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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深度军民融合是习主席提出的一系列治国强军政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根据几代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政策要求,介绍了军民融合提出的背景条件,整理概述了信息化军民融合的基本概念,提出了信息化军民融合的发展方式。
关键词:军民融合;信息化
一、军民融合提出的背景
1956年,毛主席最早提出了“军民两用”,要求在生产中要掌握并使用军用和民用两套技术、两套设备;1982年,邓小平提出了“军民结合、平站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要求贯彻在整个国防工业中;20世纪90年代,江泽民提出“寓军于民”,强调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需要协调发展;2005年,胡锦涛提出必须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要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深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全面推进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等各个领域的军民融合;新世纪新时代,习主席提出“深度军民融合”,同时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坚持富国与强军相统一,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规划、体制机制建设、法规建设”。可见,军民融合发展思想是我党在半个多世纪的实践中对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关系认识不断深化的成果[1]。
二、信息化军民融合的概念
信息化是指培养、发展以计算机为主的智能化工具为代表的新生产力,并使之造福于社会的历史过程。二十世纪以来,随着计算机、通信、电子制造行业的飞速发展,各种信息技术、信息系统应运而生,并且快速有效的被应用于各个行业之中。近二三十年里,全国和全军对信息化建设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在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资源开发、高科技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共同协作完成了很多工作。军地双方对进一步的信息化军民融合都有更强烈的需求。
信息化军民融合是指在信息资源、信息技术、信息产业、信息系统等领域实现国家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统筹协调,兼顾地方与军队的实际需求,加强顶层设计,通过政策扶持、计划引导、市场调节等措施,实现军地之间的信息共享、系统互联、技术设施共用、人员交流顺畅,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2]。
三、信息化军民融合的发展方式
1、以信息化战争为牵引
从上世纪后期开始,人类的军事活动在经过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为典型特征的第四次军事技术革新后,又经历了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的洗礼,在不以指挥员意志为转移的前提下,过渡到了信息化战争时期。信息化战争与以往战争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信息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变化,信息作为一种新型资源,改变了战争中的目的、目标、武器装备、战场形态、后勤保障等一系列的传统战争情况,军民融合作为新时期对军事保障的方式也必将以信息化战争为牵引,以打赢信息化战争为根本目标。
2、以信息化平台建设为基础
军民融合的深度发展,使得其已经融入到构建现代战争能力的火力、机动、装备等各个要素中,为快速、高效地达到全方位的要素能力必须依靠信息能力,信息能力表现在信息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应用、信息对抗等军事信息的全寿命周期中,构建包含交换设备、传输介质、用户终端、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的信息化网络平台是最重要的基础。信息化网络平台能够为军民融合战略提供大量有效的军事信息资源,能夠快速便捷的为军民两地用户提供数据交换的平台,能够推进信息技术的应用,并使得双方数据能够兼容共享。
3、以信息技术手段为核心
信息技术主要用于管理和处理信息所采用的各种技术的总成。它主要是应用计算机科学和通信技术来设计、开发、安装和实施信息系统及应用软件。广义而言,信息技术是指能充分利用与扩展人类信息器官功能的各种方法、工具与技能的总和。信息化军民融合的主要目的是将军民两地的高新技术互相使用、协作共赢,所以信息技术是需要重点关注的核心内容。军民融合中的信息技术手段能够使得战略资源的作用得以进一步发挥,能够更高效地进行资源优化配置,从而推动传统的军民融合产业不断升级、提高军民两地的生产效率。
4、以必要的安全机制为保障
信息化军民融合是围绕着对信息的获取、传输、存储、显示、应用的全寿命周期展开的,所有的信息都与军事资源和战争行动密切相关,确保信息安全是维护整个系统运行的必要内容。信息安全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即需保障信息的保密性、真实性、完整性、未授权拷贝和所寄生系统的安全性,即要防范军事机密泄露、防范非法用户对信息的浏览、防范黑客对信息的篡改等等。针对上述问题,目前较为有效的安全机制包括数字签名、消息认证、数据加密等等。
信息化军民融合保障,是对军地保障资源的科学、合理、有效地配置和利用,是适应信息化战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保障军队现代化建设和未来信息化战争胜利的重要组织保障[3]。
参考文献:
[1]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 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研究[M].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10.11;
