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如今我们常说到的“幽默”一词,首先要感谢林语堂先生,因为当年正是他最初将英文humour翻译成“幽默”的。在之前曾也有人翻成“语妙”、“诙摹”等,但都不及他的“幽默”来得幽默。
林语堂先生本身就是一位提倡幽默、闲适以及“性灵文学”的作家,在上世纪的30年代,他陆续创办《论语》、《人间世》和《宇宙风》等刊物,追求的就是这样一种风格,他时常说:世俗人间,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被人家笑笑。所以,在我年轻时的读书印象里,我总觉得林语堂是和梁实秋一类的作家,他们的为人品性都非常的绅士,他们的为文又非常的轻松好读。不过,尽管林语堂先生是大力倡导幽默的作家,但相比之下,真正文章幽默的我倒还是以为梁实秋先生更胜一筹。当然,两人都是受英美文学的影响,都有相类似的学习背景,而且我甚至还发现,他们的书法风格也有不少相类似之处呐。尽管两人都不以书法鸣世,但他们对书法艺术却均有专门的研究,谈起书法来,都非常的专业与内行。
1895年生于福建南部沿海山区一个基督教家庭的林语堂,自幼所接受的是西方思想文化的熏陶和影响。他的父亲为乡村基督教牧师,生性开朗幽默,爱说笑话,所以也为林语堂日后成为文坛上的“幽默大师”提供了良好的土壤。林語堂的青少年时期,所读的都是教会学校,直至1916年他从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来到北京,才发现自己对中国传统文化竟相当的缺失,虽知道使巴勒斯坦的古都耶利哥城陷落的约书亚将军,却不知道孟姜女的眼泪也冲倒了一段万里长城。于是,他又重新开始,从读《红楼梦》开始,恶补传统国学。难怪林语堂曾在上海某大学演讲时说,人生在世,起初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认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时又以为什么都知道,晚年时方觉悟其实不知道的还太多。
林语堂先生曾写过好几篇“自传”的文字,我们现在看到的就有《四十自叙》、《八十自叙》以及用英文写的《我的自传》等,“我生今年已四十,半似狂生半腐儒。一生矛盾说不尽,心灵解剖亦糊涂……”他的《四十自叙》,便是以这样一首长诗开始的。但尽管他的“自传”写了好多种,可是,文中谈他少年如何发愤读书的事例却很少,谈如何临池写字学画的故事更是一片空白!然而,文人的雅逸、冲淡之气自不消说,即便是线条、用笔乃至章法均也大有可观之处,真不知他是于何时下的苦功?
对于书法,林语堂在后来的文章中有许多独到的见解。他曾有一篇幽默的文章《假如我是土匪》,文中他竟将写好书法作为土匪首领的“第一件”要务。他说想要自一个土匪做到显祖荣宗的模范人物,必要的条件是学得一手好书法,而又能拟得体动人的通电。但后者可以花钱雇一位举人代拟,可题签联对则不好意思叫人代题。当“我夺了几个城,掠了一州府,自然有许多人来请我题匾额写对联了。这时就要见出你的高下……”于是他认为:“书法是半世的事业,学习要早。”
他曾说过,一切艺术问题都是气韵问题,我们可以说任何国家都是一样;也可以说直到目前,西洋艺术中的气韵还未能取得主宰之地位,而中国绘画则常能充分运用气韵的妙处。林语堂1936年起在美国居留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在此期间,他主要以英文写作,向欧美读者介绍中国的传统文化。他曾自拟一副对联,来描写他做学问的取向,曰: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据说,他的书房“有不为斋”曾挂有此联,乃梁任公之手笔也。在美国,林语堂以一本《生活的艺术》而名声大噪,这本以英文著述中国的传统思想、哲学和文化艺术,一度成了风行欧美的畅销书,竟达四十多次重版。
林语堂先生用英文写了不少介绍中国书法的文字,如今又被译回中文,读后令我对林先生的书法艺术理论造诣不得不惊叹。试看我随意摘录的一段:书法艺术表现出气韵与结构的最纯粹的原则,其与绘画之关系,亦如数学与工程学天文学之关系。欣赏中国书法,意义存在于忘言之境,它的笔画,它的结构只有在不可言传的意境中体会其真味。……中国之毛笔,具有传达韵律变动形式之特殊效能,而中国的字体,学理上是均衡的方形,但却用最奇特不整的笔姿组合起来,是以千变万化的结构布置,留待书家自己去决定创造。如是,中国文人从书法修炼中渐习的,认识线条上之美质,像笔力,笔趣,蕴蓄,精密,遒劲,简洁,厚重,波磔,谨严,洒脱;又认识结体上之美质,如长短错综,左右相让,疏密相间,计白当黑,条畅茂密,矫变飞动,有时甚至可由特意的萎颓与不整齐的姿态中显出美质……
我们回头来看看林语堂先生的书法,虽然他的字不是那种夸张的书法家字体,但行文之舒朗、线条之蕴藉、气质之从容。我想,若没有相当的功力,能做到如此自然是断难办到的。
