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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1997—2009年的贸易数据对中德两国的木质家具出口贸易进行了比较研究。利用CMS模型测算了拉动两国木质家具出口增长的原因,进而通过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和贸易结合度指数的测算,实证分析了中德两国各自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类型以及双边木质家具贸易的结合程度。结果发现,竞争力效应和一般增长效应分别是拉动中国和德国木质家具出口增长的主要因素,两国分别在不同种类的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且两国间的木质家具贸易结合程度不高,具有巨大的合作发展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