[2] 冯亮,朱林. 中国信息化军民融合发展[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4.3;
[3] 李炎,王进发. 军民融合大战略[M]. 国防大学出版社. 2009.10
关键词:军民融合;信息化
一、军民融合提出的背景
1956年,毛主席最早提出了“军民两用”,要求在生产中要掌握并使用军用和民用两套技术、两套设备;1982年,邓小平提出了“军民结合、平站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要求贯彻在整个国防工业中;20世纪90年代,江泽民提出“寓军于民”,强调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需要协调发展;2005年,胡锦涛提出必须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要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深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全面推进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等各个领域的军民融合;新世纪新时代,习主席提出“深度军民融合”,同时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坚持富国与强军相统一,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规划、体制机制建设、法规建设”。可见,军民融合发展思想是我党在半个多世纪的实践中对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关系认识不断深化的成果[1]。
二、信息化军民融合的概念
信息化是指培养、发展以计算机为主的智能化工具为代表的新生产力,并使之造福于社会的历史过程。二十世纪以来,随着计算机、通信、电子制造行业的飞速发展,各种信息技术、信息系统应运而生,并且快速有效的被应用于各个行业之中。近二三十年里,全国和全军对信息化建设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在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资源开发、高科技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共同协作完成了很多工作。军地双方对进一步的信息化军民融合都有更强烈的需求。
信息化军民融合是指在信息资源、信息技术、信息产业、信息系统等领域实现国家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统筹协调,兼顾地方与军队的实际需求,加强顶层设计,通过政策扶持、计划引导、市场调节等措施,实现军地之间的信息共享、系统互联、技术设施共用、人员交流顺畅,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2]。
三、信息化军民融合的发展方式
1、以信息化战争为牵引
从上世纪后期开始,人类的军事活动在经过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为典型特征的第四次军事技术革新后,又经历了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的洗礼,在不以指挥员意志为转移的前提下,过渡到了信息化战争时期。信息化战争与以往战争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信息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变化,信息作为一种新型资源,改变了战争中的目的、目标、武器装备、战场形态、后勤保障等一系列的传统战争情况,军民融合作为新时期对军事保障的方式也必将以信息化战争为牵引,以打赢信息化战争为根本目标。
2、以信息化平台建设为基础
军民融合的深度发展,使得其已经融入到构建现代战争能力的火力、机动、装备等各个要素中,为快速、高效地达到全方位的要素能力必须依靠信息能力,信息能力表现在信息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应用、信息对抗等军事信息的全寿命周期中,构建包含交换设备、传输介质、用户终端、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的信息化网络平台是最重要的基础。信息化网络平台能够为军民融合战略提供大量有效的军事信息资源,能夠快速便捷的为军民两地用户提供数据交换的平台,能够推进信息技术的应用,并使得双方数据能够兼容共享。
3、以信息技术手段为核心
信息技术主要用于管理和处理信息所采用的各种技术的总成。它主要是应用计算机科学和通信技术来设计、开发、安装和实施信息系统及应用软件。广义而言,信息技术是指能充分利用与扩展人类信息器官功能的各种方法、工具与技能的总和。信息化军民融合的主要目的是将军民两地的高新技术互相使用、协作共赢,所以信息技术是需要重点关注的核心内容。军民融合中的信息技术手段能够使得战略资源的作用得以进一步发挥,能够更高效地进行资源优化配置,从而推动传统的军民融合产业不断升级、提高军民两地的生产效率。
4、以必要的安全机制为保障
信息化军民融合是围绕着对信息的获取、传输、存储、显示、应用的全寿命周期展开的,所有的信息都与军事资源和战争行动密切相关,确保信息安全是维护整个系统运行的必要内容。信息安全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即需保障信息的保密性、真实性、完整性、未授权拷贝和所寄生系统的安全性,即要防范军事机密泄露、防范非法用户对信息的浏览、防范黑客对信息的篡改等等。针对上述问题,目前较为有效的安全机制包括数字签名、消息认证、数据加密等等。
信息化军民融合保障,是对军地保障资源的科学、合理、有效地配置和利用,是适应信息化战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保障军队现代化建设和未来信息化战争胜利的重要组织保障[3]。
参考文献:
[1]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 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研究[M].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10.11;
[2] 冯亮,朱林. 中国信息化军民融合发展[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4.3;
[3] 李炎,王进发. 军民融合大战略[M]. 国防大学出版社. 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