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正当防卫难?

来源 :上海人大月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nan52ok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山东“刺死辱母者”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热议。这次社会舆论与专家学者意见基本一致,无论从法理还是从情理角度看,几乎是一边倒地支持行为人于欢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
  然而一审法官为何会作出有罪判决?经过多年法律训练和司法实践的法官、检察官的观点与社会普遍观念为何差距如此巨大?与全面掌握案件材料和法律事实的法官相比,我们无法作出准确判断,也无意对司法案件的审理进行干涉,只是本案反映了当前司法实践中具有典型意义的问题,即认定正当防卫很有难度,因而值得关注。
  从法理来看,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进行了规定,通说认为成立正当防卫需具备起因条件、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和限度条件。目前绝大部分的观点都认为行为人于欢符合这些条件,属于正当防卫。只有个别观点认为可能属于防卫过当,但是无论如何达不到本案一审确定的无期徒刑的程度。
  应当说,本案的法理并不复杂,那么问题来了,如何才能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在我国的现状可用“窘境”二字来形容。最高法院的判例文书网有5569件关于正当防卫的刑事文书,而最终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案件不足30件,比例低于0.5%。据张明楷教授的调查,故意伤害在我国判决书中的比例远高于其他国家,原因就是很多国外当作正当防卫处理的案件,在我国则认定为故意伤害。
  多年来,许多专家学者,包括司法系统内的人士,纷纷指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要认定正当防卫面临许多苛刻限制,比如只要有打斗就算“相互斗殴”,顶多轻判自卫者以求平衡;只要对不法侵害能避而不避,就被认为有斗殴故意,“无路可退”时的自卫才能算正当防卫;只要自卫者杀伤了侵害者,就难脱“防卫过当”甚至“故意杀人”的罪名;只要歹徒还没开始入户杀抢奸淫,户主的防卫程度就不能危及歹徒性命,否则反而是户主难脱“故意伤害”等罪名……
  对于在我国要成立正当防卫,有人作这样的形容:“他/她需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敏锐判断施害人何时下手,准确分析下手可能造成的损害,以及根据客观环境确认是否具有防卫紧迫性,注意,这个紧迫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防卫人主观认为的。在完成以上一系列判断之后,还要在防卫时拿捏得恰到好处。惟其如此,方能成立正当防卫。”
  在自卫者和社会大众看来,这样的要求未免太过苛刻,司法机关的做法未免太过简单化、太不公平了,明明是自力救济,为何会被扣上犯罪的帽子?然而在某些公检法人员看来,却是顺理成章。因为,侦查机关以“破案”为核心,而打斗的案件一发生,有些侦查机关往往能够迅速“告破”,既缺乏动力去查清案件事实,同时也因警力不足、法律素养不够高等现实因素制约,以“相互斗殴”结案移送公诉机关,既经济又高效。
  现行司法体制下,有些检察官和法官还要考虑:被害人家属会不会上访?改变侦查机关的定性,会不會影响公检法三家关系?会不会影响对方的考核?因此检察院和法院一般也很少会否定侦查机关的定性,最多给防卫人减轻处罚以求均衡。
  关于正当防卫的案件就以这样的司法逻辑惯性运行至于欢的案件中,这也部分解释了本案中警察出现却未能有效制止暴行的困惑。但是,在法治意识日益增强、法治理念逐步健全的今天,这个案件既涉及人命,又涉及人伦,还涉及民间借贷等经济问题,经知名媒体报道后,此类案件被迅速揭开了盖子。
  然而这个盖子能够揭开多少,还要看人们的认识程度和司法系统的自省程度。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强调,刑事审判工作“要高度关注社情民意,将个案的审判置于天理、国法、人情之中综合考量”。陈兴良教授指出,正当防卫是公民的权利行为。目前本案已进入二审,无论二审结果如何,我们等待的是有说服力的判决,期待的是正当防卫不能经常成为“沉睡条款”、公民的权利能得以更完整地实现,盼望的是本案能成为阐释公平正义的典范。
其他文献
黄蓓是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洛善居民区党总支书记,也是第十四届市人大代表。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小巷总理”,黄蓓务实创新,将代表履职和本职工作结合,尽心尽责当好人大代表。她出席市人大常委会等各类会议和活动,把真实的基层声音带给人大和相关部门,又把会议精神和法规政策传达到群众中。她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原来人大代表就在身边。”  认真学习 深刻感悟代表职责  黄蓓努力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人大履职的协调与平衡。为
期刊
开展工作“微创新”是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鲜明特点。2013年2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在本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结束时就提出:“要继续推进工作制度和方法创新,使人大工作不断迸发出新的活力。”同年3月,她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大工作不能因小而不为,对一些工作方法方式、机制,要想办法一点点加以改善和探索创新,积小成大、积少成多,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5
期刊
