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目前中国的社会现实下,要实施视听作品的"二次获酬权",还存在着视听行业各方排斥、著作权法草案的具体规定不够细致、缺乏配套的权利保障机制等困境。但"二次获酬权"的确立是当今世界的趋势,有利于行业的良性发展和各方利益的平衡,因此我国应该在完善"二次获酬权"主体、权益分配和加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建设等基础上,确立视听作品的"二次获酬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