编辑:沈海晨 [email protected]
林语堂先生本身就是一位提倡幽默、闲适以及“性灵文学”的作家,在上世纪的30年代,他陆续创办《论语》、《人间世》和《宇宙风》等刊物,追求的就是这样一种风格,他时常说:世俗人间,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被人家笑笑。所以,在我年轻时的读书印象里,我总觉得林语堂是和梁实秋一类的作家,他们的为人品性都非常的绅士,他们的为文又非常的轻松好读。不过,尽管林语堂先生是大力倡导幽默的作家,但相比之下,真正文章幽默的我倒还是以为梁实秋先生更胜一筹。当然,两人都是受英美文学的影响,都有相类似的学习背景,而且我甚至还发现,他们的书法风格也有不少相类似之处呐。尽管两人都不以书法鸣世,但他们对书法艺术却均有专门的研究,谈起书法来,都非常的专业与内行。
1895年生于福建南部沿海山区一个基督教家庭的林语堂,自幼所接受的是西方思想文化的熏陶和影响。他的父亲为乡村基督教牧师,生性开朗幽默,爱说笑话,所以也为林语堂日后成为文坛上的“幽默大师”提供了良好的土壤。林語堂的青少年时期,所读的都是教会学校,直至1916年他从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来到北京,才发现自己对中国传统文化竟相当的缺失,虽知道使巴勒斯坦的古都耶利哥城陷落的约书亚将军,却不知道孟姜女的眼泪也冲倒了一段万里长城。于是,他又重新开始,从读《红楼梦》开始,恶补传统国学。难怪林语堂曾在上海某大学演讲时说,人生在世,起初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认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时又以为什么都知道,晚年时方觉悟其实不知道的还太多。
林语堂先生曾写过好几篇“自传”的文字,我们现在看到的就有《四十自叙》、《八十自叙》以及用英文写的《我的自传》等,“我生今年已四十,半似狂生半腐儒。一生矛盾说不尽,心灵解剖亦糊涂……”他的《四十自叙》,便是以这样一首长诗开始的。但尽管他的“自传”写了好多种,可是,文中谈他少年如何发愤读书的事例却很少,谈如何临池写字学画的故事更是一片空白!然而,文人的雅逸、冲淡之气自不消说,即便是线条、用笔乃至章法均也大有可观之处,真不知他是于何时下的苦功?
对于书法,林语堂在后来的文章中有许多独到的见解。他曾有一篇幽默的文章《假如我是土匪》,文中他竟将写好书法作为土匪首领的“第一件”要务。他说想要自一个土匪做到显祖荣宗的模范人物,必要的条件是学得一手好书法,而又能拟得体动人的通电。但后者可以花钱雇一位举人代拟,可题签联对则不好意思叫人代题。当“我夺了几个城,掠了一州府,自然有许多人来请我题匾额写对联了。这时就要见出你的高下……”于是他认为:“书法是半世的事业,学习要早。”
他曾说过,一切艺术问题都是气韵问题,我们可以说任何国家都是一样;也可以说直到目前,西洋艺术中的气韵还未能取得主宰之地位,而中国绘画则常能充分运用气韵的妙处。林语堂1936年起在美国居留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在此期间,他主要以英文写作,向欧美读者介绍中国的传统文化。他曾自拟一副对联,来描写他做学问的取向,曰: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据说,他的书房“有不为斋”曾挂有此联,乃梁任公之手笔也。在美国,林语堂以一本《生活的艺术》而名声大噪,这本以英文著述中国的传统思想、哲学和文化艺术,一度成了风行欧美的畅销书,竟达四十多次重版。
林语堂先生用英文写了不少介绍中国书法的文字,如今又被译回中文,读后令我对林先生的书法艺术理论造诣不得不惊叹。试看我随意摘录的一段:书法艺术表现出气韵与结构的最纯粹的原则,其与绘画之关系,亦如数学与工程学天文学之关系。欣赏中国书法,意义存在于忘言之境,它的笔画,它的结构只有在不可言传的意境中体会其真味。……中国之毛笔,具有传达韵律变动形式之特殊效能,而中国的字体,学理上是均衡的方形,但却用最奇特不整的笔姿组合起来,是以千变万化的结构布置,留待书家自己去决定创造。如是,中国文人从书法修炼中渐习的,认识线条上之美质,像笔力,笔趣,蕴蓄,精密,遒劲,简洁,厚重,波磔,谨严,洒脱;又认识结体上之美质,如长短错综,左右相让,疏密相间,计白当黑,条畅茂密,矫变飞动,有时甚至可由特意的萎颓与不整齐的姿态中显出美质……
我们回头来看看林语堂先生的书法,虽然他的字不是那种夸张的书法家字体,但行文之舒朗、线条之蕴藉、气质之从容。我想,若没有相当的功力,能做到如此自然是断难办到的。
编辑:沈海晨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