为贯彻落实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办发〔2016〕28號)《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牵头编制《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将于《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发布后实施。  背景:五大短板制约成果转化  为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国家推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促进科技成果
期刊
5月3日上午,《上海人大月刊》召开编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编委会主任吴汉民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编委会副主任陈靖主持。特刊登吴汉民同志讲话和与会编委、委员会领导发言摘录,以飨读者。  同志们:  今天的《上海人大月刊》编委会会议开得很好,很有必要。刚才,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新任月刊主编尼银良同志介绍了月刊创刊以来的基本情况,并提出了进一步办好月刊的思路和有关重点工作。各位编委联系
期刊
市人大代表、复旦大学青年教师孙晓雷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交了两份代表建议,全都关乎出行。其中之一受到代表团小组审议时其他代表发言的启发,另一份则是源于市学代会上大量学生的呼声。  5年里,最年轻代表备受关心与关照 递交的建议始终关注青年成长  孙晓雷是本届代表中唯一的一名“90后”代表。  2013年当选为市人大代表的时候,孙晓雷还是一名复旦大学的大四学生,带着一副近视眼镜,衣着朴素,爱戴校徽
期刊
要从保证监督实效出发,切实做到“四个着重检查”:着重检查在依法治理上加大了哪些力度,着重检查在精细管理上采取了哪些措施,着重检查在便民利民上解决了哪些矛盾,着重检查在社会协同上开辟了哪些渠道。  3月2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在上海展览中心召开《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道交条例)执法检查启动会,对执法检查进行动员部署。执法检查组组长、常委会副主任薛潮,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2
期刊
2012年底,原上海中山物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上海市快乐(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区国资委工会副主席王艳娟当选为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四年多来,她认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同时将本职工作与履行代表职责有机结合,不负人民的重托,力争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不负重托、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积极参加市、区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联系群众、反映民声,是王艳娟代表履
期刊
近年来,互联网行业加速发展,各类传统的金融细分领域产品纷纷嫁接到互联网载体上。截至2015年底,全国互联网金融公司超过2000家,其中从事黄金相关业务的不在少数;另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场所1021家,也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发了很多拓展性业务。上海正处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关键阶段,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加强金融风险的防范和监管是一项重要工作。本人历时多月,对上海的互联网黄金业务进行了认真调研,现提出一些建
期刊
近期,青浦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6年度文化影视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在履行人大监督职能、加强对政府财政预算监督过程中,青浦区人大常委会紧贴跟进,求实问效,先后对重点部门预算、重点资金使用进行专项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发挥了人大监督作用。今年青浦区人大常委会选取区政府文化影视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旨在强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强财政绩效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科
期刊
三年来,本市各区镇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积极探索推进加强镇人大工作和自身建设的举措,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  关键词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近年来,本市各区镇人大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定好位、履好职,自觉做到思想上同心、政治上同向、行动上同步。  ■坚持以党委工作为中心的工作理念  徐汇区华泾镇人大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将镇党委的中心工作进行统筹考虑,依据人大工作特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