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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主要目标是:一产增加值年均增长5.5%,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不低于10%;到“十一五”末,全县30%分散居住的自然村落,集中规划建新房,实现村组集聚;80%的农户有卫生厕所,多数农牧户实现人畜分院,饲草和秸秆统一规划放置场地;25%以上的农户建有温室和沼气池;70%的养殖户建有标准化棚圈和青微贮窖池;80%的村镇基本实现村庄绿化、村内巷道硬化、庭院净化。实现上述目标,要切实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