联合省物价局出台《关于规范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检测收费项目和标准,使之与新资质标准相适应,也为检测市场提出合理的指导价格,同时规定价格波动幅度不得超过15%,以遏制检测市场的压级压价、恶性竞争的违规行为。二是开展本省地方检测标准的编制工作,为各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三是拓宽检测能力验证活动范围。每年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平行、比对试验和能力验证活动,通过能力验证提高检测机构的专项检测能力,将能力验证结果作为考核检测机构能力的主要指标,并将结果记入检测机构信用档案。
四是充分发挥检测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和纽带作用。对于检测行业存在收费和竞争的热点问题,由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公约”进行规范和指导,积极开展技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活动,为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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