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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性、法律性、程序性极强,应做到“严把三关”,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一是把好资格审查关。对各村推荐产生的“两委”成员人选,按照任职条件逐人逐项进行三级联审,先由村级组织在酝酿推荐候选人(竞选人)时进行初步把关,再由镇党委资格审查组召集镇直有关部门进行联审,村书记候选人最后提交区人大、纪检监察、组织、民政、计生等相关部门联审后,进行公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正式候选人(竞选人)提交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