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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日,<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要求信托公司进行强制性信息披露,目的在于增强公司运营透明度,降低信息分布的不对称程度,实现不同利益相关人在信息占有和使用上的公平,避免发生代理人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损害相关利益人的情况.这个要求也是合乎国际惯例的.