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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通知》明确,该规程适用曾经与该省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省城镇户籍人员。申请人在原单位所在地办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其中原单位为中央、省属和军队驻穗单位的,在省社保局办理。原单位所在地社保费征收机构负责征收一次性补缴的养老保险费。社保费征收机构征收申请人的一次性缴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